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像是顯影劑,社會階層差距在絕對資訊、有限資源下無所遁形。窮人得費盡很大的力氣才能和犯罪保持距離,我們防備病毒之餘,卻也提防種族、迴避勞工權益。這是場國難,沒有人該在被病毒淘汰前就先被丟下。
關於移工
苗栗縣縣長於6月9日祭出移工禁令,在個人臉書公布「全縣所有移工禁止外出」。用「移工」這個標籤來限制自由,毫無法源依據和防疫的合理性,難道病毒會依種族選擇宿主嗎?
因為是非我族類的移工,所以就可以將個人失誤導向集體錯誤;給予一份工作,就自我擴權到得以剝奪其全部生活。為他好的家父主義,不就是不願溝通、理解下的便宜行事,用強硬作為掩蓋施政失誤,犧牲弱勢者權利來平息民怨。
關於知溝
隨著傳播科技發展,知識被期待會有下滴效果達到資訊均富,但早在1970年提出的知溝理論就發現,因為選擇性暴露、社會接觸,和資訊接收管道及技巧的不同,反而使認知差距擴大。但當時實驗中認定的「知識」,包含對聯合國、世界性事務的理解,對許多人來說是可有可無的相對知識,也劃定了知識份子的籌碼為核心知識,其餘為邊緣知識。
而在疫情下,防疫規範、新頒布的制度為絕對資訊,便暴露出接收訊息並理解的能力,確實存在差異。
第三級警戒、實聯制都是必須再轉譯才能依循的名詞,疫情指揮中心直播也要有網路或電視才能觀看。街上未戴口罩的人、不執行實聯制的顧客……,他們是故意忤逆規範,還是根本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見到就以獵巫心態丟水球、謾罵,這些陷入個人責備論、未能理解其處境的情況,都令人心寒。
關於貧窮
先賦地位女性者、無法負擔外送費用的階級,必須在疫情下承擔出外採買的風險,且回歸原先生活,往往需負擔較高的成本。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也指出,疫情期間每日司機員的平均送貨量增加為以往的1~2倍,雇主用<勞動基準法>第38條和第40條回應,合理延長工時、停止假期,也有宅配通公司實施「取送件獎金、加班費二擇一」,試圖用原先就該領到的獎金取代加班費、減低成本。
外送員送餐時會被當確診者般閃避,在餐廳禁止內用後失去用餐空間,戶外進食則會被責怪未配戴口罩。疫情試煉著身體免疫力,也考驗人心。只為自己便利卻不願付出相對成本,分化彼此彷彿能隔絕病毒,在貪生面前,我們是否可以放下自利、收起戒備的眼神、在社交距離下給予關心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