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登·彼得森的《生存的十二條法則》中的第七条法则是追求有意义的生活,而不是一时的欢愉 (Pursue what is meaningful, not what is expedient)。
作者说,要成为救世主,其实就是要把全世界的罪恶都由自己承担,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有趣的观点。例如,要避免自己成为杀人犯,首先你要能够想象自己是一个杀人犯,然后去了解为什么他要杀人,之后能够决定不会这样做,那才有办法成为救世主。
这意味着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快乐或有意义的生活都是要做出牺牲的,没有人能一直快乐,没有人能够不劳而获,痛苦是在所难免,人类一定要经历的。人为了能够一直快乐生活下去,所以我们开始工作;以前,人为了能够保证不会每天饿肚子,不会把当天捕获的猎物完全食用,而是会存起来,以确保几天后都不会饱受饥饿的痛苦。这代表,人类为了将来的自己不痛苦,我们会宁愿做出牺牲,忍受当下的不快乐,来换取未来的快乐。
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快乐是非常短暂的,但是痛苦却会陪伴我们很长的时间。为了能够获得长时间的快乐,我们必须做出牺牲,这其中代表了我们需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放下短暂性的满足,不贪图于一时的快感。生活中一定会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我们不能懒惰,放弃自我,迷失自我,沉迷于一时的满足,而裹足不前,一直放任自己,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对我们来说,阅读、工作、运动、上课等,必须牺牲很多时间和心力投入,而且过程中极度不舒服、会感到劳累和痛苦,也无法很快看到我们想要的结果。但是,当我们成功跨越或战胜这些牺牲,就会发现这些事情是对自己是有帮助的事,能够带领自己去到更幸福的国度。不要虚度属于自己的光阴,不要一直想着要不劳而获,不要沉迷于一时的欢愉,不妨想一想如何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不要害怕做出牺牲,因为牺牲后获得的成果都能让我们感到长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