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同學問我這條問題:「究竟認罪悔改係咪得救嘅必要條件?事關最近諗緊(e.g.黑警基督徒)可唔可以上天堂……」
以下是我的回覆,跟大家分享:
既是亦非,沒有完全劃一的答案,因為現實總存在是與非以外的處境問題。
在一般福音派教會的理解中,「認信」才是一個人得救與否的核心,而悔改是認信的應然結果,所以強調的是「決志」。
然而,沒有行為的信心又是死的,到底該如何界定「認信」一詞?真誠的認信是否必須包括悔改?真心悔改與否又應否視乎其行為?不憑其果子又焉能辨認其樹?這就成為了灰色地帶,而普遍教會又很懼怕繼續思考下去的話會回到了「憑行為得救」的「異端信仰」。
但是,這種「認信與悔改」的信仰框架更大的盲點其實在於只適用於心智成熟正常的人身上。早逝孩童如何?智障、失智群體如何?臨終病人又如何?在大公基督信仰的另一端早以聖洗禮回應之,強調洗禮的有效性蓋過了個人意志,凡在教會中接受有效洗禮的皆可得救。
一個人得救與否,到底在乎其個人意志多一些,是在乎上主的揀選和預定多一些,還是在乎上主所賦權的教會群體覆蓋面多一些?這永遠都是千古難題,隨著面對不同的處境,就會遇上不同的兩難。
回到「黑警基督徒」這題目的話,我會問的問題不是「他們會否得救」,而是「天國到底在他們中間,抑或在他們的對立面」。所以,無論黑警基督徒得救與否,我堅信悔改都絕對是上主於當下對他們發出的呼召,這是我暫時的思考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