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為房地合一稅的施行,把之前有預先購置房產贈與子女的父母,嚇退了,因為採取實價課稅原則,所以贈與房產給子女,不再是驚喜,或許可能會變成驚嚇。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因繼承或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以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為原始取得成本。"
有在關注房地產資訊都知道,國內對於土地公告現值,以及房屋評定現值與現行行情落差之大,就算這幾年來有所調整,也與現行行情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但基於天下父母心,父母們若仍有幫子女購置房產的想法,該如何執行呢?
其實也不難,可以改利用贈與子女頭期款的方式進行,依據贈與稅相關規定,父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年可個別贈與244萬給子女,共計488萬,這些是贈與稅的合法免稅額度,另外如果在贈與當年度結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
父母可額外贈與各100萬的禮金額度,這部分是屬於免計入贈與稅額度,合併上述金額計算,總計688萬元,基本上房屋頭期款+裝修的額度大概就有了。
如果想要再進一步,降低子女貸款負擔的壓力,則可利用每年的第四季看屋買屋,因為贈與額度每年1月1日會重新計算,可事先跟代書及賣方溝通,將交屋時間延至隔年1月中旬左右,這樣還可再加計薪一年度的贈與免稅額度。如果因提前布局遺產資產配置,也可多利用每年第四季的時間,可做到一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