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之下的悲歌:鄧如雯案分析

2021/08/11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長年遭受家暴的鄧如雯,有天終於不堪受虐,殺了自己的丈夫。(示意圖)
《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在現代社會當中,協助處理家庭暴力問題的專法,而當年促使這條法律誕生的,也就是第一起被搬上檯面獲得討論的案件:鄧如雯殺夫案。
此篇以鄧如雯與其夫的心理分析為主軸,探討此案發生的緣由,以及從這起案件中延伸看社會上家庭暴力的案件成因。
1993年10月27日,板橋一名22歲的少婦鄧如雯,在丈夫睡夢中殺害了長期對她實施性侵、暴力的丈夫林阿棋。
從鄧如雯的成長背景來看,她家經營檳榔攤,而林阿棋是當地的流氓,常跟黑道勾結,在鄧家的拚榔攤上光顧時,不僅常常對鄧父、鄧母施行肢體暴力,甚至對15歲的鄧如雯施暴,在當時保守的觀念之下,也讓鄧如雯被迫嫁給對方,這段經歷對於青少年期的人格發展影響甚大。
從鄧如雯的童年來看,父母為了生計,因此陪伴與教導她的時間很少,從小缺乏關注的情況之下,再加上其生長環境是底層社會,可能常看到暴力、打架等行為,但並未有人為她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而對於年幼的鄧如雯,是針對其原始恐懼的放大。在原始恐懼當中包含對於痛覺的排斥與對生命危險的警覺,而從小的環境許多暴力行為,讓鄧如雯的恐懼放大,進而會發展出對於此恐懼情境的應對方式,一開始是選擇迴避,但針對外界的暴力行為,未發展正確認知的狀態,因而不容易去質疑施暴者,反而容易自我質疑。
但其母跟女兒之間的情感互動是較健康的,即使時間並不多,但以鄧如雯對於情感的敏銳與細膩度,可以接受到父母給予的一定程度情感依附關係,因而鄧如雯的心理並沒有嚴重的扭曲,但其情感表達較偏向內傾型,但因為常至店中幫忙,因此與母親相處的時間也較多。
接著是青少年期,在林阿棋對自己的母親拳打腳踢時,鄧如雯並未目擊,包括其母親因為林阿棋一時的情緒不穩定,而造成右眼失明的狀況,但林阿棋也會關心並且照顧鄧家母女的生活,年僅十五歲的鄧如雯並不知道林阿棋是這樣的加害者,因為小時養成的認知慣性,加上其母親灌輸的保守教育觀念,其對於林阿棋依然不會有對外防衛機制的出現,對內的防衛機制是不反抗、忍氣吞聲,讓自己安全一些,甚至是在缺乏認同感的時候選擇相信林阿棋會幫助她們母女。而這也造成在鄧如雯十五歲那年,林阿棋對她伸出魔手時,鄧如雯並沒有告訴父母,也沒有與任何人求助。
這件事過後,鄧如雯的恐懼放大,但因為要因應外在環境,因此在其潛意識中壓抑與扭曲,造成其無法進行正常的人際交往,青少年時期所需要的認同感也未獲滿足,從林阿棋身上,鄧如雯獲得一個依附感,並且因為他也照顧自己的母親,鄧如雯把原先應該對於父親的依賴與仰慕,因為父親都在外打零工,跟她接觸不多也無法給予的緣故,投射到林阿棋身上,也因為這樣的投射作用,被林阿棋性侵之後鄧如雯多次的會為林阿棋找理由開脫,將他的行為正當化。而在性侵行為之後,林阿棋也反覆的威脅鄧如雯,例如威脅殺死她全家,說她沒有人要等等,嚴重加深了她的自卑感,與更深的恐懼心理,也在此時,林阿棋給予的另一個情緒訊息即是鄧如雯嫁給他,他就會負責。
直到鄧如雯生下了林阿棋的孩子,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之下,只得被迫嫁給林阿棋,鄧如雯的心理只能將婚姻理想化,相信有了孩子後林阿棋的重心可以從暴力與性轉移至孩子身上,唯有這樣的認知理想化,才能讓鄧如雯接受這場婚姻,但也因為這樣必要性的理想化認知,造成鄧如雯的壓抑情緒依然未獲解決,其也造成自卑情緒,覺得針對己深的傷害無所謂,但這些針對己身的情緒投射至外界的相關人士身上,尤其是經歷極為相似的家庭,包括其兩個妹妹、父母與自己的孩子。
「我是一家之主,你們吃、穿攏靠我,沒有我哪會有妳們?我打妳一下又怎麼了?就這麼禁不起打?做某ㄟ(妻子)本來就該順尪的意!」林阿棋在婚後常常用這樣的言語,讓鄧如雯的自我價值感一再被貶低,也合理化自己的暴力支配行為。
林阿棋並沒有停止其暴力行為,反而對鄧如雯變本加厲地實施暴行,藉此取得自己的控制權,鄧如雯因為自卑心理與情感內傾的關係,初期只是默默隱忍丈夫的行為,並且不斷加強自己的理想化信念,深信丈夫有天會改變,但當丈夫的行為施加到了孩子身上,例如把孩子丟進洗衣機內,並且時不時拳打腳踢,前述提及的投射情緒讓鄧如雯選擇不再隱忍,第一步依然不是與加害者正面對峙,而是選擇帶孩子逃跑。
