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原載於1998年3月4日《自立早報》男男女女版
二月廿五日的晚報刊載了一則消息:台北兩名高中男同性戀學生被一方家長發現了。在此,身為「教師同盟」(同性戀教師團體)負責人的我,不禁想對這位母親說一些話。
報中刊載說:您曾驚懼憂傷交加的要您兒子下跪認錯,並打得他皮開肉綻,甚至請到了民代來向學校施壓,以達到將您兒子轉學的目的。我們相信,您所做的這一切,一定出自於一個念頭:「為了您的兒子好」。
當您知道您兒子是同性戀時,或許會覺得這怎麼可能﹑自己又沒造什麼孽﹑以後全家人要怎麼做人呢!但是,您知道嗎,您兒子是個同性戀,並不代表您和您兒子有什麼錯,更不是因為別人所說的「破碎家庭」所造成的。偷偷的告訴您,世上有百分之五的人是同性戀,您兒子並沒有去殺人﹑放火或是搶劫,他只不過是和這 些人一樣,愛上了同性別的人而已。
現代的家長是非常難為的,兒子在求學時代交女朋友,要擔心會影響課業;交了男朋友更是不得了,如晴天霹靂般。但是您再想想,真的有這麼嚴重嗎?真的是世界末日了嗎?您打他﹑罵他﹑逼他轉學,真的讓他更「好」了嗎?您一定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好好的』活著,對他的愛更是不奢求回報的,如果說他覺得他所選擇的生活方式是他自己願意的,你何不就讓他如此快樂的活著?孩子不一定非要照著您「期望」的方式去長大的,您說是嗎?
在此不禁要長嘆一聲,如果社會大眾對同性戀不要有所誤解的話,這些人(包括您兒子)都能生活得很好的。而社會大眾為什麼會有『同性戀就是不好的』這樣的刻板印象呢?我想「教育」要負大半的責任吧。如果社會大眾當初在求學時代都能受到良好的「性/別教育」,都曾探討過性別認同的問題,都能打破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您現在就不會如此痛苦了。
擔任教職工作的我,會在工作崗位上克盡職責的做好「性/別教育」,讓未來的社會不再對同性戀有所誤解;身為人母的您,也希望您願意以不求回報的「大愛」來接受您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