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家在創業之初都有理想和目標,但面臨競爭時免不了會取巧;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短視和扭曲的目標。企業家必須能夠拒絕誘惑,避免各種方便和取巧的手段。因此,一部如同國家憲法一般的企業基本法,對於剛進入高速成長期的公司尤其重要。
程天縱
1979到1997服務於惠普,1992到1997擔任中國惠普總裁;1997到2007擔任德州儀器亞太總裁;2007加入富士康擔任集團副總裁,2011年兼任集團子公司富智康CEO。已出版《程天縱的經營學》、《程天縱的管理力》、《程天縱的專業力… tuna.toa
前幾天,我輔導中國大陸一個營收千億台幣企業的人力資源副總裁;他從1991年開始工作,在人力資源領域有20多年的經驗,並在2017年底加入了這個企業集團。
他在談到過去經歷的時候,提到最早是加入華為公司;他服務於人資部門,也親身參與了華為的企業文化和制度系統的建設。
他在離開華為之後,加入了一家家電企業,並為這家公司建立了企業的「基本法」。由於我從來沒聽過這個名詞用在企業裡,所以不禁好奇的問,企業的「基本法」是什麼?
企業基本法
原來,他所謂的基本法包含了企業的使命、願景、價值觀、策略等等;這倒是有點像我的
企業文化洋蔥圈模型 裡,核心價值觀與第二層的策略與願景。
核心價值觀與企業文化/程天縱
1980年代中期,我引進惠普的技術,幫台塑關係企業的南亞公司在桃園南崁蓋第一個PCB工廠「錦興廠」。正在如火如荼的興建時,有一天接到了王永慶辦公室的通知。 tuna.toa
除了為企業建立基本法以外,他還幫服務過的幾家大企業,建立了任職資格體系、考核評級制度、績效激勵制度、和人才梯隊建設辦法等等。總之,這位人資副總裁確實有許多的理論和實務經驗。
他目前任職的這家企業成立於2004年。短短的15年,透過政府融資、資本運作、借殼上市、以小吃大的併購,從一個小型民營企業,野蠻生長成為台幣千億營收的大企業。
創業的老闆精明能幹,是一等一的業務高手;雖然沒有很高的學歷,卻能夠白手起家、掌握商機、訂定策略,打下一片江山。
最近幾年的迅速成長,使得營收年年翻倍;2017年底,企業快速擴充到2萬多人。創業老闆明白自己的短板、以及原本創業團隊能力的不足,於是透過獵頭公司挖來了這位經驗豐富的人資副總裁。
加入了一年多之後,這位人資副總裁究竟為企業做了些什麼事?是否也幫這家企業建立了基本法和各種人資行政制度?
他的回答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說在過去一年當中,基本上只做了三件事;招募普工(基本作業員)、解決失控、大量裁員。
招募普工
這個產業的旺季是從第二季開始,所以過完春節之後,就開始大量招募工人。於是該公司忙著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學校合作、各處人才市場,為散佈於各地的工廠招募作業員,以滿足生產製造的人力需求。
跟這個需求相比,什麼企業的基本法、人資行政體系等等,就先擺一邊吧。
於是,總員工數快速增長到38,000人;工廠的直接員工、間接人員、管理階層都大幅增加,用工成本也大幅攀升。
所以,這時候哪有時間做組織檢討和人力資源評估?先滿足客戶交期再說。
解決失控
由於借殼上市和四處併購,因此這家公司的生產工廠散佈在好幾個省份的不同的縣市;幾乎每個工廠的人資行政系統、薪資福利、職級體系都不一致。
同樣一個工作,在不同工廠裡的職級、職銜、和薪資都不一樣;連各個工廠的人資部門也都難以整合、也無法集中聽命於中央人資副總裁。
於是,他只好實施鐵腕政策,強力整合各地方的人資,並拿出一套基本的人資行政制度,要求各地方遵守;如果是不配合、不服從的地方人資主管,就立刻換掉。
大量裁員
企業老闆也瞭解,這種野蠻生長方式產生了大量沒有效率的組織和冗員,使得成本失去了競爭力。
於是在旺季即將結束的6月,開始了齊頭式的大裁員;導致各地方工廠、各個產品事業部門、集團中央職能部門都怨聲載道。
在政策強力執行之下,集團員工總數從最高峰時的38,000人,降到了2018年底的25,000人;其中間接人員和管理階層方面,則從6,500人降到了3,500人。
人資的困惑
眼見著2019年的旺季又即將到來,於是增加普工、持續裁員、優化組織、提高人均產能,都要齊頭並進;這位人資副總裁的挑戰,似乎又要進入新的一輪循環。
在這次輔導當中,人資副總裁準備了四個問題請教我;主要還是圍繞在:
如何解決這種季節性的循環困境?
