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
小時候我母親就帶我到教會,那時候什麼都聽不懂,只覺得教會是可以讓我很安靜,很自由的地方。大家也對我不錯,都和和氣氣的。但我只聽過一些兒童主日學的故事,還有耶穌的名字。我自認為自己是信基督教,因為我從小就不用拜拜,也很少去到廟裡。但很明顯我還不認識神。
後來我母親就沒去教會了,我也自然斷了五年的教會生活。但那段期間我還是一直說自己是基督教,因為我覺得信耶穌感覺就比較時尚。
一直到國中,有一次升旗典禮,來自基甸會的同工去我們學校演講,發了一本紅皮的小聖經。當時台上講什麼我已經完全忘了,但那本聖經我倒是從一回家後就開始讀,讀了覺得有道理還拿起螢光筆開始畫線。從那時候開始,我比較認真的想要認識神了。也回到原本母親帶我去的教會聚會,開始參加他們的青年團契。
我在教會的人緣很好,也會一點音樂,所以很快地我就開始帶大家唱詩歌,帶小組。但也因此陷入了一個只知道做事,卻不了解什麼是福音的長期狀態,這樣的日子大概過了十年。後來教會的走向有點改變,想要快速增長,因此越服事越疲累,就產生更多心理衝突。到了第十年,我因為跟教會的領袖有了嚴重衝突而離開了。我心中對教會是充滿了怨恨,因為我不知道在教會竟然能被傷害的如此深,當時我的母親也罹患了躁鬱症、憂鬱症和恐慌症。
那段期間,我把自己的心封閉起來。跟著母親每個禮拜去不同的教會,心裡沒有歸屬,但至少心裡還有一種:『至少我還想要去教會,我可能還是一個基督徒吧?上帝應該還在意我吧?』這樣的心理狀態到認識我太太後,跟她去同一個教會,我原本以為會轉變,但結果沒有。當時教會的教導使我在自己的生命中產生極大的矛盾和衝突,甚至又回到過去的悲慘光景。這讓我沒有辦法繼續跟隨教會,我感覺內心就要放棄基督教了。
就在那個時候,我找到了我現在的牧師張漢,他是我臉書的朋友,從網路上可以知道他們會在鳳山的星巴克讀經和討論問題。我實在是走投無路,所以就私訊了牧師(用英文),牧師很歡迎我,於是我就準備了一堆關於過去對教會的疑問(用英文),結果見面的時候,牧師全場說中文。
但那一天改變了我的生命,因為牧師問了我一個問題:『銀山,你現在死後,你100%確定可以上天堂嗎?
』我說:『沒辦法吧。這應該不是我能決定的。』牧師接著問:『那你大概覺得自己多少%可以上天堂呢?』我回答:『大概70%吧。』因為我還是很不完美阿。
於是牧師開始用羅馬書的四個問題對我傳福音,一開始我都直點頭,因為提到罪的問題,世人都犯了罪,對!我知道。罪的工價乃是死,對極了,我就是知道才會很怕死啊!然後到了倒數第二節經文,我讀了之後發覺,我好像是第一次念這節經文一樣。
這經文裡面所講的我不是天天在唱嗎?我不是甚至以前帶小組的時候還常用來安慰人嗎?怎麼到現在我自己開始懷疑神對我的愛呢?祂就是在我還拒絕祂,埋怨祂,悖逆祂的時候,就為我釘死在十字架的耶穌阿!從這一點就顯明了祂愛我,不是嗎?儘管我很不配。過了很多年流浪教會的生活。但祂在我這樣的罪惡狀態下,仍然愛我。我開始認真的思考這節經文對我當時的意義。
牧師接著帶我看了最後一節經文。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
牧師問我:這個必得救的必,是代表幾%?90%,95%還是?
我說:100%。
牧師笑著說:那你相信神的話語是信實的嗎?我說:我相信。牧師說:那神說你只要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你願意相信嗎?我說:我願意。那你得救了嗎?得救了。百分之百嗎?
百分之百。
如果是電影的結局,應該見好就收,到這邊停就好了。但這還沒有結束,不然我不會今天以一個牧師的身分來和你分享我的見證。我做了一個實際的應用,而且不容易,我離開了太太的母會,太太也跟著我一起離開,開始跟隨神,來到當時的羅盤浸信教會。
我也開始用早上的時間當牧師的實習生,開始學習如何解經,如何傳道,如何帶領教會。並認同聖經提供的遠見,馬太福音28章的大使命。我們要在高雄建立25間傳福音的教會。正因為如此,在接受牧師訓練四年後,我們開始建立二里路浸信教會。
各位朋友,你可能是第一次看到我的見證,你可能在想:如果我對福音有點興趣了,那我接下來要怎麼做?
歡迎你參與在我們的聚會中,使我們彼此認識,也能透過聖經讓你知道自己能夠得救的好消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