不料她帶孩子逃跑後,林阿棋開始威脅鄧家父母,不但言語上威脅,還一如既往的暴力相待,鄧如雯為了保護自己的父母與妹妹,逼不得已又回到林阿棋身邊承受暴力,此時其自卑情緒加上對於外界環境的無能為力感放大,林阿棋又常常以羞辱性的言語對待她,這樣的外部因素長期刺激下,鄧如雯會出現一種恍惚、混亂的狀態。筆者推測會出現一些極端想法與情緒後,進入一段短暫的失神狀態,此時鄧如雯無法釐清自己的情緒與思路,會有極端與兩極化的情緒因為過度的壓抑而反彈,接著無意識中長期以來發展的機制,又會自我壓抑這些時間所產生的混亂,並且壓抑回潛意識當中,等於一個無法脫離的循環,這樣的機制長期下來造成鄧如雯的精神耗弱。
直到林阿棋試圖對鄧如雯的妹妹施暴,在鄧如雯的心理層面來看,妹妹是她投射最重的人,也因為父母被林阿棋暴力與威脅的情況,鄧如雯是無法為父母做些什麼的,這樣的無力感造成在鄧如雯的認知上,妹妹是絕對不可被侵犯的,因此這樣的行為激發鄧如雯的極端與混亂情緒狀態,原先鄧如雯嘗試跟林阿棋理論,不但未果,還被林阿棋打了一頓,終於,鄧如雯在林阿棋睡夢中殺掉了他。
事後,鄧如雯從混亂狀態清醒,開始針對自身的行為建構其認知,她的情緒矛盾,一方面對於殺掉自己的丈夫出現罪咎感,另一方面覺得自己的家人都安全了,遭到法院宣判入獄的時候,鄧如雯並不是怨天尤人,反而也是覺得自己安全了,一場從十五歲開始的噩夢終於獲得解脫。
談完了鄧如雯的部分,這起命案的受害人林阿棋,究竟是在什麼樣子的背景與心理之下,才會長年對於鄧家實施威脅、暴行、性侵害等等犯罪行為?
筆者以林阿棋的行為做推斷,第一點,林阿棋並非廣泛性質的施暴,而是專一性的針對鄧如雯一家人,代表林阿棋並不是單純想要從事暴力行為的心態,加上他時常採用威脅的手段,筆者認為,其是想要取得對於鄧家的控制與支配心態,並且抓住鄧家在經濟上的弱點,時常資助鄧家解決經濟的問題,讓鄧如雯的母親只得忍受長期的虐打與性侵。
在林阿棋的行為當中,可以看見他會以病態扭曲的方法迫使鄧如雯與他結婚,並且在鄧如雯想帶兩個孩子離開的時候以她的家人威脅,也藉由不斷的貶低鄧如雯的自尊,再對鄧如雯說他會負責的行為來看,他想要一個非常極端的情感關係,並且接受不了中間有任何變數,而這樣的病態心理,可以分析林阿棋的成長背景當中,人格是如何發展的。
林阿棋曾經被管訓兩年,在外與人起爭執也是因其採用暴力手段,屢次引來警方的關注,他本身從事殯葬業,經濟收入足夠動輒五千、一萬的支持鄧家母女的經濟,在經濟上十分的獨立。
筆者推估在其成長背景之下,也不是一個經濟穩定的環境,而他也在很早被迫自立(大約是青少年時期),為自己負責經濟與生活,在同儕之間不免產生自卑感,於是尋找各種管道讓自己處於優越地位,例如暴力、金錢與性。而在林阿棋的童年,應是在一個極端父權的教育環境之下成長,加上經濟狀況不好,其父親可能也會以經濟為理由,認為其母親應該要遵從丈夫,而在這樣的家庭之下,林阿棋的潛意識也被賦予一個父權形象的期待。
在這樣的期待與經濟壓力之下,林阿棋被迫很早獨立接觸社會,而一接觸,就是金錢與暴力決定一切的世界,林阿棋初入社會時應也擔任過被群體打壓的角色,在這樣的自卑感與自我防衛機制底下,林阿棋開始模仿周遭能夠處於支配地位的人讓自己也取得支配地位,而在他接觸的群體中,最簡單直觀的方式,就是暴力與威逼,這樣的方法,也讓他得到了支配權。

他十分缺乏穩定的情感關係,包含家庭與同儕,筆者認為在林阿棋的成長過程中有試著追求情感關係,可是卻被對方給拒絕、背叛的經驗,而林阿棋的防衛機制正好與鄧如雯的相反,其是對外的防衛,也造成在遇到鄧母時,先發制人採取極端的控制手段,因為唯有如此,林阿棋才覺得在這段關係中他是安全的,但他並不能正確的理解情感。
當時的林阿棋也會對鄧如雯說甜言蜜語,筆者認為這不全是用來矇騙鄧如雯的手法,一部份林阿棋也錯把施暴後因為超我而產生的罪咎感,轉嫁於對鄧如雯母女的照顧上,也填補自身的情感缺乏,因此在婚後,他的認知上判定這樣的行為是愛鄧如雯的表現,鄧如雯的不反抗也讓他認為自己是正確的。
從雙方的觀點來看,都是加害,都是受害者,或許每件事,都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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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逸靈
秋逸靈
現職講師、文字工作者與專欄作家,亦從事心理學方面的研究,曾出版過長篇小說且開設過公開班,現持續在文學與非文學的領域上寫作。 寫作主題多為心理相關議題、社會時事評論、哲學思維、商管、法律等等,也在探討許多跨領域結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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