如何影響老闆和高層,提高對基本法和制度系統的重視?
如何改變企業重營收獲利、輕管理制度,重短期、輕長期的文化?
在接下來的討論和輔導當中,我給了他許多令他滿意的建議,完全超出他人資領域的想像;但是,這並不是本篇文章的重點,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企業的方向與目標」。
企業基本法
在台灣是「萬事問Google」,但是在大陸,就變成了「萬事問度娘」(百度)。
我用百度查了一下「企業基本法」,發現《華為基本法》從1995年萌芽,當年銷售額人民幣14億元、員工800多人;到1996年正式定位為「管理大綱」,到1998年3月審議通過,前後花費3年時間,聘請6位人民大學知名教授來起草。
「 基本法」這一稱呼,出自華為總裁任正非。那些年,正值《香港基本法》成為熱點,於是任正非在一次會議上提出:「華為也要有自己的《基本法》。」
有興趣深入瞭解相關詳情的讀者,可以參考〈一文讀懂《華為基本法》的前世今生〉(簡體)這篇文章的說明。
一文读懂《华为基本法》的前世今生
当年起草《华为基本法》的"人大六君子"亲自回忆了基本法的诞生背景、过程和之后的故事,让我们回到现场,更全面地了解这部经典的意义。▪ 作者:吴春波▪ 来源:《华为没有秘密2》、华夏基石e洞察▪ 乔诺之声 wemedia.ifeng.coma
由於中美貿易戰的關係,把華為推向了風頭浪尖,在國際上的知名度也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對於現在年輕的一代,包含華為的年輕員工在內,《華為基本法》也慢慢泡沫化、成為已經翻過去的一頁歷史。
在仔細瞭解了這部法的誕生背景和過程之後,我對於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的高瞻遠矚、以及華為取得的成就,就更加敬佩了。因為,任正非創立了華為,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創業」,他的目標是創辦一個基業長青、永續經營的「偉大事業」。
沒有人可以預見華為是否能夠永續經營;但是,任正非在起草《華為基本法》時已經有了這個願景,並且對社會公佈全文、接受外部的監督。如今華為在高科技產業取得的領導地位,或許並不是偶然的。
企業的目標
我在惠普工作20年,接著在德州儀器工作10年;與《華為基本法》比較,惠普和德州儀器相對的比較提綱挈領,不像華為一樣鉅細靡遺的寫出了103條基本法。
如果參照我的「企業文化洋蔥圈模型」,《華為基本法》已經包含了模型的第三層「目標與管理」(我英文用的是「Policy and Practice」)。
例如,組織政策、人力資源、控制政策和修訂法的4個章節,幾乎都屬於模型第三層的管理政策(Policy)。
核心價值觀應該是恆久不變的,而往外的幾層,則是需要隨著時間和環境的不同而改變;而這也說明了為什麼《華為基本法》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泡沫化。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許多篇談過「核心價值觀」和「企業文化」,這裡就不再重複了;「核心價值觀」主要目的在於規範企業員工的思想和行為,而「企業目標」則是在敘述企業追求的方向。
惠普的創辦人之一Dave Parkard曾經說過:
“It is necessary that people work together in unison toward common objectives and avoid working at cross purposes at all levels if the ultimate in efficiency and achievement is to be obtained.”(如果我們要追求的是極致的效率與成就,每個層級的每個人都必須團結一致、朝著共同的目標努力,並且要避免各行其是、多頭馬車。)
而惠普的企業七大目標,是兩位創辦人Bill Hewlett 和 Dave Packard於1957年寫下,做為惠普公司經營發展的最高準則。這七個企業目標包括:
顧客忠誠度: 我們持續最高的品質與價值,贏得顧客的尊敬與忠誠。
利潤: 我們追求足夠的利潤來支持財務成長、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達成企業目標。
成長: 我們追求並把握以自身能量為基礎的一切成長機會。
市場領先地位: 我們透過研發與銷售實用而創新的產品、服務、以及解決方案,維持在市場上的領導地位。
對員工的承諾: 藉由以績效為基礎的升遷和獎勵、並且創造符合我們企業價值的工作環境,展現對員工的關懷與承諾。
培養領導能力: 我們在各階層都會培養領導者,以達成營運目標、實踐價值觀、並且帶領公司成長和領先。
成為全球公民: 我們在每個設立營運據點的國家與地區,都能盡到社會責任,成為貢獻經濟、智慧、以及社會價值的一份子。
這些就是惠普公司做為一個「永續經營企業」所追求的目標。
華人企業追求什麼?
