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爾庭.圖片提供/國立臺灣圖書館
你可曾好奇過,為什麼「竹南」位於苗栗而不是新竹,但竹東、竹北都算在新竹呢?原來,在日治時期,這三個地方都歸屬幅員遼闊的「新竹州」管轄。新竹州是當時北臺灣的經濟重鎮,涵括現今桃園、新竹、苗栗等地,坐擁從蓪草到石油等豐富原物料。只不過,隨著政權變遷,如今行政邊界已改頭換面。以新竹為基點,追溯臺灣不同歷史時期的區域劃分邏輯,可看出各政權治理策略的差異,更隱然折射出臺灣經濟社會的變遷軌跡。
新竹州管內略圖:新竹州的範圍幅員遼闊,橫跨現今桃竹苗地區,處處有高山,也有豐富的物產。
「新竹」的首次出現
清廷將臺灣正式納入版圖後,行政資源最初高度的政經中心,然而,也是「新竹」一詞首次出現集中在臺灣南部地區,現今嘉義以北到基隆一帶, 甚至全由「諸羅縣」管轄。1721 年(康熙 60 年) 發生朱一貴事件,清廷才意識到臺灣地方治理的課題,選擇在當時北臺灣最早開發的竹塹地區設立淡水廳治(1723 年),清領時期中葉以前,北部地區都歸屬淡水廳管轄。於行政區劃的歷史時刻。
總體來說,清領時期的行政區劃,大多被動應對移民反抗事件而作調整,行政中心也只以力所能及的管轄範圍,點狀設置,並無複雜的治理分級。一般認為,一直到臺灣建省(1885 年),清廷才算建立臺灣土地的基本認識,出現初步的現代化治理特徵。
從中央集權到地方自治雛形
日人來臺初期,政權尚未穩定,為了平亂綏靖,在短短 六年內就變更了七次行政區劃。直到 1901 年,總督府認為既有的地方制度欠缺彈性,遂提出「總督府─廳」 的二級制,臺灣正式進入「廳制時期」。廳制標誌了臺灣地方制度往中央集權化的轉變,不論是二十廳(1901 年)或十二廳(1909 年),看似區劃細小,實則嚴密控制:每廳之下均設有警務課,並設有支廳,以警部擔任支廳長。透過密佈全臺各地,配有警察權的地方官廳, 以及各地的保甲和派出機關,中央能機動的調配警察力 量,對基層實施實際支配,確保殖民興業過程的平穩。
1920 年(大正 9 年),甫上任的文官總督田健治郎, 一改過往中央集權態勢,以「內地延長主義」為執政方針,期望透過地方自治促進殖民同化、地方繁榮。因此將十二廳整併為「五州二廳」,採「州─郡─街 庄」和「州─市」的分級體制。除此之外,更規範州、市、街庄等單位為「地方公共團體」,州被賦予財政權,也可在一定範圍內經由地方議會制定法律。「州制時期」是臺灣日治時期持續最長,影響最深遠的地方制度階段。」
研究者馮國峻曾將日治時期的臺灣行政區劃史總結為:「由簡到繁、再到簡」的過程。作為現代化的殖民政權,日人積極進行土地、人口、舊慣等調查,藉由科學數據和檔案改革社會制度,從最初的不了解, 一步步以全新體系將重組臺灣的地方治理,達到殖民統治的目的。各州乍看幅員廣大,卻在層層機構下緊密運作,和清領時期的治理狀態大不相同。
曾經輝煌現代的新竹州
州制時期,新竹州的範圍,橫跨了現今桃園、新竹、苗栗等地,和臺北州、臺中州上下接壤。新竹州以下,設置桃園郡、中壢郡、苗栗郡等八個郡,以及新竹市(1930 年由新竹街升格)。新竹州人口約有 80 萬人,在當時是臺灣北部原物料及工業重鎮:從新竹市區的現代化糖廠、新竹山區的茶葉和蓪草,再到苗栗錦水的天然氣和木材, 以及桃園的稻米,都在全國佔有重要地位。
州制時期同時也是新竹現代化的轉型期。1905 年開始的市區改正計畫,已將城內舊有的道路截彎取直,改為棋盤狀道路,重組新竹的城市空間格局。而 1925 年,新竹州廳、新竹(街)市役所、新竹州圖書館陸續落成,城市的行政和商業中心逐漸移轉至州廳周邊地區。縱貫鐵路和公路陸續在 1908 年和 1925 年貫通,強化西部各區域的聯繫,也進一步推動新竹的都市化。
本篇文章出自《貢丸湯》Vol.25「新竹的日本,日本的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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