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的契約》是由被尊稱為美漫教父的
威爾.埃斯納(1917-2005)於1978年創作的作品,此作放在埃斯納的創作生涯屬於後期作品,卻從此開展了埃斯納的另一波創作高峰,引領了圖像小說的發展,為當時傳統漫畫逐漸式微的美國注入一波新的動能。它可以活潑、嚴肅、寫實、奇異,當然也可以絕望。
《與神的契約》由4則獨立的短篇圖像小說構成,4則故事都發生在紐約布朗克斯區的卓普西大道(大道名為虛構)。背景是1930年代,一戰後的大量移民湧入紐約定居於此,他們的新生兒在美國出生並且成長,他們貧窮、居住在壅塞的公寓大樓裡。是的,這4篇故事是「虛構」的,但它們仍然含有埃斯納本人的自傳色彩——它們蘊含了埃斯納對那個年代的立場與看法以及他是如何解讀那個年代的。
與書名同名的第一則短篇〈與神的契約〉,或許最能完整說明本書的精神。故事描述弗林.赫許出生在一個俄國的小村莊,當時反猶太大屠殺橫掃全國,村裡的長輩們集資送弗林逃至美國以躲避大屠殺,因為他們堅信弗林是受到上帝眷顧的小孩。於是,在全知全能的上帝看照下,弗林與上帝立了一個契約。多年來,弗林謹守條約內容,行善奉獻,收養一名棄嬰將其撫養長大。接著,無預警地,上帝毀約了,弗林的養女生病去世。對弗林而言,上帝失信了,以背叛辜負了一位虔誠的信徒。遭到上帝背棄後,弗林成了一名心狠手辣的商人,冒用別人的債劵購買房屋,最後成為房地產大亨,這是以前的弗林絕對不可能做的事情。還是不滿足的弗林決定再給上帝一次機會,他到了猶太教堂找了最睿智的長老們,請求他們幫他和上帝訂定一份新契約,這次弗林比前一次謹慎得多,終於完成一份無懈可擊的公正契約。弗林決定遵照這份新契約,重新投入慈善事業,並結婚生養個女兒彌補他的缺憾。只是,在契約完成的當天晚上,弗林獨自待在房內,胸口發出劇痛去世。
上述的故事呈現出對上帝極不信任的觀點,事實上,當故事主人翁弗林違背教義成為不擇手段的商人時似乎才是他人生中最順遂的時候,任何對上帝的信賴與敬重只是反過來成為壓垮弗林的重擔。同樣的觀點我們也可以在另一則短篇〈自助渡假村〉看到,在這則短篇中,偽裝成有錢人想要騙取姻緣的2人最後都成功找到結婚對象(雖然過程有些曲折);詐騙少年情感的婦人最後繼續跟老公過著「性」福的生活;只有窮困的芬妮一家繼續過著他們更悲慘的人生。這2則短篇似乎在告訴我們一件事——人應該「自私」一點。這個非常道德不正確的結論必須擺回它的時代背景下來看,在193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重創民生經濟,失業率攀升、治安敗壞、自殺事件頻傳,這樣一個時代,是被神所遺棄的一個時代;是神所不在的一個時代。在這樣一個時代下,人們只能「自救」、只能「自私」。如同〈自助渡假村〉的篇名一樣,那個年代人們只能「自助」而得不到「天助」。在另外2則篇幅較短的〈街頭歌手〉、〈管理員〉中,我們一樣可以看見這種絕望、無助的時代精神。
埃斯納在1978年創作的《與神的契約》緬懷了那樣一個時代。但那個年代畢竟過去了,至少對埃斯納來說,是應該讓那個年代過去了,所以他才將過不去的喪女之痛放進書裡讓它一起「過去」了。
【註】
《與神的契約》很不必要的被編列為限制級圖書。它活潑有力的畫風、嚴肅但易讀的故事應當很適合當作青少年讀物。
《與神的契約:百年冥誕紀念版》(大辣,威爾.埃斯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