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重要的儀式有兩個,一個是婚禮,一個是葬禮,沒有意外的話,你能在會場看見所有你認識的人,那些讓你之所以是你的人們。可惜的是,人可能沒辦法參加自己的葬禮,婚禮遂遞補為最重要的場合,紅毯漫漫延伸為嶄新旅途,婚禮始終帶著歡慶翻騰的生之美好,新人會在新身分下有著新的使命、新的意義。然對約翰‧伯格(John Berger)而言,婚禮不止於硬幣朝上的燦笑肖像,新生的反面即是邁向死亡的字樣,兩者之間,厚薄不過幾釐米,《婚禮之途》(To the Wedding)才剛抵達就要散場,人生不若一場拋擲硬幣的揣測遊戲。
《婚禮之途》(To the Wedding)/約翰‧伯格(John Berger)著/麥田出版
伯格以《觀看的方式》等藝術評論而聞名,然他的作品也包括了小說與電影劇本,以另一種形式探究他始終在乎的美學思考與左派批判,褪去藝評較為嚴謹和精準的需求,小說界域是他馳騁語言的另一塊樂土,就如同他愛好騎成重機所帶來的速度感,《婚禮之途》的文字愈加跳躍、靈動,敘事者得以穿梭於時空縫隙,近乎神諭般的展開人內裏的質地(列車上斷腿的士兵),隨機插上一兩句雋永評說,讀來便感受到一陣陣形散而神在的微風。
向愛匯流的公路之旅
婚禮之途,當中的旅途二字有著公路電影的況味:鐵道信號員尚‧費雷羅和相信社會正義的知識份子姿丹娜為了參加女兒妮儂的婚禮,各從斯洛伐克和法國前往義大利,約有三分之二的篇幅敘寫他們的各自旅途,然所謂旅途,除了當下時空間隨機遭遇到的他人閒語,也涵跨了記憶裏踽踽獨行、細膩爬梳那些女兒妮儂還小的相處片刻,像是她曾經收養了一隻叫陛下的小狗,和媽媽姿丹娜分享門戶合唱團的歌詞……,事隔多年即將再度相聚的夫妻,在時間裡無可避免的越走越近,那匯流的核心是妮儂,是他們共同深愛著的小女兒。
但兩人靠近妮儂的溯流並非全然踏著喜悅,因為他們都知道妮儂、這個即將成為年輕新娘的女孩得了無法痊癒的愛滋病,婚禮過後,醫師診斷不過也就兩、三年光陰。於焉,尚和姿丹娜的旅程意義不僅包括過去和當下,還有不遠處的蒼白未來,團聚是為了告別,這同時是一條走向離別的旅途。妮儂的父親與母親,象徵著妮儂婚禮向外輻散的重要他人,是以什麼樣的心緒接受這一事實呢?
禮物或許是伯格給出的解答:父親問了幾個笨拙的問題,到百貨公司買了兩瓶充斥著果香、嗅來有些「瘋狂」的香水;母親則拜訪了製作鳥哨的工匠,希望妮儂可以吹著哨,和童年自己心裡的那隻雛鳥對話。無論送什麼,那裏頭都寄蘊著悠長祝福,願物能夠常伴妮儂左右。
我們在此相遇
初讀會感到奇怪,因為書中一開始的敘事者「我」其實是個販賣祈願牌(Tamata)的盲人,甚至妮儂也是他聽見的外在聲音之一,但隨著閱讀推進,「我」對於其他人的代稱開始變化,讀者才會發現有時這個「我」竟然置換成妮儂,從第一人稱視角去面對染上愛滋病的事實,如同一般人,起初都是無法置信、情緒崩潰,自暴自棄,只能感受到所有古老美好離自己遠去,自己體內的燈就這樣一盞一盞被熄掉,甚至連一直深愛她的吉諾也被拒於千里門外,就算妮儂去指控先前害她染病的混混廚師,結果也只能是徒勞無功,病體仍在,偏見依舊,敘事者「我」的身份卻愈顯模糊。
「我」的聲音到底是誰,是開篇出現的盲者叨絮,還是妮儂自身的情緒吶喊,為什麼伯格設計了代稱轉換的環節?他純粹僅是想要愚弄我們,或者這背後有著什麼深意?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先想:當每個人讀到我的時候,心裏會有什麼感受?那象徵著讀者的所見所感重疊於角色,讀者得以依循著被設定好的感官、思維去體驗「我」是怎麼存在的,這使得人們面對所有經驗都是當下:妮儂知道了自己的絕望病症、盲者不以影像為優先的思考途徑,甚至是超越時空,回到小妮儂仰望母親編寫辭典的記憶裏,那對閱讀者而言都是極端直接而純粹的當下,瞬間即是存在,這是伯格想讓我們體驗到的神祕節點。
1973年,伯格出版了著名的《觀看的方式》,聲勢隨之看漲,他卻選擇在這一年舉家從倫敦遷往昆西,一個阿爾卑斯山附近、人口僅有數百人的小村落。居住在此的歲月,他的隨筆沾染了田園牧歌式的氣息,體悟也都浸淫著泥香。我們總說伯格是馬克思主義者,然他的左派關懷並不體現在加入共產黨此類的政治活動,也沒有太多尖銳字眼去批判龐大的資本消費體系,伯格在乎的,是格局更加細緻的當下,畫作或廣告,他的切入點都是由當下體驗出發,才能穿行於更久遠以前的時間甬道。在昆西寫下的一系列隨筆,也都是聚焦於當下開展,無論是懸吊於屋檐下木工小鳥、或者是農村耆老的存在脈絡,個體能從繁雜平庸中解放,重新浮現它本有的紋路質感,一如他所說「眼前所見之物其實向來都是無法複製的瞬間相遇」,而伯格非常珍惜這轉瞬即逝的相遇。
《婚禮之途》中的「我」不僅流轉於妮儂和盲者之間,它同時也俯瞰著父母二人的旅途光景,時近時遠,它以「我」串聯讀者成為「我們」,並且在此相遇,嘗試讓更多當下能夠共感連結。
命運的雙重性質
命運是什麼?命運是一位扭捏遮掩的全知敘事者,所有時空間的因果連結它都知道,卻自以為憐憫的遮蓋住部分,一點線索、一點線索的丟,像看恐怖片有人替你蓋住眼睛,你卻還是影影綽綽瞄到一些刀片或槍械,你知道有什麼事會發生,但那太過巨大無法收攏,於是,命運也是有限角色的無盡吶喊,苦痛、懼怕,那是人在當下唯一能夠擁有的膨脹情緒: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其他人都沒有,卻要我來承擔這種罪衍?
