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在台灣的轉口貿易,受到鄭成功的競爭,有許多貿易品無法順利取得,所以必須跳過台灣找尋新的貿易路線,使得台灣作為轉口站的功能逐漸減低。
壹、生絲路線
1640年後鄭芝龍也往日本競爭生絲貿易,荷蘭人無法在台灣獲得足夠的中國生絲。日本白銀的獲得也跟著減少。荷蘭人轉而在東京(越南)購買越南生絲,1643年公司運送到日本的越南生絲就已經超過中國生絲的數量。然而華商在越南的競爭勢力亦不小,到1650年初,東京生絲的利益也逐漸減少。公司也試著運送波斯以及孟加拉的生絲到日本,但波斯的生絲在日本不受歡迎,而孟加拉的生絲成本較低,於是荷蘭人大量購買孟加拉的生絲銷往日本。1653年公司由孟加拉輸往日本的生絲已經超越由越南輸往日本的生絲。從1655年開始,有些年甚至根本沒有來自東京的生絲。1653-1660年8年間,荷蘭人輸入日本的生絲之中,孟加拉生絲除了在1654年占56%以外,其餘7年全都高達60%以上,更有1658、1660兩年間的生絲全都來自孟加拉的紀錄。
據統計,1637年公司輸往日本的中國生絲與華人輸往日本的中國生絲比率是93%與7%;但是到1662年的比率變成8%與92%,數字完全倒過來,也就是荷蘭人利用台灣轉運中國生絲到日本的功能消失。但是,公司輸往日本的生絲總數與華人輸往日本的生絲總數,在1650年代約是40%與60%,顯然大部分來自孟加拉。
貳、金銀路線
黃金是荷蘭從中國取得的主要貨物之一,供給印度一帶。華商也經常用黃金到台灣來換取貨物,雖然鄭芝龍控制貿易,對黃金輸入台灣帶來影響。不過黃金是輸往印度半島,華商當時沒有這條貿易路線,為了利益,還是會將黃金賣給荷蘭人,只是荷蘭人的購買價格沒有以前理想。
鄭成功與荷蘭人對立後,荷蘭人的黃金收入經常不如預期。但是數量仍比1640年代多。1655-1656年,鄭成功與滿州人戰爭,在中國炒作黃金,派人到處收購黃金,迫使台灣提高黃金收買價格,黃金的利潤少,減低荷蘭人的利潤,降低購買慾望。
白銀方面,日本的白銀主要是用來交換中國的生絲。後來中國生絲運到台灣愈來愈少,日本運到台灣的白銀也減少。荷蘭人逐漸將生絲採購重點漸漸移向越南以及印度,白銀的使用也漸漸移向該地方。1647年荷蘭人的報吿,運往東京的日本白銀約運到台灣白銀的6.5倍。1651年12月更報吿,台灣因為貿易蕭條,不需要平常數量的資金。
1641-1654年,當時公司輸入的日本物資每年約有12.8百萬盾,其中有54%為生絲或絲織品。約有一半,超過3.5百萬盾直接來自東京越南,運到日本交換日本銀。公司由日本輸出的銀,每年有1/4,約1.5百萬盾,輸向東京,其中80%是購買東京生絲到日本去賣,其餘買絲的半成品。
孟加拉方面,公司從1656年開始將日本白銀使用於孟加拉,以確保孟加拉生絲的購買,運回歐洲的生絲也以孟加拉為主。1656-1672年,公司的生絲主要來自孟加拉。
參、砂糖貿易路線
台灣早期並不生產砂糖,荷蘭人透過進口中國砂糖到台灣,然後再轉運出去,運銷的地點以日本為主。1636年台灣也輸出自行生產的砂糖,後來砂糖受到中國砂糖銷往日本的競爭,日本的砂糖市場利益下降。台灣的蔗糖工業乃將製成的糖漿大量運往中國加工,從1648年起,每月有數百擔的糖漿輸出。1650年代初期,台灣行政當局便不斷地降低砂糖的收購價錢,顯然台灣的砂糖生產在中國的競爭之下,已經過剩,銷往日本的砂糖受到中國砂糖的競爭,無法再成為有力的貿易品。
1655年以後台灣的砂糖,除了作為壓艙運往日本之外,一部分未加工的糖水也運往中國。另外,公司找到另一條貿易路線,將大部分砂糖銷往波斯。1657年砂糖運到波斯的利益是96.75%,1658年的利益是194%。改變了貿易路線與市場,讓台灣的製糖工業可以存續下來。荷蘭從台灣撤退之後,仍然在巴達維亞經營製糖工業。
肆、台灣與中國的貿易品
1650年代以後,台灣輸出到中國的貨物,東南亞運來的香料因為鄭成功的競爭利益減少,剩下的是本地生產鹿產品、魚品為主,後來連砂糖也成為輸出中國的產品。
魚類:台灣輸出到中國最固定的是鹿產品以及魚類。魚類以冬季的烏魚為主。大約12月就會有戎克船來捕烏魚,持續到3月。一般是到南部去,範圍大約到恆春。捕到的魚主要銷售到中國。以中國漁夫為主,而且沒有荷蘭人的競爭,數量一直很穩定。
鹿製品:鹿製品並不限定在冬季,而且是台灣壟斷後再輸出中國,也不會涉及外銷上中國的競爭問題。1650年代中國戰亂,台灣輸出的鹿肉可作為中國人民糧食的補助品。
至於中國運到台灣的轉口貿易品生絲、黃金數量減少。特別是生絲,荷蘭人幾乎無法取得。主要轉口貿易品減少,但是日常生活品如菸草、酒、日常用品等卻增加。
運到台灣酒類相當多,而且種類多。日本學者中村孝志認為有人比較有閒暇,消費不同的酒類。另外相當多日常用品輸入,包括瓷器、鐵鍋、草蓆、女用鞋子。建築用品有瓦、鐵釘。還有鐵犁、糖鍋、石臼等。另外中國人增多,死亡的祭祀用品也輸入,如棺木、棺材板以及拜拜的金紙等。中村孝志認為輸入這些日常用品與漢人社會發展有關,認為台灣的中國人逐漸增多,社會也多樣化,所以輸入各項生活日常用品給台灣的中國人使用。另外,酒類與菸草也大量提供給原住民。
因此,1650年代,荷蘭人在台灣拿不到中國生絲,無法換取日本的白銀,而以孟加拉生絲取代中國生絲運送到日本。這條航路逐漸跳過台灣,嚴重影響台灣作為貿易轉運站的地位。
轉口貿易貨品減少,相對地,台灣輸出到中國的貨品以台灣生產居多。中國輸入到台灣的貨品,則是供應台灣正在擴大的漢人社會以及原住民使用為主。在競爭上,沒有荷蘭人競爭,都是由中國人輸入,台灣逐漸由國際貿易轉向兩岸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