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都已經到手了還不夠,竟然還要讓親子間產生對立,這分明是故意要用孩子來傷害前任。偏偏孩子平常都住在對方那邊,要洗腦或灌輸和自己有關的負面言論簡直易如反掌,想蒐集證據卻又沒辦法偷偷潛入對方家中,這到底該怎麼辦?
怎麼知道是挑撥離間還是孩子真的討厭自己?
如果孩子不想被探視,是無法強迫的。倘若是對方故意想辦法不讓孩子靠近自己,還算容易判別。因為孩子沒有太多心機,就算嘴上故意說不想靠近自己,也還是可以從態度來觀察出是否為真心話。要是發現有被惡意施壓說出違背內心的言論,可以請求社會局協助幫孩子脫離心靈暴力的環境。
但萬一無法確定孩子的真實狀態,可能每次要探視都是被對方以「孩子不想要」作為藉口來拒絕,連孩子的面都碰不上。建議委由專業人士提供法律上的協助,教您該怎麼蒐證、調查出無法探視背後的真相,以免損害到您與孩子的權益。
小孩被任和前任的家人洗腦討厭自己,能把監護權搶回來嗎?
請注意!能不能搶回來是一回事,目前面臨到更大的狀況是「就算搶回來,孩子依然討厭自己」這可是很嚴重的。既然想把孩子奪回自己身邊,光是取得扶養權是不夠的,還要讓孩子心甘情願跟著自己,知道自己並非對方說得那麼糟糕。
太操之過急是會有反效果的,所幸現在有不少心理諮商團隊能提供親子諮商服務,可以讓律師協助在搶到監護權前先聲請暫時處分,並為您製造與孩子相處的契機,讓諮商師協助挽救已經亂成一團的親子關係。
想搶監護權,但沒有辦法證明前任是不友善父母?
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因為法官不認識雙方當事人,原告與被告在法庭上也一定都是各說各話,總不可能用「演技」這麼沒科學根據的方式來讓法院審理。
沒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想得到證據確實是難如登天,但如果換個處理方式,來向法官「推銷自己」,讓法院覺得自己比對方更適合擔任孩子的監護人呢?是不是相對來說更有說服力且更有把握呢?
父母不和睦,受傷最深的永遠是孩子,離婚後依然如此!
爸媽離婚,依然是小孩的父母。但對孩子來說最可怕的並非父母離婚,而是要被迫夾在中間選邊站。兩邊都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為什麼要做出這麼殘酷的抉擇呢?
離婚、看對方不順眼都是正常的,但不應該將自己對配偶的負面情緒也施加到孩子身上。萬一孩子因父母的關係將來對婚姻、人際產生不信任感,不但會影響他們的性格,還可能引發其他社會問題。不喜歡前配偶沒關係,但與曾經的伴侶好好相處,是不會有任何壞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