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自己是個小孩,凡事都得依靠大人才能生活的小孩。當時,眼前走來走去的大人像憐憫一隻手中的小貓,餵養我,他們把我關在一個爬上爬下、來回溜達幾趟的大籠子裡,等待他們想到我時,摸摸我的額頭、抱抱我的身體。
由於我像極了一隻貓,講不出他們願意聽懂的話,他們只能從我一長串的言語,加上我眼神溫馴或是敵視,來判斷該給我什麼手段,讓我乖乖聽話。
身為家貓,第一件要學的事情就是服從。
記得有一次,我脾氣拗,跟平時威風凜凜的爸爸說:「我可以吃十碗飯。」他不信地說:「快吃飯。」很快的,我扒光第一碗飯,去盛第二碗飯,像一場折返跑,來來回回好幾次。他似乎看得出來我是故意沒事找事做,於是擺起臉色,硬生生地抓起我的腳踝把我吊起來。
那時候,一隻肚子裝了十碗飯的貓被綁在天花板上盪鞦韆。從這時候起,我知道家有軍法,在軍人面前,要先服從才不會惹禍上身。
身為家貓,第二件要學的事情是忍受寂寞。
大人總有理由不在家,那時沒有一條法律是放任十二歲以下兒童單獨在家是違法的。我經常一個人坐在客廳看卡通、打開卡拉OK哼唱流行歌,也經常想像自己是個孤兒,痛快地哭。
每當媽媽悄悄地在我睡夢中出門,我總會在「碰」的關門聲後清醒,發現自己再度被遺棄了。我哭也不是,不哭也不是,畢竟在空無一人的密室裡竭盡心力地嘶吼,像在遙遠的地心底下燜著哭泣,沒人會發現的。
這個大籠子的一面牆倚著車水馬龍的大馬路,對面是個公車站牌。媽媽在關上門後都會橫越馬路直線走到對面的公車站牌等車。我爬上這面牆的窗戶,如一隻張大腳的蜘蛛,拍著玻璃,要她看我。後來,公車來了載走媽媽。我跳下窗戶,躺在冰涼的地板上痛哭失聲。
其實,我經常感到寂寞。那時候的爸媽就真的把孩子當寵物呵護,他們不見得要聽你心中真正的聲音,但他們一定要好好地保障你的生命。就算,他們一直在我身邊陪著,寂寞還在,但至少不需要感覺被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