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對我很好,但我想離婚。”

2020/01/13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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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婆婆,我老公沒家暴我,也沒出軌,我們當初結婚是有愛情的,現在看起來也很好,但是我不再愛他了。沒什麼原因,我也沒有愛上別人,但就是想離婚。我可以離婚嗎?我要在什麼時候,以什麼理由和他提起離婚這件事?”
很欣慰的看到,隨著越來越多的女孩子自我意識覺醒,她們不再被封建思想荼毒,願意走出不幸的婚姻,尋找自我,接納自己真正的感受。

雖然,仍有一部分人經常會藉口孩子的名義說離不了,但總體來看,我們的社會是在進步的,女孩子的整體意識也在提高。

如今,很多姑娘結婚嫁人,不是為了嫁給房子,也不是嫁給錢,或者向父母向世俗輿論低頭,而僅僅只是為了嫁給愛情。

前幾天,討論彩禮話題的時候,有個讀者和我說,她當年嫁給老公,老公窮得家徒四壁,是真正的家徒四壁的那種,就連結婚的床都是賒帳的,十幾年過去了,她老公依然把她當寶貝寵著,女兒是小寶貝,她是老公的大寶貝。

那些當初不顧家人反對,嫁給了一無所有的丈夫,這些“愛情至上”的女人,大多都過得很幸福,因為愛情的結合,總比因為純粹物質的結合要好得多。

當然,這其中也不乏丈夫出軌,或者遭遇家暴,或者婆媳矛盾等種種亂七八糟事情的,而這時候,那些當初“為愛結婚”的姑娘,也總是最有勇氣提出離婚的那一撥人。

她們離婚,也是因為愛情。

當愛情消失的時候,她們是最不願意苟且的那群人,哪怕這段婚姻裡投諸了很多心血、情感、甚至生了孩子,也會毅然決然拔掉自己身上好不容易長出來的羽毛,重新獨自飛翔。

我欣賞這樣的姑娘,她們對自己的人生有擔當,目標清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而絕不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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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的這位姑娘,遇到的問題或許不那麼常見:只是因為時間久了,兩個人越走越遠,這段感情已經無法縫補,想要離婚,可是,這種毫無理由的分手,似乎很不合時宜,怎麼辦?

在一段感情裡,女人往往是被動的一方,提出分手更加艱難,似乎始終心懷愧疚。

可我覺得,如果確實沒了感情,那就應該想離就離,想分就分。

要知道,離婚,是現代社會的一大文明發明,直到民國時期,中國才准許女人向丈夫提出離婚,在此之前,只有男人有資格“休妻”,妻子若是犯了七出之條,男人隨時可以一紙休書把妻子逐出家門,而妻子卻只能依附于男人。

這種不平等的婚姻,導致幾千年來,女人不得不看丈夫和婆家的臉色過活兒。

而終於,女人可以離婚了,許多女人卻說,“我不敢離”,真是拖了社會進步的後腿啊。

人類是註定會犯錯的動物,哪怕婚姻再慎重,也有可能是一次錯誤的抉擇,或者說,即便結婚時雙方有愛,時日漫長,今後不愛了怎麼辦呢?

離婚就是最好的糾錯機制,既然法律、社會都准許離婚,你為什麼不離?離婚,才是對愛情最大的尊重。

因為不愛你了,因為無法繼續和你在一起了,所以我必須離婚,對自己誠實,也是對你的尊重:雖然我不愛你,但我相信,這世上還會有別的人來愛你,所以,我們離婚吧。

你看,這明明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為什麼要把離婚想像成罪大惡極?

有些女人啊,總覺得離了婚,男人離開自己,就不會再幸福了。

Naive!

換言之,太自戀了,你以為離開你,男人真就活不了?也許,離了婚,他反而過得比和你在一起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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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在敦煌山洞出土一份唐朝人“放妻協議”,堪稱古人離婚的楷模,原文如下: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從這份協議書看來,這對唐朝夫妻離婚的原因,就是感情不和。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好聚好散,此外,這男主角還祝福女主再嫁“高官”,心胸之寬廣,令如今多少男人無地自容。

講真,我覺得離婚的理由可以有千萬種,但是,“感情不和”才是最真實的離婚原因。

唯有感情不和,丈夫才會家暴;
唯有感情不和,公婆對你挑三揀四,丈夫才會冷眼旁觀;
唯有感情不和,大難來臨時丈夫才會讓你獨自承擔。

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有一篇短文《眠》,描寫一名40歲的中年婦女,失眠半年之後,忽然發現自己的精神越來越好,也逐漸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女主角最後選擇離家出走。

在這篇短文裡,身為女主角的“我”曾經很迷戀丈夫的睡相,而現在卻覺得丈夫的臉變醜了,累了,磨損了,“我”只能長長喟歎一聲。

而關於歲月帶給自己的改變,導致婚姻中的女性逐漸失去自我,“我”在故事裡曾發出這樣的感歎:

“人生何以變得如此面目全非呢?
那個年輕時走火入魔喜愛閱讀的我究竟跑去哪裡了呢?”

