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長才夠格稱作長文?雖然也不是這幾年才有的用法,但是近年越覺得,對於長的定義是不是不那麼"長"了。
先來一篇前幾天看到的
文章,文章寫得很棒,算了下1860的字數,其實我覺得長度剛好,不過在留言倒是有人給了長文的評價,讓我有了這篇的靈感。
多長夠格稱得上"長文"
先從普通篇幅找,我想到是呂秋遠律師的貼文,在常看到的寫作者裡,呂律師算是有一定知名度,以他要湊十點的撰文習慣,感覺平均字數也是有一定量的,算了最近的幾篇,字數大概在六百~一千四左右,只是普通貼文,好像也不算多。
再來看看這個
作者,是我覺得篇幅算長的,我看過平均文章長度最長的寫作者應該算這位吧,這一篇5391,這就蠻多了,連他也曾數落過自己的文章長度。
前面舉了兩位是我想到文章長度時最先想到的,不過寫作風格因人而異,要找更會寫的人也是多了去,只是怎麼樣的文章我們會覺得長呢?
評價一篇文章"長文"是想表達什麼呢?
想了想,特意說別人的文章很長的狀況,好像有點少,反而是比較常看見自己說自己的文章寫的長,這兩者心態應該不太一樣,雖然可以感覺到一點相似的東西,不過這稍後再談。
給予別人長文的稱讚,看情況也不一定是稱讚,有可能是批評廢話太多,浪費別人時間,不過用"長文"而非"你文章寫太長了",應該是稱讚吧,這透漏了很重要的一點,是對方很有可能把你的文章看完,如果文章是真的很長就更不容易了。
一篇文章有人願意來看已經很不容易了,能把一千、兩千甚至更長篇幅看完,那只能是寫對了東西,寫出了別人想說卻說不清楚的想法,寫到了某些不被注目的角落,對於有人花了如此篇幅去詳述,自己也有同樣共鳴的事物,這還不夠讓人感動嗎。
反過來,說自己的文章寫得長又會是什麼心態呢?有在寫文章的人可能曾經這樣做過吧,至少我自己有這樣做過......吧?
要回應這個問題得先釐清,自己究竟是為何要寫作?對我來說,寫作的動機是單純有話想說,想把想法理清楚,沒有打算因此而揚名之類的,但公開貼出來後卻需要面對另一個心理障礙,我仍希望有人來看我的文章,越多越好,如果只是孤芳自賞,根本不需要公開,但如果過於期待與迎合想像中的讀者,寫的東西也不是最初想要的了。
說自己的文章"長文",一方面是在該篇文章真的很努力,已經把所有的自己投入其中,另一方面卻也是太過投入,儘管自己是最清楚文章還不夠好,內容應該值得更好、更多的描寫,但自己已經做不到更多了,在文章前頭擺上"長文"是在保護自己的心血,還是哭訴自己的無力呢......?
有需要寫那麼長?
不論是評論別人的文章,或是宣傳自家的拙作,能用上"長文"也就代表文章有相當篇幅,本來要把事情寫好、寫清楚,自然也需要一定份量,如果輕描淡寫兩三行過去,但是重點完全不能交代清楚,那也只是一篇"廢文",但是如今社群媒體上的貼文或是回復,太多人不願把話說清楚,反而是願意用心好好打完一篇文章就夠稱得上"長文"!?這不是基本要求而已嗎?
順便說說,我印象中單篇最長的文章,很多年前在臉書上看到的貼文,忘記內容了,應該有一二十萬字的份量,只記得貼文展開來,用力划個十來次划不到底,那時看到的感覺才真是......
好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