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理學中有個思想實驗是這樣:假設你前方有個小孩溺水,你有絕對的把握可以救他,但你正穿著一件2萬元不能碰水的西裝,時間也來不及讓你脫衣服,那你該不該救他一命?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救人一命,而不是珍惜身上那件2萬塊的衣服。
弔詭的問題來了:如果在2萬塊和生命之間我們都會選擇後者,那現今世上許許多多的角落,都還充斥著因為貧窮、飢餓、疾病或戰爭而命懸一線的孩子,2萬塊的慈善捐款很可能救回一條生命,為何卻沒有多少人願意捐?
會想起這個思想實驗,是因為最近「社運跨年」活動的募款受到了部分指責,理由不外乎是社運團體不該募款舉辦具娛樂性質的活動。當然,社運跨年從活動攤位到表演團體都充滿了滿滿的議題風,演出間也是穿插著短講,但也不可否認,跨年或音樂祭的活動形式,的確含有部分輕鬆的成分在,無法符合某些人對社運人士的高道德或觀感要求。
在充滿苦難挫折的2020,許多NGO團體決定聯合舉辦跨年活動
無論是不捐2萬給慈善團體,或是把募來的款項用來舉辦跨年活動,對某些人來說,只要世界上的苦難還在,這樣使用資源就是不道德的,他們認為錢應該花在刀口,你應該盡可能的把每一分錢直接用在議題上,而不是買一套西裝或是辦一場跨年。這一派的觀點認為資源應該用來爭取最大的幸福可能。2萬塊用來買西裝或是舉辦社運跨年,跟買食物給飢荒中的孩子,顯然後者增加的幸福大得多,所以後者才是道德的。這派觀點一般被稱作效益主義。
按照這個邏輯,你什麼時候能夠買一套西裝呢?理論上來說,你必須持續付出,直到這一份資源花在你身上所增加的幸福,跟花在第三世界的孩子身上效益差不多時,你才有資格花在自己喜歡的事物上。
但效益主義的倫理學會支持你這麼做嗎?這種苦行僧式的生活,真的能達成全體的最大幸福嗎?
支持效益主義的道德哲學及心理學家格林(Joshua Greene)並不這麼認為,他提出了一種「更實際的效益主義」觀點:
如果你緊守傳統的效益主義觀念,要求所有人放棄享樂,盡自己最大可能來為社會付出,那麼,實際上整體的幸福反而會因此減少。因為如果必須過得像苦行僧才符合道德,那多數人會乾脆當個不道德的人。
試想,當你每年固定捐2萬給慈善團體,得到的反應卻是「怎麼不捐更多」;當你參加一場演唱會,時時都要檢討自己是否不值得快樂;當你辛辛苦苦辦了一場推廣議題的園遊會,只換來旁人的指指點點,認為這場活動「太歡樂」。若要接受這種道德標準,那誰願意當一個永遠都是身無分文,不能有任何娛樂活動的社運人士?
理想的效益主義很美好,但這種不可能達成的標準,只會讓談論它的人成為偽君子(還在這裡談效益主義?快去當義工),而且在實務上反而會降低一般人為社會付出的意願,沒有人想參與的社運,又何來效益可言。
因此,一個想讓社會變好的人,首先要把自己過好,讓其他人知道參與社會運動並不會犧牲你原本豐富的人生,還可以讓你過得更快樂更有意義。唯有讓自己成為可以被效法的對象,才會有更多人願意加入這場運動。
社運圈的某些前輩總是笑口常開、熱心助人、積極奉獻,他們不會誇誇其談著高深的理論,總是用鼓勵跟實際行動來取代居高臨下的指導,渾身散發出滿滿的正能量,讓人覺得參與社會運動、幫助弱勢、成為一名利他主義者是快樂的事。
社運跨年的主辦者龍三哥就是這麼一個人,因此年復一年,從陳文成紀念晚會、人權辦桌、社運跨年,到各種青年體驗營、人權座談會,大大小小的活動中,始終有一群人願意不計報酬地跟著龍三哥努力。還在學時,龍三哥就是我的榜樣,這幾年回到校園演出,依然見到他親力親為地帶著學生志工一起搬椅子、佈線、裝器材、發便當,我想現今他依然也是那群學生的榜樣:一個快樂的利他主義者。
至於這場跨年活動,現場除了演出團體外,還有主權、環保、轉型正義、母語、性別議題等各式各樣的NGO攤位,經費計畫是自籌60%,募資40%,目前募資的部分還差一點點,希望大家幫忙,也歡迎大家來跟我們一起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