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和沖繩有什麼共同點呢?
我想其中之一就是都是台灣人喜歡的旅遊地點,也都以優美的海景取勝吧!
不過在歷史上,這兩個地區有非常密切的往來,透過《歷代寶案》,除了可看到暹羅-琉球的外交貿易實況之外,也可一窺當年海洋貿易之盛,真是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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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寶案》這批重要的外交文獻中,除了留有大量與中國朝貢貿易的記錄之外,有部分是琉球王國與周邊各國的往來紀錄,如朝鮮、暹羅、滿剌加、爪哇、蘇門答臘等國。
中山王尚巴志在1429年統一琉球,15世紀中期開始,琉球王國利用海洋中介貿易逐步興盛。
8、9世紀時歐亞貿易拓展,雙方貨物人員互通有無,來自阿拉伯、印度和東南亞各國的商品陸續進入中國,再透過中國北上轉賣往日本與朝鮮,中國、朝鮮與日本的貨物也在海洋貿易下開始輸出。
然而,中國明朝自建立(1368)初始就實施海禁,禁止本國與外國商船的往來貿易,以朝貢制度作為一切對外活動的根本,外國若不進行朝貢,便無法取得中國的貨品。
在這種近於鎖國的狀態下,琉球王國透過積極的朝貢取得中國賞賜,並透過中介貿易,將這些商品賣給南洋各國、日本與朝鮮。另外,透過從南洋各國交易取得的當地產物,作為對明朝貿易的進貢品。
從《歷代寶案》中觀察,可發現與暹羅國的往來最為頻繁。文件中不斷提及請求「胡椒」與「蘇木」兩種物品。
在歐洲人為了香料來到亞洲之前,胡椒就已經是亞洲各國交易時不可或缺的產品,中國甚至使用胡椒作為支付給官員的薪資。
蘇木則是產於東南亞或印度的一種植物,加熱熬煮之後可以做為紅色染料,也可以當作中藥藥材使用。中國對蘇木的需求量很大,也像胡椒一樣曾經拿來做為官員的薪俸。
跟隨鄭和的艦隊一同下西洋的馬歡,在其著作《瀛涯勝覽》中描繪了暹羅國,提到「其蘇木如薪之廣,顏色絕勝他國出者。」(蘇木就像火柴一樣多,色澤比其他國家出產的都美。)
因此琉球前往暹羅求取的就是自由買賣蘇木與胡椒的權利。
在1428-1440年間,琉球共派出了62艘船隻前往暹羅國,遠遠多於對滿剌加國派出的20艘船隻。
《歷代寶案》中,琉球王國與暹羅國的第一篇外交文獻出現在洪熙元年(1425年),簡單白話翻譯如下:
「永樂十七年(1419年)派遣使者阿乃佳等人搭乘三艘海船並帶著禮物前往暹羅國,回國後報告『對方稱禮物太少,要當地官員購買我國的瓷器,並禁止自由買賣蘇木。』但若不能自由買賣瓷器和蘇木,我國無法彌補派船前往暹羅國的費用。
永樂十八年(1420年),我們誠惶誠恐帶了加倍的禮物,以表達我國的敬意,使者佳期巴那和翻譯梁復等駕船歷經海上凶險到達貴國,然而貴國仍要官員購買瓷器,我國不敷成本因此虧損很大,不得已於永樂二十二年(1424)停止派船前往貴國。
然而從洪武至永樂年間,從我的曾祖父、祖父、父親到我現在,每年都派遣使者攜帶禮物前往貴國,承蒙貴國念著『四海一家』的精神,致贈許多珍貴禮物,也允許我國進行自由貿易,不會出現官買瓷器之事(編按:猜想是官定價格較低之故),非常感激。
現在期望能依循前例,體諒我們遠來的舟船困頓之苦,免除官買瓷器的規定,並讓我們購買蘇木與胡椒等貨回國。」
文件中另外提到送給暹羅國的禮物包含織品、硫磺、腰刀、摺紙扇、大小青盤與青碗等,其中硫磺是沖繩土產,腰刀來自日本,瓷器則是中國所產。
從《歷代寶案》後續琉球王國幾乎每年都派遣船隻前往暹羅國看來,上述的外交談判頗為成功,贈送給暹羅國的禮物清單大致不變,需求也幾乎固定為蘇木與胡椒。
在宣德六年(1431)時,與暹羅國的往來也出現一件同上述官買瓷器的案件,看起來是被當地的管事頭目刁難。
這次事件的解決透過琉球王國派往三佛齊國舊港(今印尼巨港)公幹的使者步馬結制回國轉述,說在舊港遇到了暹羅國的船隻,他們派人來告知暹羅國王已經警告當地頭目,本事已經調停解決完畢。為表感謝之意,琉球再次派遣使者攜帶禮物前往暹羅。
《歷代寶案》出現的第一篇琉球王國與暹羅國的外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