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一個從民國初年就有在倡議的老東西。也是一項左右派時有爭論的題目。而遺產稅在台灣也經過幾次的演變,從中可以發現到不同的顧慮,下面來說明一下:
累進稅率
在遺產稅立法初期採用的就是累進稅率制。
什麼是累進稅率制呢?這邊來小小補充一下,累進稅率指的是隨課稅所得額的增加而級距提高的稅率,也就是說,所得越高,橫跨的級距數目就越多,也就會課徵比較高的稅率。
所以這裡有幾個因素會影響,一個是級距的數目:級距多就把納稅人依照所得切成很多組,每組會有一個稅率,所得越高的組稅率就越高;而級距少就是切的組少,甚至等等會講到根本沒切單一稅率,這樣情況下大家的稅率就不會差到太多(當然也是可以把每組的稅率落差調到很高就是w)。而另一個會影響的就是稅率本身,不過基於本人查詢能力的限制,等等的資料呈現只會有最高邊際稅率(就是所得最高的那組所要課者稅率)。
制度流變
稅法初期
遺產稅法經39年和41年二度修正,修正課稅級距來到了23級、最高邊際稅率70%。
了解了累進稅率,可以看出背後量能課稅的原則,希望能達到財富重新分配、增加政府財源等目的(在民初缺錢的時候也是想到遺產稅(笑。
但其實這樣的稅制其實可以看出追求「平等」的蹤跡,資本的繼承可能會讓貧與富的階層固化,立足點從出生可能就不平等,而遺產稅的存在除了讓持有資本重新被釋放到其他群體外,也體現出大政府出面干預私有資產的特色。
中期演變
但其實這樣的稅制並沒有運行的如想像一般,同樣有需多因素:
像是過高的邊際稅額使開始出現避稅,部分資產硬著頭皮不補報,或為了規避稅制轉移至海外;再來是繁複的稅制會將低市場的效率,有"大政府"的影子;最後,70%這樣的高稅率也會使人"不想那麼積極工作",像富奸老賊那樣(?。
於是遺產稅的累進級距數目減少,而邊際稅率也降降降,最低曾至10%單一稅率(民84年)。
這樣的稅率調降反映出政府過度介入自由市場的反彈,也看到有意透過遺產稅率吸引資金回流。這樣的變遷反映出一些右派的影子,希望政府不要過度干預市場、市場自由流動能創造更好的效益等等,但稅率的下降其實亦有左派的影子,因為下降後的稅率反而實務上能收取到更貼近要求的稅額,也因此較在財富分配方面有比較好的效果(當然那個10%可能不會被左派同意)。
現況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一次修法(2017年),有將遺產稅重新改為累進稅率,變成三級累進稅率,最高稅率20%。其考量的觀點重新回到了財富分配的問題,而過低的稅率也可能有世代不公的問題;另外,長照2.0需要經費(#。
我的觀點
結合上述,雖然遺產稅看似是一項左派專屬的政策,但其實無論是哪個議題,左派與右派都不一定存在明確的分野,有時會驚訝地發現,雙方在信念不同的情況下支持同一個公共政策(例如過高遺產稅的調降),而伴隨雙方的拉扯與互動,政策便會隨之轉變。
參考資料:
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http://museum.mof.gov.tw/ct.asp?xItem=15588&ctNode=62&mp=1
立法院:遺產稅稅率: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8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