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的品牌重要嗎?這個是廢話,當然重要。從你在部落格、網站或創作平台發表第一篇文章開始,你的品牌植入就已經開始了。重點是你的品牌成功嗎?任何人都可以成立品牌,也都是品牌。那為什麼有的品牌可以拿出去賣錢,有的大部分的人卻不行?這就是因為品牌就跟人一樣,大多數人都是平凡地在過生活,而成為品牌的那幾個人因為有更高知名度,可以從中獲取其他的利益。所以,品牌重要嗎?一定重要。不過,坦白說,個人的能力有所差異。你不可能想像台灣2300萬人,有2300萬人都是非常成功的品牌。
這也是我一直在講的文創的第一個特點,就是獨特。獨特就會讓人家非常有印象。就像我對馬雲的那個臉印象非常深刻。雖然我可能只短短跟他談話十幾分鐘,但那個人我遠遠地記住,因為他夠獨特,他被我看見了。所以,對任何一個創作者來說,被看見是一個最重要的事情。因為被看見,就是在市場有曝光的機會。人家覺得你夠獨特,你就會被記住。但如果你沒有被看見,你就不會成為品牌。品牌的第一個要素就是被很多人看見、然後被很多人喜歡。你是希望在一個不容易被看到的角落寫你的文章,還是在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口的捷運站門口被看見?那裡有那麼多的人流,看你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