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從沒有寫過「我的志願」這個作文題目,但從小到大不乏有被問夢想的時候,記憶裡面的第一個答案是老師,隨著成長當然換了又換,想過作家、藝術家或是企業家等等,但說實在也不是個會因此框架住自己的人,同時又因為不自信,夢想總是不敢說出口,就這樣藏著走著,一路到了不得不職涯規劃的時候,再一一篩選現實可能,或情感意願。
小一點的時候總是班長;分組報告都被分配到上台演說的角色;在路上遇到在禁菸區抽菸,或騎車上人行道的人,總是會直面斥責,雖然常被警告可能會被打,但我也沒曾踢到鐵板,可是就這樣長到某個年紀,也許是長期累積小小的失敗,例如考試、例如爭取某些名額、例如當時好在乎好在乎,但現在想起來也無傷大雅的事;於是突然就不敢了。不敢上台說話,不敢侃侃而談我的想法,不敢說我想當老師,當然我也不想了,上台是太難的事,甚至向陌生人開口都難。
大學的最後一年投稿了校內文學獎,既然投稿了,當然是渴望在喜歡且擅長的事情上,得到虛榮的肯定,但可能又是因為不自信,竟從來沒想到要準備得獎感言,於是上台後我只講了6秒,其中4秒甚至是「其實我不知道要說什麼」。
誰知道又過了好多年,我竟然開始站在台上,講藝術、講創造、講永續發展和一些我覺得重要的事,起初當然是被逼的,被逼著準備、被推著上台,前一晚還不斷夢到我在講,練習了又練習之後,還是覺得講不好,卻因為工作的關係,一次又一次的在台下修正、在台上練習。
照片中的這次是失業前,決定繼續接著這樣的講師案子。題目是SDGs和布料,於是決定講性別平權,關於顏色、花紋圖案和性別之間的關係,引導小朋友想像我們期待的未來,並一起為了那個未來努力,最後在衣服上灑顏料,剪和拼接,總之隨心塗抹,用快樂的方式創造你喜歡的未來。
上完還是覺得我不會,還是沒那麼喜歡當老師,可是因為講著的是我在乎的事,好像感到一點閃閃發光、變厲害的感覺,於是願意。
回頭看的時候,發現自己大概也跌跌撞撞,走出了小時候想成為的模樣,成為了老師,某種程度上的寫作者,某種意義上的藝術家,企業家的部分從目前的角度看,看似仍遙不可及,但是未來誰知道呢?或許哪天就又搖搖晃晃地走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