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網路上的文章或是身邊的親朋好友談話中,都常常會聽到「不要把興趣當成工作」這種告誡,論點不外乎都是因為「興趣不能當飯吃」、「興趣做久了你就會開始厭煩,之後他就不是你的興趣了」…..等等,但這是真的嗎? 難道我們真的把人生大半時間都花在討厭的工作,每週日想到隔天要上班都會嘆口氣,人生才會比較快樂嗎?
如果你的興趣是學精算、寫程式、研究經濟的話,那根本不會有人拍拍肩膀告訴你「興趣不能當飯吃,你還是好好想辦法當個搖滾巨星吧」,但是當你的興趣是畫畫、作曲、玩樂團、演戲的時候,某些人就會跳出來指責「真的還假的!?你別做夢了好好找個正當工作啦!」
到底為什麼在大家的刻板印象裡,藝術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