在2014年11月23日,以色列的內閣會議以14:6的結果,通過了執政內閣所提出的——《國家基本法:以色列做為一個猶太民族的國家》(Basic Law proposal : Israel as the Nation-State of the Jewish People)草案(以下簡稱「國家基本法」),並將其送交國會審議。
以色列是一多黨參選的內閣制國家,而在其2013年初的選舉中,共13個政黨參選分配國會的120個席次。其最後組成的聯合執政內閣包含:一極右政派、兩個右派、一個中間派、一個中間偏左派,一共5個政黨,總共佔有68個席次。換句話說,這兩年以色列的「執政黨」就有5個政黨,政治光譜還從極右跨到中間偏左,經內閣會議推出的法案,還要在國會另外取得過半席次,爭取其他8個政黨的同意。
以色列國會。 Photo Source : Flickr@israeltourism( CC BY-SA 2.0 )
「左右共治」在政治實務運作中,本來就有相當高的難度,很多法條草案在執政內閣會議中,就會因聯合執政的政黨內部意見不合,而胎死腹中。有些草案則因爭議過大,即使內閣會議投票通過提案,反對的少數仍反對到底,不惜聯合國會中其他政黨議員抵制草案。
不幸的是,11月23日通過的《國家基本法》草案就如上述的情況:內閣會議中反對的少數「窩裡反」,動員其他政黨議員抵制該草案的審議。
翻開以色列的政治規章,可以發現以色列是個沒有「成文憲法」的國家。在法律相互牴觸之時,由最高法院審判,最後形成判例。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以色列的國歌、國旗、國民權利皆由法律所規定,沒有位階更高的憲法或基本法做為制度的依據。
在以色列建國後,長年與周邊阿拉伯國家的戰爭、國內偶發的族群抗爭,以及國內阿拉伯人口比逐年上升,使部份經歷過猶太大屠殺的以色列猶太人內心憂慮:好不容易建立的國家,未來會再被其他族群從國家內部奪走。這樣的擔心反應在政治上,就形成他們需要一個明確宣示「以色列是個民主國家,但更是一個民族(猶太民族)國家」的法案。
耶路撒冷市景。 Photo Source : Flickr@israeltourism( CC BY-SA 2.0 )
回溯至2011年,以色列最大在野黨「前進黨」議員阿維迪希特(Avi Dichter)與紀夫埃爾金(Zeev Elkin),提出史上第一份「國家基本法」草案,馬上獲得另外39名國會議員支持。迪希特作為一位民族主義的積極份子,認為以色列雖建國卻缺乏「基本法」,缺乏明確認定猶太人在以色列地位的法律。所以,他希望「基本法」能抵擋國內那些「欲消滅猶太人民權利的聲音」,也認為「基本法」應有足夠的法律位階,來規定以色列的國歌、國旗以及法定假日。
在他提出的草案中,規定以色列為單一民族國家,藉此否決雙民族或多民族國家的可能性;猶太人可以設置單一民族社區,並以希伯來文作為唯一官方語言。
但這份極右翼立場的法案,並未被當時的內閣以及「前進黨」內部接受,紛擾之後無聲消失。
2013年以色列進行國會改選、內閣組閣時,各黨領袖們同意在新會期中提出「確定以色列是個民主的猶太國家」的基本法法案。完成組閣後,新任總理授權中間偏左的「運動黨」黨魁,同時擔任司法部部長的齊皮.利夫尼(Tzipi Livni)處理該草案。
利夫尼部長以官方名義延請憲法教授露絲.卡爾德隆(Ruth Calderon)擬出新的草案版本。司法部網站在此版本中說明這是一份「基於《獨立宣言》的精神,透過條列數項基本原則,保障以色列同時為一個猶太國家,以及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法草案。
然而2014年年末,由於夏季引爆與哈瑪斯的戰火,不僅曠日費時、耗費資源,甚至消磨國際名聲;之後耶路撒冷與西岸無止盡的動亂,導致以色列境內合法的阿拉伯組織,計畫從以色列內部「解放以色列」。因此,以色列右派對於國內外局勢的不安與焦慮再度死灰復燃。
於是,以色列總理 Bibi(班傑明 · 納坦尼雅胡,註1)在參考阿維迪希特版的兩部草案後,宣稱自己是「基於《獨立宣言》的原則」提出新的基本法草案。此版本的條文仍未定案,除了一些基本規定外,並沒有獨尊希伯來文做為官方語言,但相較於法院的版本,更加強調猶太文化與律法對於現代以色列法律的影響、政府對於猶太文物與遺址的保護。
以色列總理 Benjamin Netanyahu。 Photo Source : Flickr@israeltourism( CC BY-SA 2.0 )
在已知會引發內閣少數政治領袖的強力反對下,作為右派大老的Bibi仍強力將他的草案進行表決,要求所有內閣成員接受,甚至在媒體面前質問:「你們(指以色列的中間派以及左派政黨黨魁)在巴勒斯坦要建立一個阿拉伯國家時,立刻跳出來同意與支持;今天我要你們承認以色列是個猶太國家時,反而畏首畏尾,原因而在?」
國家基本法草案及2015年的預算草案,造成聯合內閣談判破裂,國家基本法草案也擱置。左右不合的政爭與人身攻擊,已超過基本法草案的理念與意識型態討論。2014年12月3日總理下令解散國會,目前為止任期還不到一半的國會就此夭折,將於2015年改選。
以色列自獨立建國以來,雖然沒有成文憲法,但法院與國會一直以《獨立宣言》做為立國精神的最高原則,所以各個《國家法》的草案擬定者都宣稱自己的草案符合「獨立宣言」的精神。
以色列國旗。 Photo Source : Wikimedia ( CC BY-SA 4.0 )
在這樣的狀況下,追看這則時事新聞的我也不得不去翻出以色列《獨立宣言》,也因此發現宣言中對於「民族」與「民主」在這個國家的思維與份量,以及與國內少數民族的關係是寫得非常清楚的:
…...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支持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建立猶太國家,並要求當地居民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執行此一決議。…...猶太民族應該和其他民族一樣,享有在自己的主權國家中主宰自己民族命運的天賦權利。所以,我們民族委員會的全體成員,代表以色列,土地上的猶太民族…...決定根據我們天賦的和歷史的權利,根據聯合國大會的決議,宣佈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建立一個猶太國家,也就是以色列。
…...這片土地將如以色列歷史上的先知所預見的那樣,將以自由、正義、和平作為自己的基礎。不會因信仰、種族,和性別而對公民加以區分,將在全體公民中實現社會和政治權利的平等。她將保證宗教和信仰自由,以及語言、教育和文化的自由。她將保衛所有宗教的聖地…...
