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多年未有留意辯論比賽的發展狀況,故此對兩天60場賽事這類安排大驚小怪。其實這類大型辯論比賽並不罕見,近處有本地的星島全港校際辯論賽,安排兩天﹝不連續﹞完成64場比賽(1)。遠看馬來西亞的《精英盃亞洲中學華語辯論公開賽》﹝《精英盃》﹞(2)。《亞洲盃》的比賽制式,其實也是脫胎、修改自《精英盃》的賽制。
《亞洲盃》的辯論員發言次序如下(3):
正方一辯申論四分鐘,反方二辯質詢兩分半。
反方一辯申論四分鐘,正方三辯質詢兩分半。
正方二辯申論三分鐘,反方三辯質詢兩分半。
反方二辯申論三分鐘,正方一辯質詢兩分半。
正方三辯申論三分鐘,反方一辯質詢兩分半。
反方三辯申論三分鐘,正方二辯質詢兩分半。
正方四辯小結兩分鐘,反方四辯小結兩分鐘。
自由辯論雙方各四分鐘(分開計時,由正方先開始)
反方四辯結辯三分半,正方四辯結辯三分半。
談論賽制之前,先轉移話題,談器材:咪,或稱話筒。
話筒這玩意兒………
《亞洲盃》比賽片段,令我困惑的畫面是......比賽期間,辯論員可以不用手持話筒發言嗎?大會也許認為拿著咪會改善錄影/錄音質素,現場聲量亦較理想,但事實未必如此。
有些人言談間雙手有小動作,手拿話筒會顯得不自在。如何持咪也是學問,包括人與話筒距離要保持穩定、避免發出碰撞聲等,並非每一位辯論員都能應付自如。這些小節,既影響發言,亦影響觀感。
不能否認,收音清晰兼且不受發言距離影響(辯論員的嘴巴總會左右移動)的拾音裝置較昂貴,一天出動六套(未計後備)同時使用,有點強人所難,但大會值得考慮一下改善措施。
沒有台下發問的失落感
亞洲/亞太區兩項大型賽事,都不設我最喜愛的台下發問,很失望。我在另外兩篇Medium文字《台下發問與自由辯論的是是非非》(4)及《賽後談 - 大專辯界質素每況愈下》(5),已詳述我的觀點。簡而言之,自由辯論刺激、快人快語、觀賞價值高,備受寵愛有其因由。但自由辯論的門檻頗高,並不是人人駕馭得住。稍一不慎,容易出現內容失焦、話題散亂。粗略看了一兩場比賽,更覺如此。至於自由辯論環節,雙方辯論員以急口令般的速度發言,已經是長期存在的問題,在此不贅。
四回質詢,惡果三個
安排在申論後的質詢,也許本意是當面對質,透過盤問壓迫對手。不過,稍為觀看好幾場比賽錄影,這個環節同樣不易駕馭,也是最令筆者搖頭嘆息的設計。首先,質詢環節形同二人自由辯論,卻更雜亂搶白;第二,質詢那兩分半鐘時間竟然隨意由雙方分配!最後,未能「獎勵」質詢/盤問背後的搏奕算計。
早前書寫的文章提到,基於「發問能短小/回答須詳細」這個無奈的現實,質詢/盤問時間應簡短,迫使質詢/盤問一方拿出真本領。回答一方應占用較多時間,令答案內容有真材實料,不會淪為耍嘴皮或駁咀。但賽制安排,竟然沒有限定雙方時間,會造成甚麼惡果?首先,質詢一方不盤問,變成一段自說自話的辯詞;答辯一方不用抗辯,不用受壓!A組八強進入四強其中一場比賽 (青島二中 對 高雄女中),正是活生生的例子(6),質詢一方(反方二辯)持續發言,答辯一方(正方一辯)竟然/只能唯唯諾諾,沒有積極爭奪更多發言機會!
