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比士》雜誌2024年曾在網路上出版一篇關於美國離婚率高的報導,大意為有百分之四十三的夫妻正式辦理離婚。然而,第二次或第三次婚姻的離婚率,卻要高上許多。第二次婚姻中有六成的夫妻,第三次婚姻中約有七成,最後以離婚收場。
此外,七年之癢這個詞彙頗有道理,因為根據同一篇報導,這些離婚的美國夫妻,平均婚姻期只有八年。即便如此,許多美國人還是相信婚姻、渴望愛情的,有百分之二十的夫妻其中一人為再婚,另有百分之二十的夫妻雙方都為再婚。更有百分之六的夫妻決定和彼此破鏡重圓。
您渴望再婚嗎?在離婚官司的漫長過程中,急於恢復單身嗎?以下文章將為您探討相關離婚訴訟程序及其優缺點。
在加州,申請離婚的過程中,倘若觸及複雜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債務責任釐清、子女扶養權、或配偶贍養費,等等難以取得共識的議題,那麼這種類型的離婚案件,通常被定義為爭議離婚(Contested Divorce)。
例如,假設我和配偶已提出離婚,但我們在贍養費的金額上,至今未能達成共識,這是否代表我們要打好幾年的官司,才能恢復單身?期間,我既不能再婚,也必須和一個沒有感情連結的人,掛著有名無實的夫妻頭銜?並非如此。在必要的情況下,您可以先向法院提出恢復單身的申請,又稱bifurcation。
然而,您在申請申請恢復單身之前,請三思而後行,因為過早恢復單身,可能會帶來經濟層面的隱憂。
首先,由於加州離婚法有規定所謂的六個月冷靜期,這代表至少必須經過六個月以上,即使離婚最終判決還沒有正式下來,您可以與配偶達成共識,先終止夫妻關係,一旦經過法院的批准,可以各自恢復單身,男婚女嫁。
然而,倘若配偶反對您提出恢復單身這件事,您可能就必須向法院申請動議(motion for bifurcation),才能往下進行。此時您就必須出庭說明立場,在那之前,更需要準備繁雜的財產債務批露表。法官將針對您以及您配偶的說辭,為恢復單身此獨立事件下出判決。
即使您已成功恢復單身,其他婚姻內的權利義務,仍然要繼續進行到最後判決。這也代表您可能必須搬離家中,獨立生活。經濟壓力緊迫的一方,可以申請臨時生活費(Temporary Support)來解決燃眉之急的生活開銷問題。另外,舉凡孩子上學、接送、監護,亦或您的住家安排,汽車使用權,租金收入權益等等,均可向法庭申請專項裁定。
為了急著再婚,或想跟新對象同居,才急著恢復單身,就必須要了解,可能因此失去本有機會拿到的贍養費。由於配偶贍養費是付給經濟上有需要的人,既然已經再婚或和他人同居,代表新對像或許有支付您生活費的能力,因此您就不再有向前任討索贍養費的必要。
而恢復單身可能也會影響年度所得稅,相關稅法請諮詢一位會計師。值得注意的是,若未能在年底前恢復單身,您可能還是必須依據已婚身分報稅。
由於加州規定每人必須持有健康保險,一旦恢復單身,由於身分上的改變,配偶可能無法繼續為您投保,或必須改用較為昂貴的保險計劃。您也可能因為過早恢復單身,失去未來領取對方社福金或其他類型夫妻退休金的可能性。
恢復單身為既定的法律流程,該準備的文件,或出庭的費用,所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成本不少。建議您可以和一位加州離婚律師詳加討論利弊,避免做出衝動的決定。
每段婚姻背後的辛酸,除了當事人以外,無人能理解。尤其是那些經歷過痛苦的婚姻,多希望可以立刻逃脫牢籠,重新找到真愛。祝福您,在等待恢復單身的日子裡,可以重燃您對自己、對婚姻的信心,蓄勢待發,最終順利一飛沖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