婆婆看到這一段時,心中莫名警惕。

女主角“我”身為人妻,在天長日久的生活瑣事消磨中,失去的,不僅是看書的激情,還有失去自我主體性,失去反抗客體的力量,以及對生活的澎湃激情。

逐漸地,她便會失去和世界發生聯繫的欲望——自己與他人的隔絕。

簡單點說,就是婚姻中的女性,長年累月為丈夫、為孩子、為家庭不斷犧牲奉獻,將自己的感受和價值壓縮到最小,終有一天,沉睡在她內心深處的力量覺醒了,她想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最後女主角離家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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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什麼理由嗎?

無非是,這段婚姻,不再是你需要的了。

所有糾結於“要不要離婚”的女性,大腦裡隨時都有兩個小人兒在對話。

正方小人兒說:“你不能離婚,婚姻需要負責任,你要對老公對孩子負責。”
反方小人兒說:“可是誰為我負責呢?我不快樂,我找不到自己,我在婚姻裡快窒息了。”

正方說:“每段婚姻都有痛苦,別人還不都是這樣熬過來的,熬一熬,就過去了。”
反方:“別人是別人,我是我,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熬過去的,但是我熬不下去。一想到接下來的幾十年,都要睡在這個男人身邊,要忍受婚姻生活中的雞零狗碎,只要一想到這一點兒,就無法忍受。”
正方:“但是你離了婚,會被人笑話,被人看不起,父母不支持你,朋友不理解,怎麼辦?”
“我”反駁:“我想為自己而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到底開不開心,即使父母朋友都不理解,那也無所謂。”
正方叫囂:“離婚是錯的!你對不起孩子!”
反方駁斥:“放屁!不離婚就對得起孩子嗎?讓我的孩子每天生活在冰冷的家庭裡,感受不到溫暖和愛,看著他的父母爭吵打架,讓他知道這就是正常的家庭?不,我要讓我的孩子感受到快樂,而不是在陰鬱中長大。”
正方繼續苟延殘喘:“這個社會就是對女人不公平啊,你有沒有想過離婚以後怎麼辦?你獨自一人能帶孩子嗎?你能找到一個更好的男人嗎?天下烏鴉一般黑,你再找一個未必比現在的好,何必折騰,不如將就。”

反方無比堅定:“即使以後我遇不到愛情,會過得很辛苦,要獨自工作賺錢養家,還可能要獨立撫養孩子,獨自面對千夫所指,那我也願意!世間所有的事都敵不過三個字:我願意。哪怕離婚後過的辛苦,我甘之如飴,因為我得到了自由。去愛別人的自由,聽從自己內心的自由,甚至是孤獨終老的自由。再苦再累,我認了。”

正方那個我,終於偃旗息鼓,從此不再跳出來,只是冷冷旁觀另一個“我”離婚後,一路艱辛成長,起初時不時冷嘲熱諷:讓你離婚,現在慘吧,生活漂泊痛苦吧,無依無靠難受吧,看不到未來迷茫吧。

另一個“我”從不說話,只是堅定的,始終努力著,向著自己心中的方向一點一點努力,逐漸接近自己當初想要的模樣。
這是我的心路歷程。

我不知道你的大腦內,哪一個小人兒最終會贏得這場鬥爭。

但我知道的是,每一個離婚的女人,必然都經歷過漫長而艱難的心理鬥爭。

有人輸給了自己,之後的婚姻繼續怨憤和不痛快。

有人痛痛快快的離了,然後瀟瀟灑灑的找自己,之後所有的風刀霜劍,獨自承擔,絕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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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你能不能離婚。

對不起,我也無法給你標準答案。

因為我不知道你能承受多大的煎熬,是否有力量獨自渡過無數個漫長的黑夜。

說到底,你就算離婚了,也只不過比她同居分手的姑娘們多了一紙證書,而這年頭,哪個姑娘還沒談過幾場戀愛再分手啊?

所以你有什麼好害怕的呢?

只不過是,世俗和輿論告訴你,這張紙代表著屈辱,代表著你在婚姻裡的失敗,將你定義為一個可憐人。

我卻覺得這是勳章。

這是一個女孩子,在這個仍然充滿了偏見的社會,敢於發出不一樣的聲音,為了追尋自己想要的美好愛情,敢做敢當的美麗姿態。

敢於果斷提出離婚的姑娘,這是你的勇敢和堅強,是你當初敢相信愛情所以一頭栽進婚姻,如今發現婚姻貨不對版,又敢一刀兩斷的決絕和智慧。

讓我們敬那些敢離婚、敢為自己的理想生活付出代價的姑娘一杯酒,願她們永不回頭,永不被污泥一般的婚姻沾滿敢愛敢恨的心。

也讓我們祝福那些不願離婚的女孩們,願我們最終都得償所願,不負這一生所望。

無論你選擇離還是不離,我都祝福你,有過上美好生活的能力和勇氣。

餘生不長,願我們不苟且,不低頭,不妥協。

願我們永遠相信愛情,永遠在追尋更美好的事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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