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那跟老媽呢?是上輩子的情敵嗎?
上輩子是情敵,這輩子以母女之姿相見,這是來修好?還是另闢戰場、讓兩個女人的戰火繼續延伸?
大家都說,養女兒貼心,但老實說,就因為貼心也常扎心,不管在戲劇裡、在小說裡,還是現實生活裡,我看過很多母女,因為愛、因為像、因為期盼,因著基因體質的相傳,因著共同的生活記憶,還有因著孩子成長過程中,母親多年扮演「有權柄」的角色,「唯母是從」、「母命難違」,這樣的關係與情感,日久累積、或多或少,就結下了母女心結情仇。
我從小有老人緣,在老人圈裡轉溜著長大,於是很有機會見到人間情仇的流動,母女之間,我也靜靜看得不少,在行銷這份工作上,每每操作母親節文案時,我偏愛去述說母女間因這情仇的糾葛而有的眼淚,幸著,這些摩擦打下的心結未成死繭,靠著歲月的智慧,花點心力就可化解這些可能已背負大半輩子的母女情仇,因為有愛,所有容易,但有的,錯過了在世時機來化解,留下的那位,只有滿心的遺憾與揪心,這大概也是一種「句點後的悲傷」。
這情仇的最後結局,不管是能化解,還是留下遺憾,這些故事都是催人眼淚的。
理想上,母親這角色的內涵應隨著孩子的成長而有所變換,從幼兒期重在養與保護的保姆角色;到孩子青少年期,要陪著這個半大不小、自以為是、又有青春期火爆脾氣、但凡事還是依賴母親打理的小屁孩,此時媽媽要能是隻變色龍,要能是顧吃喝拉撒睡的保姆、要能是談心、掛成一掛的朋友、要能是懂得適時說出「激勵人心、充滿智慧」的人生導師,可惜的是,母者,人也,非聖人,她們個個是有血有肉、有情緒的凡人,常常還是個「煩人」,這些馬麻動物們還常自以為是出於愛,而做出小人們不領情、讓他們嫌棄翻白眼種種讓他們覺得「丟臉」的行徑。
我,也當過這樣的馬麻;為母,難。
我與我娘之間的情緣甚淺,打從我入學後,我娘都不知我在學校幹了啥事,娘就是顧我溫飽,其他,我們倆仿若兩條平行線沒有了交集,所以我從母親那兒習得的樣式少,這倒讓我們少了些母女間眉眉角角的心結,換自己為母後,因為看多了、聽多了母女情仇的故事,我不時的會顧念著、擔心著,我這個娘,在撫育教養我的孩子時,我為母一廂情願之愛的行為,會不會在他們的心中留下拘束他們人生情愁。
在兩個女兒二十歲前,我們的之間的關係多半就如同上述,現在她們各自長到二十歲後,她們到成了我的朋友,甚至是我的小保姆了,好比說,他們會帶我去看看他們眼中的韓國,讓我知道現在的韓國跟我三十年前唸書時十分不一樣;走在路上,兩個女兒開始會幫我看車看路,他們會走在靠車流的外面,而讓我走在裡面,他們更是我3C使用解惑師。若套用二八原則,我與她們倆的關係內涵,目前,只有百分之二十,是母女關係,他們偶而倚靠我,和我撒嬌,而這百分之二十的母女關係,卻仍有以往百分之八十母親的奧援;另一大部分的百分之八十,則是朋友、是人生路的夥伴,這如朋友的人生夥伴關係,應該會隨著時間行走,會在我們間母女關係中,成了看顧我的人了。
就在上一次我們母女倆摩擦後,大女兒Justine跟我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人生的導師,我作為一個半個大人的女兒,還沒幾年,可能會產生很多摩擦,我的溝通方式,可能太過直接跟有刺激性 ,我會修正。」從這個孩子的身上,我慢慢學會了即時道歉,學著不含怒到「日出」。
我一直在提點自己、在學習,學習如何與長大成人的孩子相處,這真的需要智慧與時時的警醒,一不小心就會忘了,落入那師出以愛的母親舊有角色,忘了孩子也是個成人,要自己不要過慮煩憂,老人家說的「兒孫自有兒孫福」,其實是要我們學著放手,孩子大了,放心去飛吧,回來,那百分之二十的母親內涵,讓我依舊會樂意為你們備上從小愛吃的飯菜,讓你們在我跟前撒嬌、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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