無論是盲人的我,或者妮儂的我,我們悠然道出的,都是關於命運的某個側面,盲人意味著伊底帕斯王的既視感,我們再怎麼努力逃離被選定的位置,最後卻還是得在上面穩妥坐著,坐著,由沾染愛滋病的妮儂去學習怎麼祈禱、學習怎麼向神靈抗議盡管在伯格的觀點裏,神並不是形而上的超然存在,真的可以靠祈願解決苦痛,但祂仍有另一種形式的雞肋拯救:
「神無能為力。他的無能為力是出於愛。如果他有權有勢,他就無法愛人。親愛的神在我們的無能為力中與我們站在一起。」
權勢和憐愛永遠互斥,這是神也無法改動的公設,所以不要乞求那些權貴者,只要看看四周、看看那些和你一起無能為力的人,我們以一種無能為力的愛成為彼此的神。你可以解釋這句是拆卸傳統神學後的真空虛無,但我更相信這說明了愛只能出自於人,是一次去神化的人文主義。
在父母二人的旅途軼聞中不斷出現這個簡單而深刻的道理。有段插曲寫到妮儂小時候,曾經搭上一輛滿載年輕士兵的列車,十二月,就快聖誕節了,士兵在車廂裡唱歌,準備返鄉,「沒人害怕任何事」。那天天氣很冷,鐵軌都結冰了,火車駕駛想暫時停下,指揮官卻命令他繼續開﹐於是火車出軌了,車廂翻滾到平原,死了八百人。「每次搭這班火車,我就會和那些士兵一起翻覆」,六十年後的追思典禮上,一位寡婦看著當年自己為了救難鋸下一條腿的倖存者,她想和他說說話。
伯格的敘事像極了古老預言,時間裡漂浮著灰塵海似的千萬光點,每個點裏頭都有微小的故事和人,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漂流的軌跡、是什麼氣流引導自己前進,如同我們並不知道未來、不知道過去的意義,而伯格會悄悄在一旁說著:「故事的未來永遠體現在當下」。
慶祝死亡的婚禮
妮儂選在姑媽家和吉諾成婚,這裡是波河入海口前的一座小屋,卻擠滿了他們的親戚、朋友和過來湊熱鬧的村民。最後婚禮無疑是歡樂的,草地上有人唱著歌、烤著代表慶典味道的羔羊肋排,親戚們吵著無聊的小事,頭髮綁成許多小辮子的妮儂和吉諾在大風中跳舞。妮儂收下了父母親的禮物,希望未來姿丹娜也會找到愛她的那個人,並且告訴父親我還活著,別再說我會累了。
鮮豔、新生、喜悅,婚禮象徵著另一段嶄新開始,敘事者卻突然在婚禮當下的鉅細靡遺中跳脫出來,插敘未來妮儂生活中的痛苦:當她遭受併發肺炎的攻擊時僅能躺在床上跟上帝祈禱、當她再也沒有力氣走路時,吉諾會把她放在輪椅上、有天晚上我會說出自己快要死去的話語……這是一次殘酷筆法,提醒人們新生與死亡的距離從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遠,社會性的新生中昭顯著生理性的死亡,綻放與萎縮同時是硬幣雙面般無法切分的宿命,而布組基琴傳來樂聲依舊,妮儂還在跳著舞。
一直以來伯格重點關注的是繪畫,是視覺感官,但書中盲者卻在開篇時說了這麼一段話,「影像無時不在,所以眼睛會感到厭倦。但是聲音,就跟話語有關的所有事物一樣,是從遙遠地方傳來。」也在婚禮上著力描寫音樂的流動與永恆性,它的流動是血液中的不停歇、帶有某種遁逃意味的狂喜、永恆則是凝結於每個時間當下,你所聽到的都是可以不斷放大、沉浸在其中的體驗。正因為聲音、以至於音樂具有這些神祕特質,它恰好是伯格「活在當下」最適宜的藝術載體之一,所以最後他選擇讓音樂貫穿整體,成為人錨定在命運中的清晰時間軸。
「當音樂讓時間暫停,永恆就存在於每次暫停的縫隙裡。」
婚禮上的妮儂又從「我」變成了她,讀者從中退位,從命運中的那個有限角色,上升到全知敘事者的觀點,知道此時的妮儂充盈著生之愉悅,卻同時也看見了被死神陰影壟罩的衰亡病體。這樣算是看見命運了嗎?或甚至能夠稍微瞭解?卑微如我,我想我永遠不敢這麼說,繁星若塵,人類生命不過渺茫,我所能肯定的也僅有當下,而人能感到最滿足的或許是,在某些時刻,可以用永恆字眼去形容去當下也絕不浮誇,甚至還有點詞不達意,想了半天依然想不到更美好的詞彙,就像在草地上飛旋、跳躍的妮儂,永遠有著最美好的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