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租屋市場的現實環境,房東會因為擔心房屋出租被課稅以及怕跑行政流程等原因,不願意讓租客將戶籍遷到租屋處,讓房客頗受困擾,
法洛威今天分享的案例即是房東不願意接受房客入籍租屋處,導致房客因教召不到,被檢察官以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之情況。如果你認為戶籍地的設置定點根本不重要,那麼建議你應該閱讀本文,協助你初步了解與戶籍地有關的法律議題。
教召沒去!涉嫌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被起訴
故事的主角是係臺南市後備指揮部列管之後備軍人,有義務在接受政府的教召訓練,但他在109年12月23日後,因莫名原因未按戶籍地居住,亦未按規定申報戶籍遷移,自然無法接獲臺南市後備指揮部要求故事主角應於110年4月9日指定地點報到接受教召的公文,導致因「教召不到」而被檢察官以違反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
案例中的男子未按規定申報戶籍遷移的其中一個主原,是因為現居地點為租屋處,在房東不願意他將戶籍地遷移至租屋處後,讓男子的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無法相符,導致教召的公文書無法及時獲取。
事實上,除了教召公文書外,現行戶籍地與居住地不符的情況十分普遍,但民眾應該瞭解戶籍地通常都是作為收取政府公文書、金融機構文件等主要的領取地點,除非自行變更戶籍地或通知相關單位,否則政府與金融機構並不會知道戶籍地已變更,導致遺漏重要公文書或金融機構催繳單據等資訊,徒增許多不便之處。
傳喚未到!被通緝的案例
除了前述教召不到案例外,法洛威另外分享的案例是同樣不居住在戶籍地,然而戶籍地雖有人居住,但卻是高齡80歲長輩獨居,長輩此時因兒子經常耳提面命,不要相信來路不明的文件以免受騙上當。然而案例中的男子因為在外做生意與人發生糾紛,被其他人告詐欺與侵佔,地檢署就寄發傳票到戶籍地要求男子配合調查,獨居長輩將地檢署寄送的傳票誤以為是詐騙文書而忽略,導致該男子慘遭通緝的情況。
避免重要資訊遺漏而被起訴、通緝的風險
居住地與戶籍地相符
基本上居住地與戶籍地相符,因為自身本身就住在戶籍地,因此當政府公文書、金融機構資料寄來時,自然不會被遺漏。以本案例來說,當房東不願意租客將戶籍地遷移至租屋處時,房客可不經過房東同意,自行提供國民身分證、遷出地戶口名簿及居住證明文件(租賃契約、租金匯款紀錄及水電繳費紀錄等)給租屋處的戶政單位,要求戶籍地遷移至租屋處。
倘若無法遷戶籍,戶籍地至少應有人居住避免重要資訊遺漏
如果覺得遷戶籍麻煩或是不願意遷戶籍的讀者,為了避免遺漏重要資訊,建議戶籍地務必要親朋好友居住,藉以協助查看是否有公文書或金融機構來文,同時接獲相關重要資訊時,務必第一時間通知讀者,好讓讀者能夠在期限內處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