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職涯顧問以來,總會聽到很多孩子們講起他們在求職期間遇到的很瞎的事......。
一個大學應屆畢業生,在投履歷不久就被公司通知去面試,她先循著公司在人力銀行留的地址上網搜尋,一查是特區好地段裡的新大樓,她心想:如果一開始的工作可以在這麼富麗堂皇的地方,那上起班來就更有勁了,約好面試的那一天,突然接到電話通知,說因為公司內部在整理,所以跟她改約到其他的地點去,她舟車輾轉到了一間貌似住宅區的小公寓,一進門,裡面雖然是OA隔板,但只有負責面試她的主管和另一位工作人員,而且燈光昏暗,面試過後,那位負責面試的主管跟她說她被錄取了,而且馬上就可以上班,要請她提交身分證好辦理勞保加保事宜,她問未來的工作地點,結果那位面試主管說暫時會在這(個小公寓),她心裡覺得詭異,客氣地對那位主管說還約了別的公司面試,她回去想想再做決定......。
還在讀大學的女生,則是利用暑假去做美容類型的工作,店長跟她說因為她沒經驗,所以需要培訓一段時間,培訓期間因為是在上課,沒有實際工作,加上培訓用的東西都是公司的產品,所以只能給予少少的津貼,然後就要求她簽署一份契約......。
想從事出版設計工作的女孩,選在家附近的印刷廠工作,那個家族企業裡除了她和一位專業的師傅之外,其餘工作人員都是老闆的老婆、孩子,老闆接了案回來,就丟給她和師傅處理,但,加班費的核給依據是老闆覺得你這個月有加班就多給個1、2千,所以有時案子多到忙不過來,她每天都要晚上11、12點才能回到家,那個月就能拿到2千多的加班費,等回復到較正常的工作量,雖然也是平常加班2、3個小時,老闆就"感覺"你沒有加班,完全不給加班費......。
一直想找資訊工作的孩子,在他加入的一個資訊類群組裡遇到一個上市櫃公司的人資主管,說是幫忙獵人頭,要找一個有資訊背景的人,細問之下,是要做資料key in,但都是一些保險公司的資料......。
而想應徵餐廳外場人員的個案,則是在面試完後跟我說公司給的薪水是要加上全勤才有到達基本工資25250......。
暑假期間,是學生們打工的旺季,也是應屆畢業生的密集謀職期,但這些層出不窮、寫都寫不完的案例,真的是刷新我的三觀,即使是勞基法已經明訂的內容,但很明顯的,還是有許多慣老闆故意或根本不懂,當然是看準了這些孩子們好騙,有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騙,有的是被騙了也不知道該找誰問或幫忙,所以就助長了這種能多騙一個是一個的狀況。
孩子們,在江湖走跳,關於自己的權益,請務必花點時間搞清楚,比如勞基法的一些關於薪資、關於解僱、關於加班等的內容,遇到明顯不合理的事,沒有邊緣灰色地帶的,我不是要你們變成一個斤斤計較的人,但,如果你自己基本的權益被侵害了,你還是選擇息事寧人,或者是自認倒霉,那麼,會有更多和你一樣倒霉的人會成為養成這些慣老闆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