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经因为做错了某些事,说错了某些话,造成了对别人的伤害,而感到无比后悔,无法原谅自己?或者,你就是那个受害者,花了很多时间想要走出来,但直到现在,仍然无法和解?你知道吗?若迟迟无法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终究,我们会连累到身边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分享这本书《一个人的朝圣》之阅读感悟,希望也能帮助你悟出其中的道理。
一个人的朝圣 (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 )
所读书籍
书名:《一个人的朝圣》
本书作者:为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一名英国资深剧作家,而这本书是她小说的处女作。
内容
小说讲述了酒厂的退休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在某天接到旧友奎妮·轩尼斯的信,得知她患了癌症,开始了徒步横跨英格兰的旅程,并坚信自己的行走会拯救奎妮的故事。他一路的朝圣,一路的回忆,一路的忏悔,一路的觉悟自己的人生。作者蕾秋乔伊斯一开始只是给我们扔了一颗洋葱,然后一层一层的,我们随着它的文字去剥开它。
主角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60岁退休。他在单位没有升迁,没有敌人,也没有朋友,公司在他退休时,甚至都没开欢送会。他和妻子的关系非常冷漠,虽然一起在英国的乡间居住,但是甚少沟通,日子平淡如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是想象,就觉得很压抑。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是为了告别。在震惊和悲痛中,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从想着第一天见到奎妮的场景,再想到了自己的人生,一路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直到在一个加油站上,一个小姑娘跟他说:
“人的大脑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完成。”
姑娘的话深深触动了他,让他决定走路去看她,并有了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能活下去。就这样,他花了87天,627英里,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
感受
刚开始阅读时,我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到了暮年色心不死的老爷子抛妻弃子追求所谓年轻时错过的真爱的狗血故事。但是耐心读下去,越来越感到自己好肤浅!怎么这么容易就对对某些事产生偏见!同时,也提醒了自己,在不知道真相时,要理性地看待,以免产生了错误认知。
事实上,这个故事,无关爱情,而是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看似主角在妄想,想透过自己的行走,能够救赎自己的老友免于一死,其实这一路,哈罗德不断地回想起自己的过往。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刻意回避的记忆。
他想起了自己原生的家庭:
那个住在疗养院里的父亲 – 一个总是换伴侣、不太关心自己、并在自己16岁时把他赶出家门的男人。还有那个离家出走的母亲 – 一个无论再怎么可以讨好,但是仍然在他13岁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及他的女人。从此他一直是一个人。
这句话,套用在哈罗德的人生下半场,再贴切不过。
后来,他在舞厅里遇到了莫琳,他的妻子,并且一眼就爱上了她。刚结婚时,他们是多么地平静而幸福。但是如今的他们,平淡而冷漠。
再然后,他想去了奎妮,那位他正要走过千山万水去看望的老朋友。他们以前是酿酒厂的同事,奎妮是一名会计员,而哈罗德是一名销售员。本以为没什么交集,在一天晚上的酒柜后面,他听到了奎妮的哭声,于是他走过去安慰她。这段友谊也就开始了。奎妮是哈罗德人生中唯一的一个朋友。后来,这位好友甚至为他背黑锅,被老板赶出了公司,从此音讯全无。他后悔就这样让她走了,而且也没对她说声谢谢。
最后,他最想念的,是他的儿子,戴维。其实哈罗德很爱他,只是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哈罗德并没有与其和解,以至于他不敢对自己的儿子好,甚至不敢抱他。他想起戴维在上小学的时候,他跟哈罗德说他很害怕,哈罗德却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没有给他一个拥抱。他想起了戴维考上剑桥时,也没有给他一个拥抱,并且告诉儿子:“好样的”而感到后悔。他想起了在戴维抑郁症的时候,如果他能主动找儿子谈谈,结果会不会不一样。是的,他的儿子自杀了。二十年前,哈罗德就是因为这件事,悲伤过度喝醉了酒,砸了老板最珍贵的东西而奎妮当了替罪羔羊。
这一连串的生活事件,息息相关。因为哈罗德的父母没有做出好的榜样,所以让哈罗德对孩子的到来,产生了恐惧,害怕自己会变成自己的父母一样。
但是,哈罗德自己本身也有错,他并没有分享自己的恐惧及感受,让自己的妻子知道,以致于后来,妻子认为他不爱戴维,而他们之间的隔阂,因为戴维的自杀离世,越来越远,也让哈罗德的人生,支离破碎。这种痛苦,就像他长期走路脚上磨起的水泡,起初他不去管它,对它视而不见。但是,当它渐渐扩张你的脚底,折磨自己全身的时候,你会不得不去正视它。
经历分享
或许,对没有徒步经历,或者没有那么多人生阅历的人来说,可能看了这本书,会觉得是单纯的鸡汤文,没什么共鸣。其实,行走627英里,相当于1000公里,这过程是非常的辛苦。我曾经在欧洲参加过为期10天,200公里的朝圣之旅,从葡萄牙走到西班牙。那时候,我穿的是专业的徒步鞋,背着接近7公斤的背包。才第二天,我的脚已经被磨出有生以来最大的水泡。第三天,我的膝盖旧疾复发,超级痛。那时候的我,已经想要放弃了,但最终,还是撑了下来。而主角哈罗德,什么都没带,就连最重要的装备 – 舒适的徒步鞋都没穿,就出发了。他已经65岁,体力有限,腿也是无力,挑战程度极高。可他,还是坚持完成了自己这趟旅程。虽然我只走200公里,但是我和他的感悟,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走在途中,不是为了看多少风景,遇到多少人,而是通过行走跳出熟悉的生活模式,去思考、感悟,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方式,明白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是因为这场历练,我才得以从困扰我已久的负面情绪中,走了出来。
如果你正在被某件事困扰着,或者像作者一样,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一生不应就这样,被遗憾、后悔中度过,你可以尝试做一些不伤害自己的,却是自己的mission impossible,比如徒步行走、去大自然探索,或者,征服一座山。
你会发现,逃离自己原来的小天地,跳出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眼前只有远方时,我们会一点一点地看清自己的内心,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了解到造成今天一切痛苦的根源:
恰恰是怀抱着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
哈罗德的过去,就像一个包袱,压得他没有力气去拥抱身边的人。当他踏上未知,越来越感到苍茫世界我独行时,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了。直到走完了1000公里,他仿佛重生了。
总结
这趟《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看到了被癌症折磨得面目全非的奎妮,而奎妮最终还是离开这个世界。看起来,信念似乎无法改变结局,但他努力过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而且,哈罗德放下了过去,和过去和解,也再一次地坦诚地做自己,和他的妻子莫林表达了自己一直无法说出口的心里话,和爱人和好。这,也是另一方面的美好,不是吗?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却有那么多人困在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虽然哈罗德的旅行结束了,但我们的人生旅程还没走到尽头。我们还在路上,那就一起学习迈开脚步前进,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以便能够更加看清自己,接纳自己,爱自己,开始新的生活。在还能爱的年纪,在还能拥抱对方的时候,就尽情拥抱,不要再给自己的人生留有什么遗憾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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