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隻快樂的鴨子,嗎?

2020/02/02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撰文:劉家筠
「湖上的鴨子都到哪裡去了?」,這是朱宥勳的作品、也是出自麥田捕手的一段話,(都不會爆雷!可以安心!),簡單粗暴的拆解這句話就是「當環境不再適合生存後,「他們』該何去何從?」,而朱宥勳的小說就以此描繪校園中發生的荒唐事-如果教育場域並不適合生存、學生可以去哪?該要去哪?社會中的荒唐事大都糾結於金錢權力等等,教育場域中的病徵也是,因此這篇文章就想來談談教育場域中的權力結構。
你覺得臺灣的教育成功嗎?回答是或不是之前,我們可能先要想想怎麼定義「成功」,討論一件事成不成功時,我們會回到事物的本質、或是促成動機的出發點檢視,好比當我們問一個產品成不成功,就是檢視他的功能有沒有正常發揮,那教育的功能是什麼呢?
「傳遞知識」、「學會做人處事的道理」、「融入團體生活」⋯⋯這些答案,其實都可以歸類成一個名詞(或著動詞也可以),就是「規範」,規範小孩成為某種樣貌,成為「一個人」、「一個資本社會下的好員工」、「一個社會運作中的小齒輪」,也為了要規範學生,讓教育者擁有權力,這樣的權力不對等讓教師更容易規範、讓學生更容易聽話。不過與特殊權力結構之所以特殊,並不只因於雙方的不對等,而是較弱勢的那一方的求救/申訴管道基本上是壟斷的,就以顯著的例子來說,我們明明知道會體罰、性侵的老師不適合留在校園,但這些案例能夠成功被救援的案例都需要耗費極大的心力,節錄一段新聞:「2008年花蓮縣地方新聞曾報導某國小不適任老師被家長投訴到議會和媒體,當時的校長束手無策,回應輿論『已向教育處申請鐘點老師,課後對學生補救教學』,校長後來不堪壓力提早退休。後來接任的校長,在全校老師都有共識的前提下,啟動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當全校如火如荼的發展校本課程,我卻得每個月跑法院處理不適任老師,』整整4年冗長的程序,校長和老師也都被這位不適任老師告,最後打到最高行政法院,確認老師解聘。」(1)(諷刺點:你得用極大的力氣好確保可以不再會被體罰/性侵),讓弱勢方無從逃跑無從躲避,以便「成功」的灌輸教育內容。而這種特別權力關係總共出現在三個場域:軍隊、監獄、學校,所以某種程度上,三者的元素看起來都蠻像的:制服、服從、不人道、與一切荒謬的要求,像是軍隊的指令說垃圾桶裡不可以有垃圾、內務要乾淨的沒有生活痕跡,學校也是,把人壓成平面的、脫離生活的樣子。
不過特別權力關係存在原本是為了很棒的理由吧?為了把大家都變成「好的」樣子,不過可怕的就是這個「好」的定義在不對等的關係下也可以輕易被改變,比如說沒有生病是好的,所以我們可以很方便地用這種權力關係告訴小孩要接種疫苗、半強迫式的就讓大部分的小孩接種了,的確很便利,不過換一種「好」的定義呢?換成我們覺得會講國語是好的,所以我們可以很方便地讓大家不要講其他語言,超級方便,也超級「好」。隨便套任何一個教學場域上的東西進來都可以,差別只是在這批小孩運氣夠不夠好,能不能遇到聰明的有權者決定塞給他們真正足夠好的東西。
所以教學的「形式」會影響教學的「內容」,特別權力關係可以決定你學什麼,也可以決定你怎麼學、怎麼活,可以決定你在學校的日子活得好不好,關鍵只在於你的運氣:運氣好,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運氣不好,不管遭遇什麼都得吞下去,因為特別權力關係給了他們教育的權力,也抹滅了你反抗的權利/力。雖然釋字784(2)放寬了學生訴訟的限制,卻可見不少新聞或是留言紛紛以指責的態度出發:「以後都不能管學生」、「教師綁手綁腳」、甚至對聲請人指指點點。限縮學生權利/力會「好管」很多,也會讓學生更「乖順」一點,不過大部分時候,這些帶著不乖的毛邊的學生,放到社會場域上根本沒什麼,頂多能說是不入主流的眼,所以為了這些毛邊而大動肝火甚至逼迫學生根本就沒必要,但在教育場域裡卻得面臨高密度的凝視,好像不把他們塞進標準的模子裡,這個社會就容不得他們一樣,教育不是為了讓學生適應社會嗎?