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反映人生,表現時代與社會,好的小說透過藝術性的敘事手法,引起讀者共鳴,進而思索人生的意義,找到目標與方向,不再徬徨迷失。
隨著時代變遷,傳統價值遭到質疑,經常有人對於小說創作選擇大家看得懂的寫實主義方式,認為這是保守落伍,跟不上時代、反美學。其實,讀者不會在乎作者選擇什麼形式來說故事,不論古典或現代,寫實或後現代,只要看得懂、看得入迷以及看得感動,就算是好小說。好的小說不僅使讀者有所感,而且有所思與有所悟,悟出人生的道理。臺灣文學理論大家葉石濤對於小說的評價,強調現實主義、人道主義、理想主義、挖掘人性,以及藝術技巧。大河小說《浪淘沙》作家東方白也說:「世界上所有文學,不論古今中外,歸根究底,不過『感動』二字而已。讀文章,只有讀到『感動』你的才有興趣;寫文章,只有寫到『感動』你的才會成功。」所以說,作品的好壞,非關表現的形式,關鍵在於是否表現得宜?有無感動讀者?
平心而論,時下一味求新求變的小說,其普遍的缺點是盲目追求形式的創意,甚至於小說的文句倒裝又倒裝,故意寫錯別字,歪用成語,以及使用不合標準文法的構句,或者從頭至尾索性完全不分章不分段,此固然充滿實驗精神,可惜缺乏生活底蘊,連故事都說不好,毫無趣味可言,教人難以卒讀;而其題材每每驚世駭俗,簡直將同性戀或者色情、不倫當成社會常態,拆卸作品的表象則內容空洞無物,讓讀者覺得浪費時間。寫小說變成在玩花樣,讀小說變成在自虐,難道這種「故弄玄虛」、「苦澀難讀」的小說,才是有學術與美學訓練的專家學者看得上眼的小說嗎?看不懂的小說對讀者還有存在的意義嗎?像這樣,小說還會有讀者嗎?
小說作品一向強調故事性與思想性的東方白說得好:「內容乃小說的肉體,技巧不過是肉體的衣衫。可有沒有衣衫的肉體;斷無沒有肉體的衣衫。」什麼才是好小說,才是臺灣小說未來該走的道路,由此觀之,不也就很明白了嗎?
多年來讀小說寫小說評小說,獲得些許心得,雖不足為奇,但可以跟喜愛文學的讀者分享,茲臚列於下:
‧ 散文是茶或汽水,詩是酒或咖啡,小說則是套餐或宴席;散文若是散步,詩就是跳舞,而小說便是長跑了。文學作品有優劣之分,然各文類各有其不同表現特色,並無所謂高下之別。
‧ 小說描寫悲喜人生,表現時代社會,作者運用想像力,揉合現實所創造的人物成功了,小說也就不朽了。如曹雪芹《紅樓夢》的賈寶玉和林黛玉、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的安娜、卡繆《異鄉人》的莫梭、巴斯特納克《齊瓦哥醫生》的拉娜、川端康成《雪國》的藝妓駒子、夏目漱石《少爺》的我、鍾肇政《臺灣人三部曲》的奔妹、東方白《浪淘沙》的丘雅信……。
‧ 小說是龐大的工程,需要嚴謹的架構。小說要有精采的故事,以及令人深省的思想。尤其長篇小說敘事要夠多,素材要夠豐富,而且細節必須準確無誤,才能夠讓人相信,彷彿身入其境。
‧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篇或長或短的小說,有的單調枯燥,有的生動有趣。而小說家須具備書寫自身經驗以外人事物的天分,包括虛構的想像力和合理的組織能力,才真的能成為一個好的小說家。
‧ 長篇小說作者必定擁有豐富的人生經驗,更是廣義的思想家、哲學家,帶給讀者寶貴的人生啟示。作者年紀太輕,歷練不足,思想也不夠成熟,徒有才氣和熱情,不太可能寫出真正傑出的長篇小說。
雖然大環境已經改變,美好的文學時代似乎已經過去了,但「文學不死」,閱讀好的小說依然會是提高人生境界的最佳途徑,我這樣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