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h.1裡,我試著指出母親與她孩子間的關係,應該由她在心理上把小孩置放的距離來定義。因此,在一種生物的本能式早期關係裡,孩子其實不是另一個人,他或她是母親自身/母親被嬰孩子占據了,二人(身—心理上)同為一體,沒有距離。
沒有距離的情感,即使再濃厚,我們最好仍不要把之稱為「愛」,因為「愛」是獨立的個體愛著另一個獨立的個體,兩者之間有著適當的距離。所以從精神分析裡頭,我們將會得出一個觀點:「母愛」中的愛,不符合「愛」的定義,它在生物學上是超出了「愛」的一種封閉式關係。
但人不只是動物,不論「母愛」再如何有著生物的性質(一般籠罩新手媽媽的頭幾個月),我們仍然要討論由它所衍生的心理學性質。而事實上,是心理學性質的「母愛」,才造就了延續至孩子成年以後的那種「以母愛之命」的「沒有距離式關係」。
生物的「母愛」是如何衍生至心理的「母愛」的呢?我們得去問問母親的潛意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