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走上了法院,因去年(2017)底一名親戚的被殺案,我和幾位長輩臨庭旁聽,表示關切。常說人生如戲,在法庭上也有這種劇情,只是會走進法庭的通常不會是好戲,相信沒人喜歡到這裡演戲或看戲。
審判長像是導演,整場戲由他控管戲路與拍戲進度。當事人(原告、被告)像是水火不容的雙主角,兩邊的戲碼肯定要對衝,各自努力發揮,博取導演青睞。兇手犯案時只有獸性,法庭上卻大唱人性。
兩名主角各有一位戲劇指導──律師。好的律師讓被告少蹲點苦牢,少賠些鈔票。對面那一頭的律師,就要想方設法不讓對方如意。多數主角可能一生只演一齣,戲劇指導卻是熟門熟路。主角演出的好壞,要看戲劇指導厲不厲害,好的指導收費昂貴,但幫助主角戲路順遂。
法庭上還有如同場記的書記官,除了演員,相當於劇本的筆錄也是全場的焦點。有些法庭戲,若是遇到粗劣甚至污辱的言詞,只要立即請場記忠實記錄,那張口氣很大的嘴,通常會馬上關小些。
書記官旁邊坐的是通譯,如果主角有中文或語言障礙,他的工作就派上用場,為現場搭起言語溝通的橋梁。
本文刪減後,獲刊於聯合報家庭副刊 2018/8/27 主文
檢察官算是戲裡的主要配角,這個角色多半由兩人分段演出,同一場戲,負責偵查的偵查檢察官在首部曲(地檢署偵察庭)上演,後來交給公訴檢察官接棒演出(法院審判庭)。不禁令人聯想,偵查檢察官如果蒐證不力,公訴檢察官如何玩下去,尤其是戲碼一旦進入審理,離犯罪的發生時點已更久遠,補足證據可能更困難。
這天的檢察官像啞巴,幾乎沒說半句話。主角(原告)在戲後私下抱怨,這配角有夠混,本該同一鼻孔出氣,這天他卻完全不出力。遇到這種檢察官,只好求助律師能多幫忙。
在被告身後有兩名法警,如同保全的法警得全程注意攝影棚內的一舉一動,尤其是盯著被告與觀眾,有些戲會有觀眾失控的火爆插曲,一不小心法警自己得替被告挨幾下拳腳。但觀眾為了出一口鳥氣,若因此改當了「防礙公務」的主角,可就要被叫去演另外一場戲了。
審判長的威嚴,從那一張年輕斯文的臉孔完全看不見,本期待審判長能上演嚴詞訓斥被告的戲碼,但這天的法庭戲,全場毫無張力。不算大的法庭裡,包含審判長,每人的發言都很輕聲,讓旁聽的婆媽們滴咕聽力越來越不行。
如果時間能倒轉,法庭上的被告大概都想要回到案發前,希望當時的理智沒斷線。
如果命運能重來,我多麼希望那已被死神召喚的親戚能及時跑開。兇手結束別人的人生,他的人生再交給法庭裁定;一念之間,給自己和兩邊家庭帶來無可挽回的局面。
各種戲碼,每天在法庭不斷上演,同樣的冰冷座椅,承載不同的故事與案例 。法庭上的攻防,法庭外的煎熬或備戰,當宣判定下當事雙方的勝敗,無論欣喜或悲哀,各自的人生才能不再停下來。法庭的人生戲,我希望不管那一輩子,都不會有在這裡的回憶。
本文刪減後,獲刊於《聯合報家庭副刊》 2018/8/27 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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