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分享的是小紅帽。
先說「小紅帽」故事
因為格林童話有很多個版本,我先來用一分鐘的時間分享一下,我看到的這個版本。
從前有一個可愛的鄉村小女孩叫「小紅帽」。她會叫「小紅帽」的原因是:
奶奶幫小紅帽做了一個紅色的斗篷,小女孩又很喜歡穿這一件紅色斗篷,所以大家叫她小紅帽。
有一天媽媽烤了麵包對小紅帽說:
你帶著麵包去看老奶奶吧,記得要走大路哦。
然後小紅帽走著走著,發現旁邊的小路有一些漂亮的花。
小紅帽想要採一些漂亮的花送給奶奶,所以就走上了森林裡的小路。
在小路上,小紅帽就遇到了大野狼,大野狼跟小紅帽聊起天來。
很快的,大野狼就知道了小紅帽的奶奶住在哪裡,然後大野狼就提早了一步,到了奶奶的家裡面,將奶奶一口氣的吞掉,然後冒充了奶奶。
很快的小紅帽就走到了奶奶家的門口,那就在門外跟大野狼對答。
大野狼就模仿著奶奶的聲音說:「我是奶奶,你趕快自己打開門進來吧。」
然後小紅帽走進了木屋,把麵包跟奶油放在桌上,然後去床邊看著奶奶。
- 小紅帽爬上了床說,奶奶你的手臂好粗啊!
沙啞的聲音說:這樣我才好抱你啊。
- 小紅帽說奶奶你的腿好粗啊!
沙啞的聲音說:這樣好追你啊,親愛的。
- 小紅帽說奶奶你的耳朵好大呀!
沙啞的聲音說:這樣才能聽到你的聲音啊。
- 小紅帽說奶奶你的牙齒好尖啊!
沙啞的聲音說:這樣我才好吃掉你啊。
於是大野狼撲向了小紅帽,將小紅帽吞進了肚子裡,
可憐的小紅帽就這樣被大野狼吃掉了。
好,故事就到此結束。
我知道很多的小紅帽故事版本,後面還會出現獵人,還會出現小紅帽勇敢的從大野狼的肚子裡鑽出來。
不過我今天要分享的就是前半段「原始版的故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其實小紅帽的故事,它描寫的並不是一個單純好騙的小女孩,她其實是一個性暗示的語言。
比方說小紅帽穿的衣服,小紅帽為什麼要選擇的小路,小紅帽為什麼要去撫摸著大野狼,其實在心理學家的分析中,每一個動作都象徵著一個性暗示。
我們可以理解,在小紅帽故事撰寫的時代。
當時社會鼓勵男生去冒險,女生要選擇走一條平穩安全的道路。
所以當小紅帽選擇
- 穿上鮮豔的衣服,
- 沒有像周杰倫一樣聽媽媽的話。
- 走森林裡的小路,
- 跟陌生人去透露自己的住處,
- 任意的撫摸奶奶的身體,
其實小紅帽都犯了當時社會上的禁忌。
現在的時代不一樣了
女生在冒險的動力上面,可能比現在的男生還要更強烈一些了。
那這些冒險的女生會不會為了自己產生的風險付出代價呢?
我們舉一個蠻常見的例子叫做夜店撿屍。
夜店撿屍體的案例非常常見,常見到我都不太想講故事了。
畢竟社會新聞一天到晚的出現,而且還有很多的變化。
如果不侷限在夜店,類似的犯罪案例比方說,
- 可能兩個人本來是情投意合的,起床之後越想越不對勁,就翻臉不認人。
- 或者說男女兩人本來很愉快,互動經驗很良好,
突然發現男生的配偶想要來告通姦了,女生就趕快改口說不,他是性侵我的。
- 相關故事裡面,最令人高潮的應該就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這牽涉到了一個在法律裡面經常被提出來反省檢討的問題。
是不是應該讓通姦這樣的行為留下民事的賠償就好?
不應該隨意動用國家的刑罰權,將小三抓去關起來?
不幸的,許多提出這種改革的法律學者,都遭質疑:
那請問你是不是想要借此來包養小三,幫自己留一條後路呢。
我一直希望,在5年10年之後的法律判決或社會新聞會出現:
小紅帽勇敢的跨上大野狼,盡情的把大野狼當成一個玩具在享受著。
反而是大野狼苦苦的向法官大人說,是小紅帽強暴了他,請法官大人做主懲罰小紅帽。
聽到這邊你可能會覺得我在講一個天方夜譚的笑話。
這裡我來分享一個「妨害性自主」犯罪故事,受害人還真的就是一個男生。
第一個故事
判決日期2019年11月12日,故事發生在桃園。
這個故事的主角叫做小鄭,是一個美髮設計師,他跟A男是好朋友。
某天這兩個人下班之後,相約一起吃宵夜,吃完之後,就到小鄭的住處在喝紅酒跟看電影。
嗯,發生在桃園某一個大廈的8樓。
這則判決書有保護個人資料,沒有將A男的姓名寫出來,也沒有將小鄭住處地址寫出來。
嚴格的說,判決書也沒有將小鄭的性別寫出來。
兩人喝著喝著喝醉了,小鄭就約A男在家裡面一起留宿,借出他的睡衣。
A男就這樣子睡著了,睡到一半呢,他突然間夢見自己在跟女朋友做愛。
A男在夢中,覺得下體很濕熱,好像有人在撫摸著,或者直接幫他口交,
嗯,非常的舒服。
最後A男就高潮了,噴射,噴射完之後就醒來了。
嗯,是的,男人在性高潮之後好像都會醒過來。
如果各位有興趣對男生去做這樣子的事情的時候,請千萬記住這一個生理現象。
A男醒過來的時候就發現,咦,怎麼這個小鄭正在幫他穿褲子呢?
而且小鄭在幫A男穿上短褲後,匆忙地去廁所開始漱口。
A男越想越不對勁,就在小鄭去廁所的時候,趕快的離開了。
之後再用line發訊息跟小鄭去詢問,終於得知了當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情。
然後A男就向警察局報案了。
其實這個故事很老梗,但是受害人A男 千真萬確的是個男生,而且顯然是個直男,
因為他有女朋友,而且他的春夢就是夢見女朋友。
但是你認真的說:A男他到底損失了什麼東西?
我們一般在開玩笑說,男人在當兵撿肥皂,那好歹是屁股會痛痛的。
這個故事裡面的A男,用傳統的眼光來看,他只有爽到吧?
那你可能會好奇這個小鄭,法官最後怎麼判決呢?
你知道如果是性服務,有時候是要收錢的,而且我還真的查過行情價,半套跟全套的收費方式不一樣。
這個案子裡面小鄭的行為應該叫做「攝護腺保養」,如果技術好一點的話,應該價值新臺幣3000塊吧。
法院判決:
小鄭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
交付保護管束,而且要向公益團體提供220小時之義務勞務。
這個故事教會我們什麼?
如果有一天,故事裡的小紅帽真的騎上了大野狼,這將是她的下場吧?
我們都知道童話故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教小孩,
希望今天的分享,有另一個層面的教育意義。
女生跟男生一樣,有勇敢作選擇、去冒險的權利,也有相對應的風險要承擔。
總不能說男生侵犯女生是作惡;女生侵犯男生就是男生爽到。
希望你會喜歡今天的故事,有任何的回饋歡迎讓我知道,並且不吝指教,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