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慢慢喜歡你」才知道「愛,這件事」

2019/07/16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們無法選擇親人賦予的愛,而唯一可以選擇的愛,是伴侶之間的、朋友之間的亦或是未曾謀面的。曾經一意孤行的拋棄我不喜歡的人,只為了嘗試何謂感情,狠嗎?我問著。

當愛掉入海裡是難以打撈的,甚至還會因此喪命。
2019/07/01《眼淚宜爆發》的周日
............(哭泣無止盡的哭泣)
來自枕邊自由人的開始面對淺意識的苦痛。
你要聽我理性的分析嗎?我覺得你這幾次都很敢說耶!首先我想先鼓勵你、肯定這樣的你。你看大家都在逃,只有你是想面對的,這不給鼓勵什麼時候才要給!
來自枕邊工程師的成熟穩重。
初戀那年,是剛剛好的微成熟剛剛好的幼稚的十八歲,親吻這樣的他是否我喜歡的,閱讀他的陪伴是否能撫摸初生之犢的「喜歡」嘗完了,也就拋下了。隔了兩年,他主動與我聯繫,他花了兩年拋下一年的情,值得嗎?
他說,謝謝你
因為沒有這樣的回憶,他不會知道原來自己可以為自己而活。我會回憶身在其中的笑聲,那代表那段回憶就是難以再創造的記憶。好好保存就好了!
謝謝一團一團的青春,讓難過有避難所讓眼淚不再是毒瘤。
不期而遇的愛一直垂墜在我們身後,愛這件事,是複雜又簡單存在,尋愛的過程像蟲必定要能曲能伸,複雜的尋愛只為了簡單的陪伴,所以
隔了一年,這次的戀愛嘗試著「記得」,記得他給我的不開心與傷心甚至皮肉分離的痛苦,而記得是一種獲得,我獲得了「不喜歡」所以我不要了。
每一種樣貌都值得人迷戀,盤旋在城市中的我們,如雛鳥般的存在,渴求戀愛渴求陪伴,而拋下這些慾望,你愛的她妳愛的他是你愛的樣子嗎?如果你們的形狀是相飲的苦茶,那再苦都能飲下,如果這樣的苦是無以倫比的損耗,那何必勉強維持著飄渺的愛。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一月一日
一月一日
在台北生存的書店店員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