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起追看兩週奧運的觀眾,為何未能將熱情延續到帕運,相信「沒興趣」會是個常見原因。然而,為何原本不認識的運動項目和規則,出現在奧運項目會有想了解的衝動,而在帕運卻不會?
截自林昶佐臉書。但類似「第一次認識」感想,在當時並不罕見。
運動競技總是被熱血、力量、精準和速度等形容詞圍繞著。由身障者參與的帕運,就會被視為「運動」的次品,如果不是完全否定這是運動。正因如此,媒體對帕運的介紹,大多集中在身障運動員的個人背景和毅力,強調其努力克服自身困境。在運動賽事裡,「像一般人一樣競技」。
這樣的敘述在奧運也不陌生。例如一名優秀的女運動員是「像男性一樣強/比男性更強」,將「女性舉重選手能舉起男性」視為誇獎。而一名優秀的男運動員,更容易被形容為超越人類極限的超人。女性必須先成為男性,然後才能成為超人。而身障者也必須透過努力,才能成為人。
當代社會,被問及想要生男或生女時,回應「不管生男或生女,只要健康就好」被視為性別平等的一部分。但正因為後一句話,身障者被排除在性平之外。身障者沒有性別。
帕運以另一種方式,回應「身障者沒有性別」,例如性別混合的輪椅欖球(wheelchair rugby)。跨性別運動員在帕運比奧運,更容易被接受(但女性比男性弱勢卻維持)。而在規範兩性應該是什麼模樣的「一般人」奧運裡,奪得兩屆奧運金牌的南非田徑運動員Caster Semenya因睪酮素高於平均標準,被認為對其他女選手不公平,在新的田徑規則下,若不服藥抑制水平就不符規則。最終無法參加東京奧運。
運動規則並不是帕運比奧運得到更少關注的主要原因。對許多人而言,陌生且沉悶的高爾夫球,在奧運期間仍得到許多人靜守和認識。運動一定要用上四肢嗎?在足球,除了守門員,一般都無法以手觸球。而在帕運裡的足球,加上視覺限制。如果說奧運代表的是世界頂尖選手的對決,卻也不然。例如在高度職業與商業化的籃球和足球,專業觀眾都很清楚奧運金牌的榮譽感不如專屬運動賽事來得高。
於是,問題轉向成:為什麼奧運可以激起國家民族情感,使人們能感受到共同體,而帕運不行?
不僅在台灣,而是在全球媒體報導裡,帕運的關注度都普遍遠低於奧運。在奧運賽事之中,即便是全然陌生賽事規則的運動項目,觀眾僅僅因為與選手同國籍,就感受到身為共同體的參與感。在失去塑造國家之間的競爭作用,更傾向描述身障者的自我實現的帕運,而失去凝聚力。
為什麼「國家」沒有在此時發揮作用?因為無論參與者帶來多少獎牌,都無法為國家增添榮光。一名頂尖運動員是超人,而一名身障者的運動成就並不值得效仿。即便媒體多番強調其毅力與精神,都是就一名身障者而言,並非視為一名運動員而論。
對運動業餘者而言,參加帕運的運動員似乎更符合「享受比賽」的特點。他們的職業化與商業化較奧運選手更低。同時也更缺乏職業選手的保障收入。
在帕運,某些身障顯然比其他身障更具優勢,例如輪椅項目總比其他項目更多。在日常裡,無障礙步道經常只是指設置輪椅可同行步道。而我們也應該開啟認識「人」的多樣化。
關注帕運是否等同支持身障?不關注就雙重標準?倒也不需如此看待。只是必須意識到,自己的主觀興趣是否真的出於主觀意志,而對運動、運動員和人的想象,是否還可以再擴大一點?如果考慮後仍覺得就只是不感興趣,這沒什麼,我在奧運期間也對很多運動項目不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