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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分享有關法拍市場中的地雷物件:「法定空地」。古早時期所蓋的3、4樓老式公寓房子,在建蔽率70%規定下,100坪的土地面積只有70坪可以作為基地面積,剩餘的30坪則為「法定空地」。
在早期法規該「法定空地」可以獨立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因此當房子要出售時,可能就會有兩張獨立的土地所有權狀。有些建商在交屋時,並未把「法定空地」一併過戶給購屋者,所以土地所有權人仍為建商。
參照法務部91年的函釋,持有「法定空地」的所有權人是不能主動拋棄所有權,而由地政機關改登記為國有土地。另外,稅捐機關亦針對「法定空地」之地價稅積極進行查核追徵及強制執行。
而這些具有獨立權狀的「法定空地」,因為所有權人積欠債務被查封或欠繳地價稅執行進入拍賣市場。查詢其土地使用分區可能為住宅區或商業區等,公告現值很高,但投標底價卻異常低,常常造成投資者誤踩地雷損失慘重,因此投標前務必現場查看及查證相關資料。
綜上為「法定空地」背景簡介,在下一篇文章將繼續探討在法拍投資市場,如何判斷標的土地是否為法定空地。如果想瞭解更多法拍領域知識,歡迎參訪
『法拍小嗄嗄成長歷險記』,祝各位讀者征戰標場順利~~武運昌隆。
大秦六將 劉小平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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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地雷之法定空地(二)投資策略 3、第三篇:
法拍地雷之法定空地(三)法空證明 參考資料:1、黃正雄,2017,<<法拍屋實戰寶典>>,布克文化,頁197~199。
2、林敏弘,2009,<<活用稅務與法律>>,聯經,頁101~103。
3、方耀慶、林廸重,2015,<<勇敢‧用桿 法拍屋快樂賺錢術>>,智庫雲端,
頁182~184。
4、法務部91年5月23日法律字第091001853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