相較於歐美企業,大部分海峽兩岸華人企業追求的是:
以「營收」為衡量的成長: 這樣的一個目標,很容易導致低價搶單、降低成本、搶市佔率、規模優勢等無差異化、無價值創造的策略。 再加上互聯網、大數據、資本運作的泡沫,企業爭相「燒别人的錢」,搶流量、爭市佔、求壟斷,加速產業進入紅海、企業踏入衰退滅亡。
以「估值」、「市值」衡量的獲利: 「2B」(對企業)或「2C」(對顧客)的傳統生意模式變成了「國王的新衣」,骨子裡裝的其實是「2G」(賺政府的錢)或是「2VC」(燒創投的錢)的目的。 「將本求利」的商道,已經被「股份利得」所取代;而泡沫的風險,則透過擊鼓傳花的方式轉移給下家。
市場和技術的領先,成為騙取融資的工具: 大量的資金轉移到金融和地產,形成披著「高科技」外衣向銀行貸款、向政府要地、炒作資本和地產之實的怪圈。 至於「客戶」、「員工」、「管理」和「社會責任」,大都被束之高閣,偶爾被即取即用、用後即丟的消費手段。
目標驅動 vs. 行為驅動
海峽兩岸大部分創業成功的老闆們,在創業之初也都有理想和目標;但在面臨血淋淋的競爭、和掙扎於生存之際,免不了會採取取巧的辦法。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短視和扭曲的目標。
不幸的是,這種取巧的辦法往往是有效的;短暫的「成功」就成了最壞的導師,引導著創業老闆們不斷重複這些「取巧行為」,在企業內上行下效,終於固化成「企業文化」。
在我的職業生涯中,我有幸認識了海峽兩岸許多成功的創業老闆們;在深入的觀察和了解之後,我發現他們每年的目標、管理、決策和行為,幾乎沒有什麼改變。
不論他們所創立的企業遭遇了瓶頸、陷入了停頓、或是持續在增長,他們的領導和管理模式已經是一成不變;從創業初期的「目標驅動」,已經變成了「行為驅動」,也就是變成了他們自己「習慣行為」的奴隸,而自己卻渾然不知。
從人治到法治
東方企業受到東方文化的影響極大,很容易形成「人治」,也就是一切「老闆說了算」。只要是「人」,就很容易成為「成功行為」的奴隸;如果「取巧」經常有效,幫助企業達到階段性的目標,「取巧」就會形成企業文化的一部分。
在西方企業中,大部分只需要強調「價值觀」、「企業目標」、「行為準則」及「企業文化」等比較宏觀、綱領性的論述就夠了;但是,東方企業縱使也有這種論述,也往往淪為口號,流於形式,無法形成有效的文化。
也因此,《華為基本法》全文共有6章、103條、16,400字;除了包含宏觀的使命、價值觀、目標,也包含了大量的人資、品質、預算、成本、業務、審計等管理規章制度。
華為的這個基本法,起草定稿於華為的高速成長期的開始。任正非深切瞭解,創業階段主要靠「人治」,在生存空間受到環境的影響之下,創業家必須抓住機會野蠻生長。
但是,企業要求永績經營,必須要脫離「人治」、進入「法治」;企業家必須能夠拒絕誘惑,避免各種方便和取巧的手段。因此,一部如同國家憲法一般的企業基本法,對於剛進入高速成長期的公司尤其重要。
總結
為什麼進入成長期的華人企業,格外需要立法呢?
西方社會的穩定,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架構下;而東方社會的穩定,卻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組織架構上。不平等的組織架構,就賦予了上層極大的權力,形成了「人治」的基礎。
在西方社會講「法理情」,一切依「法」行事,而東方社會講的則是「情理法」;在人治的組織架構𥚃,「人情世故」、「人際關係」就特別重要,因此方便、取巧就變成了理所當然的手法。
任正非認識到了這一點,於是立了《華為基本法》,為的就是:
告別野蠻生長,轉向永續經營。
告別人情關係,轉向企業文化。
告別人治,轉向法治。
由於華為的成功經驗,「企業基本法」2000年開始在中國大陸流行;協助企業建立基本法的諮詢顧問公司,也如雨後春筍一般的冒了出來,而許多大陸企業也爭相引進。
但是,後來中國大陸製造業的「紅色供應鏈」崛起,紛紛取代台灣製造業;移動互聯網、共享經濟、數位時代的來臨,提供了無數商機,野蠻生長又成為主流的情況下,「企業基本法」也流於形式了。
即使華為本身,也面臨著世代交替的價值觀改變、中美貿易戰的政治環境惡化,再加上任正非個人避免不了「廉頗老矣,還能飯否」的現實,《華為基本法》還能夠引領華為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嗎?
企業要想永續經營,就必須有方向、有目標。但是,是誰讓企業迷失了方向?失去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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