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手札

#勞資手札含有「勞資手札」共 42 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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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團文章搬運-工資補償≠工資照給,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應發給「工資補償」而非「工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的是「工資補償」而非「工資」;「補償」是以事故前1個月正常工時工資÷30為基準,而非「工資照給」。因此,兩者在計算上還是會有不同喔!!順便提一下,工資補償在稅法上也是免稅的喔,所以在做薪資的時候記得將工資補償與工資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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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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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真心話-薪資項目拆很多項目,就代表這公司一定有問題嗎?假設不幸有上過我的課,又剛好那堂課有說道管理、薪資,那我一定會告訴你各位:「單一薪俸制是最爛的薪酬制度」。拆解工資的目的是「管理」而非「成本」,將工資拆解後應設定明確、可執行的發給要件,當勞工滿足要件後即依約發給,常見的有:全勤獎金、業績獎金。若勞工未滿足特定標準,雇主即可不發給相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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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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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學習勞動法-曆年制特別休假,到底要怎麼算?特別休假,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建議採週年制: 1.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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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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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學習勞動法-甚麼是「責任制」工作,真正的「責任制(勞基法84-1條)」有哪些規範?責任制其實是勞基法第84-1條的俗稱,而適用勞基法第84-1條並代表可以非無法無天,適用84-1條的工作者雖然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對於工作時間、例假...等工時條件「另行約定」,但依然有相應的規範予以制衡,勞工依然有工時上限、加班費與例假的規範,而非坊間誤解的「沒有加班費」、「做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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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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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團文章搬運-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終止契約,會不會影響未來找工作?調解時,很多民眾會無法接受「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即「不能勝任工作」)作為終止契約事由,其中很多人會主張,以該事由終止契約會影響未來謀職;事實上,終止契約事由你不說、我不說,根本不會有人知道,但前東家面對「背景調查」時會不會幫你修飾,其實大多是看雙方過往相處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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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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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學習勞動法-「請假」屬於勞工法定權利,雇主不能拒絕合法的權利行使請假是法律明文所賦予勞工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法否準合法行使請假權利。然而,若公司確實有制定明確、合法且可執行的請假程序,則勞工於請假時應該配合相關程序辦理,若無正當理由拒絕依規定請假,仍可能視為「未請假」而構成「曠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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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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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真心話-老闆說我「欠時數」,要求我無償加班或扣薪,(負時數制度)合法嗎?時至今日,依然時常聽聞「負時數」的問題,真的是深感荒謬。所謂「負時數」是指勞工未達每月固定的工作時間,就需要無償加班、扣假...等方式補足時數的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很明顯屬於違法;其實民法第487條已對「受領勞務遲延」作出明確規範:「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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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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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零開始學習勞動法-如何認定職業災害?通勤事故是否也是職業災害的一種?本文針對職業災害的認定標準以及通勤事故是否屬於職業災害進行探討,希望讀者能夠更簡單瞭解職業災害的判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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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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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團文章搬運-勞工自主加班,到底能不能請求加班費?勞工自主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應回歸「工作時間」的定義,如果可以被認定屬於工作時間(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自然有請求加班費的可能與依據;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與勞工都具備管理權,因此當雇主明知勞工滯留工作現場,卻沒有相應的行為時,就很可能被認為是雇主默示同意勞工的加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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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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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真心話-冷卻期是甚麼?調解期間雇主可以資遣、解僱或調動我嗎?(以冷卻期的開啟與終結為核心)冷卻期是勞資爭議中的一種特殊制度,目的是避免雙方採取過激手段而導致爭議擴大,禁止特定行為。以勞工完成調解申請為起點,並以收到調解紀錄(與正本相符)為終止。此外也請注意,冷卻期間勞資雙方對於該爭議應暫停各種行為,但如果非調解、仲裁與裁決所涵蓋的內容,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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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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