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迎來第一份工作時,印象最深刻的,是請家人當我的保證人。
我讀著契約書上的條文,寫著若我違反規定導致公物公款有所虧損,我的保證人得負連帶保證責任,全數賠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心中盤算該找誰當我的保證人,哥哥剛好經過客廳,我便問他:「你可以當我的保證人嗎?」
哥哥竊笑回答:「妳知道『保』字怎麼寫嗎?」說完便轉身離開。
我邊在腦中把保字拆開,邊回答走遠的哥哥:「就『人』跟『呆』啊!」話一出口就明白了哥哥的意思,只好繼續苦惱,誰願意來當這個呆子啊?
見妹妹也走出房門,趕緊問她願意當我的保證人嗎?妹妹點頭:「可以呀,妳把每個月的薪水都給我,我就當妳的保證人!」唉呀,這對兄妹怎麼一點都不呆。
望著契約書嘆氣,見爸爸回來了,連忙巴過去問他:「當我的保證人好嗎?」爸爸理所當然地回答:「當然好,我不當妳的保證人,誰要當妳的保證人呢。」
噢,天底下,果然只有老爸願意為女兒當呆子啊!
本文首刊《聯合報》2015.9.9〈父女之愛〉為女兒當個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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