是答辯一方反應差技不如人?還是賽制上根本不能反制機制,阻止這種發言?例如香港傳統的大專盃賽制,假如台下發問一方沒有「發問」,答題一方可以投訴,要求裁判仲裁,藉此阻遏志在攻擊,無心發問之徒。優良的賽制,可以改善發言質素,亦能防止雙方的狡詐行為。如何狡詐?以《亞洲盃》為例,質詢一方「有權」發問一條很長的問題,夾雜大量議論攻擊等,剩下極少時間給答辯一方反擊。或者答辯一方,在質詢一方作出試探提問後,作出很長卻不著邊際的回覆,令質詢一方沒有足夠時間鋪陳具殺傷力的追問。雖云兵不厭詐,但比賽就因而變得索然無味。
另一惡果,四次質詢變化為4回合「二人自由辯論」。即使我對自由辯論沒有意見,4回自由辯論質素也不敢恭維,主因是搶白很多。剛才同一場賽事,經常一方發言未完結,另一方就斷其話頭。若果雙方戰力超凡,言必劍指要害,搶白就是短兵相接,剎是好看!否則,就是雙方在質詢/二人自由辯這個環節,誰也不能完成整全論述。
文縐縐一點,是發言支離破碎。
也許有人喜歡、享受搶白那種吵嚷熱鬧氣氛,只是筆者受不了而已。
這個情況在正式的(8人)自由辯論環節中,較少出現,因為該環節習慣發言後一人坐下,另一人才站立反駁,一來一往點點清,減少搶白情況。
若果不欲進行傷筋動骨的改革,可做小修小補令情況好轉一點,例如雙方仿效8人自由辯論環節,一個站起來發言,另一個就要坐下來聆聽。其實沿用現時一齊站立這個安排也無妨,重點是 :別人發言,請勿置喙。
深入一點的改革,是限定質詢與答辯時間,免得大家都「不務正業」。例如多次質詢總共1分鐘,多次答辯總共兩分半鐘,質詢環節合共3分半鐘(比賽時間更長了......)。計時則仿效國際象棋比賽,利用chess timer, 辯論員按掣開始質詢/答辯, 再按掣就停止發言。當然,chess timer這個建議有點渾,究竟會令人感到非常認真,還是弄巧反拙充滿喜劇感?大家不妨吐一吐糟。
最後,要弄清楚彼此的期望。我期望的質詢是帶有攻擊性的詰問,藉盤問這個手段揭開對手論述的盲點。假如大會期望的質詢只不過是一頓「有點咄咄迫人」的發言,不一定要詰問;答辯一方反擊與否也沒有所謂……當然可以,惡果亦顯而易見:質詢/答辯背後種種的細緻技巧,將會無人問津,例如:安排問題次序、抓住答辯中的失誤、設下陷阱等等;以致如何透過答辯,先行封殺對手的提問等等。既然如此,不如放棄、改換所謂質詢環節,提早讓質詢一方作詳盡發言吧,橫豎效果一樣。
質詢「質詢」這個環節
筆者對質詢這個環節似乎有諸多「不滿」,然則我心目中的「質詢」是何等模樣?或者我嘗試幻化成質詢環節中那兩位辯論員,一人分飾兩角,列出我準備在質詢環節內的問題、追問;和各種答辯、反問等。辯題是甚麼?就繼續引用前述例子的比賽題目:《婚前協議有助於/有害於婚姻關係》,「我們」是正方一辯(答)和反方二辯(問),假設正方一辯作出申論,並指出婚前協議應包括甚麼基本內容。質詢開始:
問:婚前協議如何覆蓋婚前無法預見的婚後問題?
答:請閣下弄清楚,婚前協議不是巨細無遺的列出所有協議,而是進入婚姻關係之前的一個基本承諾,婚前協議了同甘共苦,婚後遇上困難就同心面對,就是這般簡單。
問:不清楚的是閣下,婚前協議既然如此簡單概括,是否一句生死與共,其他協議內容可以刪除?包剛才閣下發言提及婚前協議應該包括的具體內容。
答:不應混淆兩者,無論具體協議及廝守承諾,都是幫助人準備好自己進入婚姻,避免一時衝動步入夫妻關係,難道閣下認為步入教堂之前,可以毫無共識?
問:言下之意,即使雙方心目中的對婚後的具體期望南轅北轍,幾句「概括的共識」就可了事,又是否如此呢?
答:閣下口中的幾句共識,也可以成為我方剛才立論的具體的協議內容,各人對協議具體程度要求不同,毋須強行一致。
問:我方正是明白雙方要求不同,閣下卻以為有了協議,日後就能解決各種衝突,帶著這種協議進入婚姻,能夠不出問題嗎?
答:我方認為婚前協議有助婚姻關係,是有幫助,但不應視之為萬應靈丹,起碼不會是有害,婚後遇上的10個難題,婚前協議即使只能能解決了兩三項,已經功德無量!
問:有協議就等於解決了?道理上說不通,眼前例子是:為甚麼草簽了協議的國際組織還是爭執不斷?
………….
到此暫停。實際比賽中的發言不會如此雕琢簡潔,會累贅一點,但背後的猜度謀算會更複雜、深入、細緻。質詢一方務求引導對方入壑,答辯一方不會坐以待斃,會反駁質詢、設題反問。當然,如此一攻一防並不比自由辯論容易駕馭,只是筆者鍾愛當中的細密心計而已。
下回再談辯題。
完結前,多謝辯友提供資料,原來《亞洲盃》決賽當日,教育局副局長蔡玉蓮出席了頒獎禮,總算有官員盡了地主之誼。
﹝……待續﹞
註
(4) https://medium.com/間聞寫誌/台下發問與自由辯論的是是非非-24aafd634192
(5) https://medium.com/間聞寫誌/賽後談-大專辯界質素每況愈下-9adf68e79a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