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讀文創工作者羅聖爾,發表的<create 與「創作」及「創意為作」或「創造」及「創」或「造」等的轉換密碼>作品,從語文專業分析華文及英文「創作」字詞由來,及其中潛藏意義。
但筆者跟大部份文字工作者不同,提到推出文字作品的過程,大多用「製作」取代「創作」及「寫作」字詞,就有文學界前輩表示很奇怪,認為破壞藝術氣氛。
因為這是筆者為變身職業圖文工作者,所採用思維:
一、簡化字詞:為方便不同閱讀程度的讀者欣賞作品,筆者提出「無障礙作品」概念,字詞如沒特別需要,盡量保持一致方便理解。
既然其他文創產業像是設計、電影、流行音樂,較常使用「製作」字詞,所以除特別原因,原則統一用「製作」字詞減少閱讀障礙。
二、向工業學習:筆者看知名工業大廠用精密工法,製造整批鐵道列車車隊,給鐵道業者載大量乘客、貨物得到收入,認為文創工作者該向工業學習,用對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得到夠多且穩定收入確保生存。
尤其筆者曾向幾位文字工作前輩學習,得知部分類別作品架構有潛藏公式,且要把興趣變職業,要懂控管成本、提高營收,需有效率「製作」作品。
三、實務工作發現:現代很少有人手寫文字作品,用「寫作」字詞形容不貼切;部分作品可參考經典作品改編,或引用名言、流行話,原創程度有限,用「創作」字詞形容很怪。
因此別再勸筆者改用「創作」及「寫作」字詞,畢竟筆者是「務實的圖文工作者」!
※附註:<create 與「創作」及「創意為作」或「創造」及「創」或「造」等的轉換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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