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瀑布》之前沒有接觸太多電影介紹,看到一半才發現,電影跑到我「防守範圍」了,而且,裡面拍片場景之一的振興醫院,我常常送住民去門診、就醫、住院、急診,它的病房、診間、走廊、急診室都是我走過非常熟悉的地方。
但是,要從我專業角度去看《瀑布》,就傷感情了,電影本身的藝術成就,或者演員的表現(兩位女主角演出真的很好,其他配角綠葉也都可圈可點)也許沒什麼可多批評的地方,但電影處理或者詮釋思覺失調症病人的地方,就有值得商榷之處。
電影結束,最大的感受就如同標題,好像看了120分鐘的精神病反污名,外加水上安全教育宣導片。「反污名宣導片」,是因為裡面的角色和故事都太正向、太理想。病人也沒有一般臨床上常見的缺乏病識感、逃避就醫,甚至抗拒診療、服藥、復健,乖乖住院、吃藥,對自己被診斷也沒有半點質疑還是否定(羅亞文因失火第二次住院時,張少懷飾演的醫師似乎懷疑上次急診後,回家沒有服藥,但也點到為止)。
病人周遭也沒看到什麼歧視、污名,家人乖乖自動負擔照顧角色,原來工作的職場甚至加發離職金,左鄰右舍和大樓管理員也沒有排斥或叫他們離開(後來搬走主要是付不出貸款),王靜的同學也都非常包容她的處境,病人甚至很順利又再就業,還在新職場找到第二春。所有實務上精障者發病之後,可能遭遇各種尖銳挑戰、艱難困境,電影裡面幾乎都輕描淡寫。
加上《瀑布》的畫質、色調、光影,如同台灣電影「特(ㄊㄨㄥ)色(ㄅㄧㄥ)」,一貫的高畫質數位處理,影像就是非常亮、畫質鮮明,白天的景很亮,夜晚也是亮,就跟政府發包給民間傳播公司拍的「宣導片」一樣,因為都是DV拍到底,預算有限也不用再去調光,真的很像120分鐘的宣導短片。
思覺失調症在片中的核心地位,抹殺、掩蓋很多對於電影所帶出主題的思考空間,母女彼此和他們周遭環境各種困境、問題,一碰上精神病,就不用再進行什麼反思了─「反正就是媽媽生病了!痊癒或者改善就沒事了」,疾病變成焦點,它解釋了一切。
母女本身的緊張關係?怎麼來的?之前發生了什麼?沒差,母親一生病,女兒就自動進入照顧者角色。之前和生父的關係,婚姻和家庭破裂的責任,乃至羅品文之前在職場的遭遇(突然被減薪沒有違反《勞基法》?),通通沒有再深入理解的必要,反正病好比較重要,康復了就一片坦途。
甚至可以說,思覺失調症還「挽救」了母女關係,本來雙方是緊張、衝突的,母親一生病,女兒好像通通就諒解了,無怨無悔扛起照顧角色,對於父母在過去家庭關係的的不忠或暴力相向,也通通諒解。我經驗裡,真的很少有這麼好的家庭照顧者,再怎麼愛家人,對於突然降臨的照顧角色多少會抗拒,更遑論很多照顧者心力交瘁後,就把家人丟給醫院或我們這類機構,一走了之,再不聞問多得是。
精神復健實務上,有時候反而會把焦點從疾病、治療這些因素中移開,因為病人處在疾病中很久了,就算他能100%痊癒(要這樣子也很困難),要重建家庭關係、社會生活能力,也還很困難,實務上必須常常要「與病共存」。在這種狀況下,有沒有疾病已經不是重點,治療也不是我們這類復健機構的職責,而是在重建他們失去的各種社會生活能力,焦點會從疾病本身移開,而實際的去解決他們的問題。否則,就算病人復元了,他還是沒有能力回到社會,而這跟疾病本身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期待只要把治癒就能解決問題,也許其他生理疾病可以吧,精神病就是不行。
電影一開始,我們隱然知道母女關係的尖銳、衝突,是有遠因的,這來自羅品文之前的婚姻破裂,但她一發病,這個主題就被淡化了,疾病取代了一切。這就像很多老掉牙的YA電影,所有親子、家庭、學校、人際關係的問題,只有一個解釋「青少年叛逆」!等他們長大了、懂事了,問題就自動解決,所有家庭、教育層面可能的問題和責任,通通不用再追究,只是《瀑布》裡問題從子女轉移到成人而已。
電影裡面許瑋甯扮演的醫生告訴王靜,要「理解母親」、「理解很重要」,確實,社會對於思覺失調會有偏見、歧視、污名,來自於對於疾病的不理解或誤解,但理解也必須基於相當的事實根據,否則也沒有助益。最後還是肯定鍾孟宏導演願意選擇這樣的題材,甚至也下了工夫去理解精神疾病和精障者的處境,只是在處理上還是有未盡完美的地方,殊為可惜就是。