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林分室官舍拆除爭議

2021/11/1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二林支廳是什麼?

關於日治時代的地方制度,早期的廳、1920年以後的州都是大家所熟知的。
1901年(明治34年)11月,總督府認為原先總督府、縣廳、辨務署之三級制,在行政事務上有欠靈活,乃將臺灣地方行政區域由三縣三廳改為二十廳,加重地方廳級的裁量權。並配合警務與保甲,完成「廳—支廳—區—街庄」的行政體系,廳乃由各堡里所構成,其間亦有同堡里分屬兩廳之畸零現象。
二林分室(二林支廳支廳長官舍)(陳信安老師攝影)
在這之前,「二林」屬於台中縣二林辨務署->彰化廳二林支廳
支廳由警察管理:
全臺二十廳,均設置警務課,以警部任課長,輔助廳長,掌理警察事務。廳之下設支廳,以警部為支廳長,分掌廳務。而由總督府警視總長、警視總指揮監視全臺之警察機關,以資統一,使臺灣警察制度一新。

二林支廳支廳長官舍住誰?

嗯......這名字有點拗口,到二林的時候,可能也不知道這棟在哪裡?這棟就在二林武德殿的正後方。
二林武德殿(Wu Yu-Ying攝影)
這張後面可以看到一點點二林支廳支廳長官舍。
根據職員錄,這個官舍住的人有可能是警部也就是當時日治初期在警察統治的體系之下,地方警察單位的最高首長
若確定這棟建築的建築年代,介於1903-1905年之間,那就是可以反映總督府官舍標準圖的制定過程。在建築史上,也別具意義

什麼叫做官舍標準圖面?

在日治初期,台灣百廢待舉,亟需要改良衛生環境,因此對來台灣任職的官員進行優惠加給。曾經有頒發宿舍津貼的可能性,後來各局討論結果,決定仍然還是用興建官舍的方式。1905年,《判任官以下官舍設計標準》頒佈,規定判任官的官舍大小、配置、還有平面。也奠定台灣的日式住宅具有階層性的特色。用室內面積大小、建築形式(獨棟、雙併或連棟住宅)、配置(下層住宅無獨自的風呂、便所等)來分別日式住宅的位階。
1903年《判任官以下官舍設計標準》的圖面(陳信安老師網頁)
1905年《判任官以下官舍設計標準》的圖面(陳信安老師網頁)
因此,我們在做日式住宅研究的時候,有一種方式是由居住者的身分反推室內構成。也有一種方式是由室內構成來推斷居住者的身分。端看哪一邊是已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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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裡面,處處受到日本文化的影響。現在去日本旅遊的人眾多,也有許多漫畫及日劇受到大家的喜愛。 本專欄作者是日語老師,也是文化研究者。從輕鬆有趣的角度,解析日本文化及日語,並且教大家一些日語中的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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