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們業配力最強,你有意見嗎?

2020/06/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網紅發案中心成立也兩年多了,雖然許多資深網紅(像是蔡阿嘎、反骨男孩)都是超過七年的經營,但一個數位媒體公司能在2017就成立專門的網紅洽案部門,並不多見。

成立這個部門,是被老闆逼的,誰叫一姊我沒事在公司就是東摸西摸,一臉閒人的感覺,其實當時做東南亞的生意根本是鴨子划水。

但老闆是對的,確實數位市場上,口碑行銷這一塊(包含網紅行銷、論壇操作blablabla…)成長很快,不管是品牌或者廣代都有這塊需求。

當然客戶可以直發給網紅。不過市場是這樣:所有好的大型品牌,都在廣代手上,想想幾億的行銷預算只有幾個產品經理、行銷經理,怎麼一個一個直發給網紅?
我們的部門大概是在這個位置:
網紅發案中心在市場上的位置

有一些經紀公司或經紀人,初次接觸我們的時候,就把我們當成「又是一個中間商」,恨不得直接就跳過我們去接觸客戶,態度也是超不屑的,劈頭就問『你們這個網紅…案發…還是發案中心發過誰?』我們只好謙虛的說:嗯,發過木曜四超玩、理科太太、反骨男孩、這群人、阿滴、波特王、視網膜、上班不要看等等大型網紅大概三十組,其他中小型大概一百多組,五萬追蹤訂閱以下的微網紅,以及一萬訂閱以下的奈米網紅,大概六百多組。

講完通常對方就會客氣一點了,畢竟我們誠心誠意的帶來業配。

在這個部門,最需要的本領就是高EQ,還是有遇到不少網紅態度很差,超級不客氣的,想必是訂閱十幾萬人,就連做人最基本的禮貌也一起被訂到不見去了!以為自己站到地球的制高點,所以對待發案來的合作單位,也當自己是老闆了。

某網紅:『我不簽你們這個有陷阱的合約喔!』
(我們的合約很互相,都簽了上千次了,智財權歸給網紅,廣告使用權另議,網紅不可以用侵權的素材,這有什麼問題嗎?)

也有那種親自回信,雖然短短幾行字客套一下,可以感覺到對人很尊重:
『嗨XXX你好,我目前看這檔期嘎不上了,真的對你們的案子很有興趣,下次再找我好嗎?』

這一行的甘苦,如人飲水啊!



重點來了:


身為一個業配力強的單位,我們最近要針對六大經常發案的產業客戶提供課程了,這個系列叫做【網紅行銷】案例分享&口碑研究,從7.3下午第一場我講3C的案例,然後接著下一週家電、母嬰、旅遊、美妝、遊戲,每一場時間兩小時,前一小時先講案例,後一小時就講網路上的輿情分析。

因為都是血淋淋非常有價值的經驗分享,不但要收費,限制座位數,而且全程不准拍照、錄影。
網紅行銷】案例分享&口碑研究課程場次主題:3C 、家電、母嬰、旅遊、美妝、遊戲
為了公平起見,每公司限制兩名參加,報名會事先審核,如果你朋友是這六大產業中,想要多瞭解口碑/網紅行銷/輿情分析這塊,可以請他到活動通這個網址報名:http://sc.piee.pw/T5S5P

額滿我就把網址刪掉了。謝謝一路以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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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一姊
車庫一姊
在網路產業工作經歷超過十年,深耕遊戲行業,著有一書《遊戲解密:我在電玩公司上班》。十年前畢業於泰國Sasin研究所MBA之後,便帶著熱忱長期投入東南亞市場的研究,曾任遊戲公司泰國分公司的區域經理。渴望能將東協第一手中文資訊帶進台灣,讓台灣人能跟上世界的腳步,認識更多值得發掘的東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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