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先進國家相比,台灣醫療院所的數目、可近性都很高,醫療費用也相對低了不少。雖然這對民眾而言是好事,但隨之而來的困擾也不少:究竟該到大醫院看診?或者就近找小診所看診即可?在同樣等級的醫療院所中,又該如何選擇較適合自己的?這就是本章要為大家解答的疑惑。
※應該到大醫院或是小診所就診?
隨著近幾年身心科診所越開越多,有不少醫師甚至擁有大醫院主任級資歷,民眾的就診選擇越來越多元。究竟大醫院或小診所比較適合自己(或親友)?
以下提供幾個參考指標,其基本原則主要來自「醫院」與「診所」的重要區別。
<症狀嚴重度>
精神科診斷可以粗略分為兩大類:「精神病」(Psychosis)與「精神官能症」(Neurosis)。最簡略的區分就是:前者較嚴重,後者較輕微。
- 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酒精性精神病等。特點是伴隨明顯的妄想(delusion)或幻覺(hallucination),也較不容易產生病識感(註)。
- 精神官能症:如失眠、焦慮、憂鬱症等。基本上病識感都不錯,更由於受到症狀困擾影響生活,因此較願意接受醫療協助。
基本原則就是:越接近「精神病」診斷範疇越該考慮到大醫院就診,越接近「精神官能症」診斷者越適合到小診所就診。
理由很明顯:如果已經嚴重到要跳樓、砍人、放火,送到診所有用嗎?請直接送到有安全戒護人員、能緊急施打針劑的醫院急診處理。
再從另一方面說,如果只是因為剛輪大夜班而睡眠混亂,下個月要大考所以感到焦慮,有需要特別跑到大醫院人擠人嗎?
<是否有其他身體疾病>
主要基於兩個原因:
- 「生理」疾病可能造成「心理」、「精神狀態」影響。
常見例子包括:因為甲狀腺功能亢進,造成焦慮、失眠;因為甲狀腺機能低下,造成活力降低、情緒低落;因為腦瘤造成情緒大變。
原則上,精神科診所主要提供的醫療協助是「問診」,雖然醫師會視狀況轉診到大醫院,但如果原本就有明確生理疾病,甚至已經在醫院接受治療,則建議先在原醫院精神科就診評估(已經有完整病歷紀錄與檢查報告)。
- 治療生理疾病之「藥物」可能造成「心理」、「精神狀態」影響,或者與精神科藥物產生交互作用(drug-drug interaction),造成藥效增強(甚至引起藥物中毒)或減弱(造成藥效不足)。
這在有數種生理疾病、服用多種藥物的老年人身上很常見,因此最好是在原醫院精神科就診,才能整體評估治療方針與藥物選擇。
<有關「藥物」的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