還是其實是為了打造一個完美的烏托邦呢?當整個社會都把密不透風的期望壓在教育上,光是帶著一點毛邊都是罪過,更遑論是企圖活成完全不同樣態的人。更甚至,這些「不乖」的毛邊進入社會後也有可能變成極為崇尚的價值,比如說我們提倡「獨立思考」、「媒體識讀」能力是重要的,但獨立思考的孩子對教學內容問東問西就會變成「難搞」;我們明明也崇尚社會的多元發展,會覺得擁有不同興趣、不同生活習慣的人很酷,社會上的許多改變,也都源自於這些多元的人格與核心關注,好比白帽駭客鑽研資訊漏洞協助改善網路程式,就是筆者這類型的人做不到、也沒有興趣/心力關注的領域,但教育場域試圖把這些特別的毛邊修掉,我們(這個社會)只不過幸運的還擁有一些沒被教育場域消滅的多元毛邊而已。
除了壓抑學生發展的可能性之外,我還想討論最極端的狀況,如果教師剛好是不適任的那種成人,狀況會有多糟?手握特殊權力,新聞所見的體罰、性侵只不過是體現的表徵,而有時這些最明顯的表徵都難以被定罪,更細微的傷害(非物理性的,像是對學生人格的侮辱等)又要如何被遏止?討論這些極端案例是為了說明,特殊權力關係是一個非常容易藏匿傷害的結構,也許不少人會說「這種案例只是個案,教育整體其實是好的」,不過教育整體都籠罩在特殊權力關係之下,「個案」們正是特殊權力關係運用的最極致、最「成功」的,不論怎麼切割個案與整體之間的關聯,都逃避不了結構給予教師極大空間的本質。不過當然也可以說「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來包裝一切啦。
目前為止,也只不過談了教育的形式,剩餘的內容該學什麼才有競爭力之類的論調都還沒出來,好像就有一批學生會先擱淺了。聽過太多也經歷太多教育場域的荒唐事,不過最可怕的不是那些來自老師/官員/任何一個有權者的話,而是習以為常、甚至奉為常理的同儕,沒有起身反抗都是小事-在特別權力關係之下,反抗的成本都太大了,真正令人痛苦的是失去意識的能力、順服地接受並反過來指責其他意識到不對勁的人,或許簡短的說就是被「同化」了,變成將來可能會說同樣的話的人-不過如果這樣看的話,教育好像也蠻成功的。
而雖然文章大多聚焦在「不一樣」的小孩會很痛苦,但其實人人原本都是不一樣的,只是有些人可以妥協/或是有選擇可以變成一樣的模板(那就說,變成教育場域最喜歡的某種非鴨子的狀態好了),這些人可以在特殊權力結構下好好生存著;又或是有些人沒有判斷環境的能力,明明處在混濁不堪的污水裡卻還以為這就是世界該有的、正常的樣子,這時候-也如同前段所說的-這些人被同化成環境的一部分,甚至成為壓迫的幫兇了。總之湖上的鴨子都到哪裡去了?湖水結冰之後、湖水充滿骯髒的垃圾之後、湖已經不再是適合生存的湖之後,鴨子該去哪裡才能好好生活著?該逃去哪裡?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所有鴨子都舒服的長大?最「好」的湖又會是什麼樣子的呢?我其實不知道,當一個好人(3)比當一個好學生簡單太多了,塞不進教育框架的人也有可能好好的在社會裡生存著,但我們卻還以為這座湖依然清澈依然舒適。
備註:
  1. 請走不適合老師為什麼這麼難?|親子天下
  2. 釋字784超簡短說明:學生感到權力被侵害時有權提起行政訴訟,聽起來很棒很像終於讓學生擁有好好解決事情的管道,但是也特別提出了「第一,學校的公權力措施是不是侵害學生的權利,要依照行政訴訟法或相關法律,個案具體判斷。第二,特別要考慮措施的目的、性質跟干預程度,如果顯然是輕微干預,就不是權利的侵害。第三,教師及學校對教育跟管理措施,有他的專業判斷餘地,法院應該給予較高的尊重。」所以到底實然上到底有沒有讓學生賦權還有待觀察,不過至少應然上,稍微鬆動了特殊權力結構關係。
  3. 什麼樣算是「好人」?筆者沒有要試圖定義、也不希望它成為一個新的框架,只是想告訴在教育場域裡追求不到「好學生」標籤、而十分痛苦困擾的讀者,筆者相信就算少了「好學生」的認證,你一定還會是一個值得很多很多愛、很多很多溫暖的「好人」。

核稿編輯:顏澤承  行銷編輯:陳苡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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