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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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反天罡》 於2026年4月17日上午5:36完成。 「本文採用許多魔幻寫實主義的敘述手法,字面包含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易產生誤解,而令一般人感覺不適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思考脈絡,有害廣義閱讀者及特定閱讀者身心發展。已盡最大限度告知可以選擇離開,一旦閱讀視同欣賞魔幻寫實主義文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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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育龍-avatar-img
5 天前
如果有一個人, 是你最親的人, 卻說出了你這輩子最不想聽到的那句話。   你會怎麼辦?   我沒有辦法。 我最後,離開了這個家。 ────────────────── ▋ 第一幕|那句話   媽媽叫住我的那個下午,南投的空氣很悶。   她站在廚房門口,手裡拿著一條擦碗的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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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個東西, 裝著你最不堪、最不想被任何人知道的過去。 你會丟掉嗎? 還是…,你其實根本不敢打開? — 我有一個鞋盒。 我曾經抱著它,站在垃圾車前很久。 — ▋ 第一幕|被看見   他看著我,聲音很低。 「這些是什麼?妳為什麼要這樣?」   停了一下,他又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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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柳靖-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4/25
遭遇職場霸凌,不知道能做什麼、該找誰——這是許多勞工面對的困境。從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的通報、公司成立調查小組的程序,到申訴人的保護與身心支持,台灣法規對雇主的處理義務有明確規範。如果公司消極應對,勞工也有向外部主管機關申訴的權利。本文完整說明,從申訴到事後保護,你每一步可以怎麼做。
整部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是要苛以雇主責任,以保障工作者安全及衛生。 其中勞工有3項是義務及責任: 1.接受體格檢查(入職前)及定期健康檢查(在職期間)。 2.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包含特殊作業訓練,如堆高機操作)。 3.遵守公司所訂定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也提及違反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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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拒絕勞檢=花錢了事」很聰明? 拒絕勞檢不是成本控制,是風險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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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人數超過30人時,所設置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應該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若職安人員無法執行職安工作或離職時,需要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職安人員未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適當代理人。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其職安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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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 100人以上 時,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安衛管理單位或人員時,應向勞動檢查機構辦理登錄備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事業單位設置職業安全衛生
勞動檢查不是來找公司麻煩,是來檢查有沒有把制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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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斑海豚-avatar-img
2026/01/18
Mio人資長-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