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所有兩人間發生的事都鎖在小房間裡就好,不管吃虧或佔得好處的。因為只發生在小房間裡,當中所發生的事也無法輕易對關係之外的人傾吐。世界被涉及不倫關係的人分成偷情與不偷情,總總絮語編織成這本小書。
主角與已婚男查理開始他們的不倫,像是開鑿一個主角未能預測的無底洞,愛有多深,就陷多深。簡單的誰愛誰在加入承諾,多了重量,純粹的激情與親密成為不確定因子,不能保證這段關係的長久。這當中,承諾的踰矩並不只單單發生在主角身上,主角的朋友小捲與其主管J也默默經營著如高中生般的美好戀愛。違背道德的自我懲罰在故事中一點也不讓人覺得被壓得喘不過氣,它的存在就像雨水落下,誰都有可能被沾濕,落下印記。不倫發生,結束不倫,這趟旅程是膽戰心驚的。
通常我覺得,如果要分享一本書我希望是透過我的語言傳達它的好,但《小問題》有諸多對白是這本書的精髓,吐露出委屈、感嘆與不滿,每一顆文字如暴雨拍打在讀者心中,又摔碎成更多小水珠,總是會被留下痕跡。其實對於主角可以在這段關係中持續到一個程度仍不打算發生改變,總是忍耐,這對我而言是很難以想像的。並不是指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許久而讚嘆,而是在不平等中持續掏空自己,把自己弄得誰都不是,這種心情在作者的推敲下,被精煉地鑄造成這麼一句:「我一直以為,我們這段關係,這段不是關係的關係,不是戀愛的戀愛,是不存在的。它在系統裡不存在,在社會結構裡也不存在,在他的生命裡,我也不存在。(218)」「不是」、「不該」、「沒有」,都是這段禁忌關係中的常客,想要不能明說,即便正在經歷著,每做一個決策就等著把自己跟這段關係領向摧毀。「自私」存在本身,就是一件全然壞的事?我們實在很難柔軟地梳理出替此行為反駁的解釋,也許只能在此情境下,我們還是得承認黑與白之間仍有清楚界線在維持這世界的運作。
而我發現,有意圖挑戰既有價值觀的作品,某種程度反倒成為引人注目的特質,就像間接證明有一群人其實早就受傳統規範勒得無法喘氣,想要破壞,想要透過毀掉什麼確認或看輕自己。但也是這個「扭轉」使人孤獨。從眾當個好人,保守最後底線,才能平順地活著。主角更是明白,愈想確認查理想法,只會換到不如自身所想的答覆。這時候,主角的事情都不是事情,沒有人知道何來在乎她的感受,在這段關係中,共犯(或稱夥伴?)查理巧妙地藉由已婚身份避開自己之外的感受,當查理總是對於主角為什麼喜愛發問,為什麼總是一副想吵架的模樣感到不解時,我試圖站在主角的,與查理的立場審視這一切,卻又微妙地可以理解任何一方。像是詭辯的話語讓我無法看清整體,因此對於「我只會傷害我愛的人」這句,認同如搗蒜。到底偷吃對查理而言是為了什麼,讀到最後一個字,我發現這個問題好像沒有探究的必要,什麼樣的答案都是可能的,當他說想要一對真正的戀愛,卻是以外遇的管道接觸,這本身就是令人摸不著頭緒的。所以,查理的愛是讓主角深受不平等刺激的原根,不管獲得任何答案,對主角來說,肯定是不滿意的。畢竟到頭來,她犧牲自己,進入關係,卻在得不到保障的結構之外,正如這段:「那是我無法踏足的世界,如今我在自己的領定裡被迫倒帶觀看。我不是被他傷害,而是被他背後的整個制度和結構傷害。所謂婚姻,究竟是什麼呢——唯一可以確認的,是它絕對不只是一紙契約罷了。它是一整個巨大的系統與社會結構,任何都難以脫逃。只要我還在這段關係裡,那些原本應該終生保護我的,都變成我要用終生去對抗的,一想起來就像有人用濕潤的黑布蓋住我的頭,無法呼吸。(138)」
為什麼不倫是一個「小」問題?在我的感受看來,確實是被作者放得極小,且日常,且輕盈。就像一個小小的謊,沒有驚濤駭浪,沒有震懾人心,是稍微醉醺的一瞬眼,桌面下與不該有親密接觸的人勾起尾指,多了一些被發現會引來碎語的小動作。從有意無意,變成刻意為之。因為定調就是小,就算被揭穿了,造成的反彈也不至於到身敗名裂。小的不以為然,小的恰如其分,小的只能在小房間裡發生。在這樣的氛圍中,主角個人的事,也就個人承受,男歡女愛,在旅館之外就是雲煙。
不只愛情關係中,親情、友情,這些主角所擁有的,都不是那麼地深刻,甚至貌似一碰就碎。倒也不會覺得這是多可悲的事實,不過卻也因為如此,與查理的關係在主角身上就多了重量。也許就是這種唯一的獨特性,是活著的依憑,主角對查理的需要日漸強烈,不是只有生活中做愛的那短短三個小時,而是更寬,更多元性的活動去強化彼此關係,磨合的次數也會加增。何奈第三者很難去談一段正式感情,很多細節都是胡亂帶過,甚至連愛不愛都無法用更多方式確認(最多的就是肉體碰撞吧)。
小書的形式,就像事件本身只能發生在小房間,也許對不忠的查理與小捲而言,婚姻之外的戀愛也不過是平淡生活中的小刺激。那種你永遠不懂我為什麼得出此下策的怨懟,始終是最沒立足點的駁斥。這個不倫的小問題,一但還是體制之外的事,就不會有一個善終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