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發表時間: 2017/07/11 06:00
美、英、日及歐洲等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吹哨者保護法」,而我國對於吹哨者保護的立法期程卻嚴重落後。一部全面性的私部門吹哨者保護法,給所有內部人一個哨子,使查獲犯罪成為必然,這將是撼動台灣的改變契機。
永豐金控去年才捲入鼎興牙材詐貸案,今年6月間又因涉及三寶建設違法放貸逾50億元等案而遭搜索,其董事長何壽川更遭法院羈押禁見。而上開案件曝光之源頭均來自於台灣史上最高層級的吹哨人,即曾是永豐金控頭銜、薪水最多的經理人張晉源所舉發。然張晉源的下場,卻是在去年11月無預警的被拔除了包含永豐金控財務長等7個重要職務,變成一位沒有任何業務的資深副總經理。
相類似的,中國農業銀行紐約分行去年在美國因違反洗錢防制規定遭裁罰2億1500萬美元,亦係由其前法遵主管Natasha Taft向聯準會的紐約辦公室舉報。雖然Natasha Taft後來「被辭職」,但Natasha Taft以「報復性歧視」(即指因吹哨而遭歧視對待)等理由提告求償800萬美元,最後達成保密金額的庭外和解,和解金額肯定驚人。
保護吹哨避免掏空
另外,2011年Olympus前執行長Michael Woodford揭露Olympus長達13年的假帳醜聞後亦遭到解職,提告後亦獲得1千萬英鎊的賠償。
在台灣以台中力勤肉品公司員工檢舉的過期肉為例,最高將可能獲得1240萬元的檢舉獎金。而張晉源除了繼續被冰凍外,沒有檢舉獎金,未來仍可能「被辭職」,「被辭職」後無法獲得高額賠償,且可能無法繼續在金融業生存。
這之間的差異,即在於美國及日本均針對私部門制定有全面性的吹哨者保護法,而台灣卻只在食安和水污染案件有吹哨者保護之相關規定,這些規定不僅簡陋,且無從適用其他私部門之案件。
回顧過往台灣企業的掏空史,從1998年至今,包含東隆五金、廣三、中興銀行、博達科技、力霸、太電、東帝士等數十個掏空案,無一不是公司治理出了問題。
原因即在於,所有的掏空案都是公司高層在背後操作,若無吹哨者保護法來保障這些負責公司內控的員工,因公司高層掌握員工的命脈,公司內控的主管職位將由配合高層的人把持,不僅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公司內部治理及法遵程序亦將形同虛設,因此一個個的掏空案不斷的在我們眼皮子底下發生。
公司治理走上軌道
但任何一個精密的私部門犯罪,都可能同時有公部門的貪瀆不法,其相關連的人必定很多,這些內部人都是最了解眉角的人,當每個內部人都可能成為吹哨者,則沒有一個犯罪可被長久隱藏,高獲利低查獲風險的情形將徹底改變。
因此,一部全面性的私部門吹哨者保護法是台灣現在急需的解藥,一方面可以以高額獎金鼓勵吹哨,另一方面亦可保護吹哨者的身分、職位、權益,吹哨者更可獲得吹哨前犯行之減刑或免刑優惠。
這不僅足以打破共犯結構的壓迫環境,提供每個私部門內部人一個哨子,在這樣的鼓勵及保護之下,勇於吹哨檢舉的內部人,將如春筍般浮現。既無法躲過這麼多的吹哨人,犯行被查獲即是必然,則守法只能是唯一選項,而公司治理也才能真正走上軌道。
這個哨子雖不能如一根棍子一般移動地球,但卻足以撼動台灣,而台灣也將獲得全面性的改變。雖廉政署早在民國102年時即委託交大科法所林志潔教授進行私部門公益通報者保護法的立法研究,於103年10月完成研究報告後,迄今卻仍不見相關立法草案之蹤影。不禁讓人想問問,這個足以撼動台灣的哨子,現在又藏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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