…....在過去數月,我們遭到無數武裝攻擊,我們仍然呼籲所有居住在以色列的阿拉伯民族的人士,在擁有平等和充分的公民權利、在各種臨時和永久的權力機構中享有應有的代表權利的基礎上,一起維護和平,為建設國家…...
…...我們呼籲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民移民加入我們,共同參與國家的建設,與我們一起為完成我們一直渴望的以色列的救贖這一偉大事業而共同努力。
(節錄自《獨立宣言》)
耶路撒冷街景。 Photo Source : Flickr@israeltourism( CC BY-SA 2.0 )
基於《獨立宣言》的精神,以色列的所有猶太民族公民與非猶太民族公民皆享有完整而平等的公民權利;也基於《獨立宣言》的精神,以色列的《移民法》又稱為「回歸法」,大開門戶歡迎各個國籍的猶太人移民以色列。除此之外,幾乎只能透過婚姻與長期在以色列工作才能在以色列取得公民權。
從開始觀察此草案的相關爭議,我腦子裡在想的問題只有兩個:《國家基本法》是否會影響非猶太人(比如我與我的小孩)的公民及法律權利?而像以色列外部敵人與內部少數族群為同一民族、隨時要面臨恐怖攻擊發生的國家,如何維持民族的獨立性與民主價值?
針對第一個問題,在我讀完幾個草案版本後已瞭解:所有的草案仍然強調國家的民主制度,以及各族群的平等。除了極右派草案取消阿拉伯文作為官方語言外,並沒有任何實質法律上的改變。就單一文化或語言上的優越性,在大部份國家中都能看到,如美國就以英語做為官方語言,台灣是以漢文化的習俗做為法定節日,這些優越性可以在法律的公平審理下不損害少數民族的尊嚴與地位。
猶太人與阿拉伯人族群。Photo source : U.S. Embassy Tel Aviv@flickr CC BY 2.0
但第二個問題相對複雜,這牽涉到人民對於國家的概念與認同,及國家處境艱辛時,應該採取更開放,還是更保守的態度去面對?在911之後,美國一般民眾如何去面對國內的阿拉伯族群?而在以色列與境內外阿拉伯國家以及阿拉伯人無止盡的衝突與殺害之後,國內的猶太民族與阿拉伯民族要如何自處、如何相處?
在求生存的必須下,戰亂國家在教育與社會方面是否必定採取權威專制?受到其他民族團體或國家(如:阿拉伯國家)攻擊時,是否要排擠國內相同種族(如:阿拉伯人)公民?或因此強調自己民族的國家地位?
以色列左派嘲弄《國家基本法》的草案是右派人士在冬季中自我取暖、自我感覺良好的法案,除了撕裂國民間情感、破壞國家的民主體制,讓其他非猶太人的公民淪為次等公民外,沒有其他功用。
但我認為草案的提出與造成的爭議,表示政黨和人民對於國家社會的期待與想像出現了落差,支持提出這份草案的民眾,他們的擔憂與恐懼需被認真地討論。
耶路撒冷舊城區街景。Photo Source : Flickr@israeltourism( CC BY-SA 2.0 )
以色列這樣一個戰亂國家,如果可以明確地選擇一條開放社會與自由教育的道路,又為何在國內民族紛爭動亂的現在,不能選擇一條更包容、接納的道路?《獨立宣言》中早已提出:「…...在過去數月我們遭到無數武裝攻擊,我們仍然呼籲所有居住在以色列的阿拉伯民族的人士,在擁有平等和充分的公民權利、在各種臨時和永久的權力機構中享有應有的代表權利的基礎上,一起維護和平,為建設國家…...」
以色列經歷了2015年右派全勝的大選後,奇蹟式地跌破眾人的眼鏡,右派政府至今仍將《國家基本法》草案擱置,而非以右派政黨的優勢強行表決法案。然而《國家基本法》草案的提出,代表部份以色列人民已棄守《獨立宣言》代表的精神與價值。
今日,面對恐懼與勇氣、封閉與開放、固守與妥協…...等多種價值與原則的拉鋸戰,以色列的社會正面臨著重新選擇與定義國家價值的十字路口。
註1:以色列總理 Bibi,即班傑明.內坦雅胡 (Benjamin Netanyahu),以色列人習慣如此稱呼這位右翼政治人物。
封面圖片來源:Wikimedia( CC BY 2.5 )
編輯:謝定宇
責任編輯:熊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