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對我而言,就是陌生的街道、買土產、吃當地好吃的。
我向來不看網路推薦的地方,一是聽說店家會給寫手免費餐券;二是這些作家對於好吃的定義,跟我不太一樣。
有位女士說:東西好吃,在於沒有鑊氣。我不知道鑊氣是不是指鍋氣?鍋氣是烈火烹油後才有的氣味,不好這一口,我在家裡煑就好了,何必上館子?
在陌生的地方,吃正餐的時候,我會選擇那種鐵皮做的招牌,然後凹突不平的地方它不會告訴你,他創立於民國幾年,那個招牌本身就訴說著歷史。現在那樣的招牌已經沒人在做了。小吃會找機車多的地方,花蓮、宜蘭這種地方例外,因為許多觀光客都會租機車,那就要看穿著了,穿著拖鞋而且是睡衣的人多,東西難吃不到那裡去!
開始寫旅記,是因為寫了一百篇以後,心裡變得平靜了不少。看到有位寫家說要完成一千篇,人生是有多坎坷嗎?希望他能早日平靜吧!
很多東西隨著時間的變化,會逐漸的不見。以前台灣有名的媽祖廟只有北港跟新港,而去新港一定會買新港飴,現在好像沒人做了!花蓮薯原本是肉桂跟樹薯做的糕餅,現在卻變成麻糬?麻糬我去台北的滋養買就好了,何必跑到花蓮?
曾經到北港時,都要等一位老先生的豆花推車經過後,我才會北上,好幾次都等不到他了,歲月真的在流逝啊!有點哀傷的才叫做旅行,到底是誰跟誰過不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