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媽後,心痛要比年輕失戀時頻密得多(別笑我戀愛經驗少,我都懂)。
女兒高小了,功課量增加。開學整整一個月,媽媽們都笑說因為挑燈夜讀(其實是做功課),九時後聲浪變大,十時後每每有親手殺子衝動。讀私校還得這樣吃力,不敢想像官津校的功課有多排山倒海。
私校啊,消費者文化,為甚麼不投訴?一通電話便把功課量壓下來吧?很多人會這樣想,且這樣想的當然也包括不少官津校的家長。可惜在下冥頑不靈,尊師重道遠大於消費文化,且女兒課後活動花掉不少本應用來做功課的時間,為母的我還是咬着牙關撐下去。
踏入十月,本應適應了新學年(九月時女兒哭多了,偶有說不習慣新老師、多功課、被責罰等暑假後症候群),但還免不了小錯失。今天好不容易做完功課,正想拿來讀書報告的書本讀才發覺又一次遺留在校。
「那我即是明早不能玩籃球,而且得追回今天沒讀到的篇章了!」剛刷好牙還在浴室的她潸然淚下。
「你想一想還有甚麼辦法?」我嘗試引導她。
滿臉淚痕,還是想不出方法。「沒有,還得早點回校上課室拿書讀。」
解釋給她聽,她已是本週第二趟忘記把讀本帶回家以致未能閱讀,這是令其追不上進度的原因。頭一趟她有點氣惱,還怪我要責罰她,這一趟她只是傷心,已無怒氣。
「別以為我責罰你,其實是你自食其果。」我兩日前面向她的氣惱樣子直話直說。「你想一下,將來長大出去工作,犯了規違了例,一是被罰款一是坐牢,你以為警察法官陪審團有時間沒啥幹拉你來找工作定罪啊?始作俑者還不是你自己。媽媽要定下罰則給你跟隨,一是為你追上進度;二是在告訴你社會現實:別以為執法者都針對你一人,學生總是要學好做人,長大後熟知社會主流運作才不免墮入法網。你現在投訴媽媽罰你明早沒球打是不公平,我問你難道那販毒的也可指着法官的鼻尖說他不公平?失誤也好錯誤亦然,錯是自己犯責就自己負。那亂拋煙頭被票控的總不能怪控煙辦躲在牆角守株待兔捉拿他吧?人家也有工作責任,你不犯法何來執法?所以失誤了有代價要修補可別怪別人,媽媽生得你出難道由你任性等你變成一個目中無人的小怪物長大後出去擾亂社會安寧?」
「我明白了媽媽。」哭着回話,誰看到都心痛啊。我可能有點把事情放大了,但不放大我那笨女兒不會把對我那怨恨眼神收回。孩子得明白責罰非父母師長的錯,代價是他們種的因帶來的果。世界如此運作經年,不教育孩子他們不會明白,更甚者成了反社會人格時,我真的不敢想下去。
今早由外子載她上學,女兒下車徒步回校途經球場時,朋友媽媽見到我女兒只和球場上的她揮了揮手便不捨地回校,沒停得下來打球,心酸得要告訴我。外子和我知道後笑着嗆:「女兒也算明事理,我倆小時候只懂玩,若非在父母眼底,一定衝入球場打球,哪會把父母的教訓放在眼內?」
不是要歌頌自己的女兒,只是我想每一位父母的心痛心酸背後,孩子走在正途上,用行動告訴所有人他們懂得分辨是非時,那些酸痛都立即消失於無。若品格有分數打可以量化的話,她這一趟的確打滿分,而她的分數跟她的錯失一樣,是她一個人的因果,榮辱皆歸她,與父母無關。日後的路,也許我們只能在旁嘮叨心酸,直到無話可說無可挑剔的瞬間,就是孩子長大獨立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