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上,現代聖經研究,無論是考古學、形式歷史,或是隨便一條現行的進路,都在揭示聖經明顯地與它的宗教與文化環境有延續性,同時也有非延續性。因此,我們不必認為聖經是完全獨特的,也不要輕視為與其他傳統的教導「差不多是相同」。所以作為基督徒,我們該緊記我們是身處宗教混雜的世界,無論是在地球任何角落或是在家裏,這一點異常重要。
(中略)
在這駁雜的處境中,眾先知創造了「唯耶和華」神學("Yahweh only" theology),這詞是一位歷史學者所稱的。他們從來沒有主張「外來的神」不存在,只是要求以色列人不要敬拜或事奉他們。十誡中的第一誡中直截了當陳明此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先知實實在在經常責罵對巴力和當時其他神祇的崇拜,但他們關注的矛頭並非直指巴力崇拜本身,而是針對不知不覺沾染了這些崇拜的以色列人。對住在靈性多元環境、認為自己是「一神主義者」的基督徒、穆斯林或猶太人來說,這也是重要的啟迪。我們毋須駁倒其他信仰或證明其他信仰沒有價值,以表明對自己的信仰盡忠。
哈維.考克斯(Harvey Cox)著,黃杰輝、阮雅瑜等譯,2017,〈聆聽無聲者的呼聲:阿摩司與眾先知〉(第5章)。收錄於《新世代來了,我們該如何讀聖經》(How to Read the Bible)。香港:基督教文藝,頁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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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之前
由於
少年新眼光的截稿日期在即,就算早已構思許久,卻還是需要閱讀一些資料作為基礎。翻開Harvey Cox的這本書,想說能不能多點靈感,於是找到了跟稿件沒有直接關係,卻很想分享的一段文字(見上文摘錄)。
直到今日,聖經.舊約部分仍是我很不熟悉的弱點所在,但Harvey Cox的文字像一盞明燈,稍稍將我的思路拉出一條比較清晰的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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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聽無聲者的呼聲
Harvey Cox在談論先知書卷的篇章中,開門見山地說「先知不是為上帝代言,而是提醒聽眾上帝為無聲者和被遺忘者所發的呼聲。」並指出,基督徒必須要熟悉希伯來先知書,才有辦法理解耶穌所身處的「傳統」為何。
也因此,Harvey Cox認為研讀聖經,除了探討文本「當時是甚麼意思」與「現在是甚麼意思」之外,還必須問另一個問題:「文本曾有過甚麼意思」(what it has meant),也就是說,我們要了解文本的「原初語境」(original context),尤其是先知書卷更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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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先知」(prophet)及其三角關係
Simone Martini, “Maesta: Isaiah,” detail from the frame, 1315.
Palazzo Pubblico, Siena, Italy.
Image from | Seattle Pacific University
聖經裡有一群人被稱為「先知」,他們的任務是要控訴社會裡結構性的罪惡,並警告君王與人民若不改過自新將會面臨上帝的怒火。而先知一詞源自迦南文字的「預告者」(forth-teller),但一般的註釋書大多寫「預言者」(fore-teller),Harvey Cox認為前者的稱呼較適當,因為先知是「宣布上帝的話」,而不僅限於講述「預言」(foretelling)。
另外,雖然猶太人、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各自認定的書卷有所差異,但就定義上來說,被認為是先知書寫的經卷,就是所謂的「先知書卷」了。
先知事實上與三種人有著錯綜複雜的密切關聯:先見(入迷[ecstasy,或譯忘我]者)、祭司(宗教建制)與君王(國家與政府)。先知與先見往往在靈性生活中角色重疊,先知雖抨擊宗教的偽善卻也同時受禮儀塑造,而先知在政治上則是扮演忠誠反對派,這三者間充滿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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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方法:形式鑑別學(form criticism)
形式鑑別學是聖經鑑別學的一種,為要研究在口傳載錄的單元選段裏所反映的生活處境,以及這些單元選段的流傳歷史。
黃錫木,2005,〈形式鑑別學〉。收錄於羅慶才、黃錫木主編,《聖經通識手冊》。香港:基道,頁340-341。
Harvey Cox在這一章提到形式鑑別學這種方法,但講的就沒這麼拗口,他稱形式鑑別學為「形式分析」(form analysis),意思就是分析聖經文本中的(1)結構或模式、(2)表述的文類(genre)與情境類別。
也就是說,我們能夠透過形式鑑別學來辨別聖經文本的材料為何、聖經作者乃群體組成而非單一啟示等。對理解先知書來說,更重要的是能夠找到聖經文本與歷史中類似文類材料的關係,比如像上文已提及的「先知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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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拉回正題,然後做結尾
其實我本來不是要書寫上面這一大串內容的,原本只是想摘錄個文字段落,殊不知就把Harvey Cox講述先知書的這一章節做了簡單的梳理與消化,竟變成文不對題的讀書筆記了。所以我需要稍微拉回本來想分享的部分,作為本文的小結。
聖經中的先知們,所面臨的是混亂的社會與政治處境,尤其是在靈性生活方面,以色列人必須面對宗教多元化的議題。從這點出發則可以額外延伸討論原住民傳統宗教與基督一神信仰的衝突,甚至到使徒保羅面對羅馬帝國的難題;馬克.布雷特(Mark G. Brett)的《去殖民化的上帝:帝國主義浪潮中的聖經》(Decolonizing God: The Bible in the Tides of Empire,2009/2013,新北市:台灣基督教文藝)一書有極深入的探討,以舊約的部分來說,凸顯出當時的迦南地以及以色列民族的多神論背景。
但我之所以想摘錄Harvey Cox的這段話,是為了要回應台灣作為多元文化、族群、宗教、意識形態的公民社會的處境。
容我引用自身於2018年曾投書的文字:
翻開教會史料,不乏宣教師在廟口敲鑼打鼓報揚上主福音,基督教會與民間廟宇和平相處甚至彼此合作的紀錄。但當我們逐漸強盛,卻從「尊主為大」邁向「一教獨大」,只要稍微風吹草動,便四處點火、大肆撻伐。
我們必須謹記,台灣是多元文化與信仰的島嶼,我們的社會自由且民主,任何公共領域以基督之名所做的行動,都將成為一種見證。
林書弘,2018,〈我們想說什麼故事?〉。《台灣教會公報》,第3453期,2018.04.30-05.08,第11版。
基督教本身的性質就是「排外」嗎?我想,回到Harvey Cox的論述,若讀者同意他所說的,勢必能夠帶給身處台灣的我們,再思一位「宗教徒」在現代公民社會中,該以甚麼樣的態度來生活。
Su-Hong
於台灣.高雄.灣仔內
2021.02.02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